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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2009年—2011年重点县建设汇报材料青海光宇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2年7月2日青海省化隆县石大仓乡灌区续建配套工程项目法人:化隆县水务局设计单位:平安龙胜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化隆县禹隆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青海光宇水电能源有限公司质量监督单位:海东地区水利质量监督站质量检测单位:青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10年4月5日开工建设,2010年11月30日完工。实际完成工期为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9月8日,较合同工期提前82天。依据合同甲方与承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本工程实际完成防渗衬砌支渠35.281km/15条,渠系建筑物共有413座(不包括堰口),其中:引水坝156m/13座,防护墙462m/25座,跌水98座、斗门129座、车桥10座、便桥27座,排洪槽43座、渡槽67座、倒虹吸1座。增加的工程量为:大加沿村引水坝防护墙增加30米、小金源村引水坝增加10米、项加吾具村渡槽增加50米、旦庄村增加引水坝10米。本工程中标价为:964.82万元,工程最终结算投资为9817985.22元。化隆县石大仓乡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共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9个分部工程,186个单元工程,其中:186个单元工程全部达到合格,9个分部工程全部达到合格,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等经检验达到合格要求,施工中未发生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质量达到合格标准。2010年9月8日由化隆县水利局组织监理、设计、检测、质检等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了分部工程机单位工程验收,经验收组验收本工程内在质量及外观质量评定为合格。化隆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建设甘都灌区渠系配套工程项目法人:化隆县水利局质量监督单位:青海省海东地区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设计单位:平安龙胜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青海光宇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质量检测单位:青海水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化隆县禹隆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10年11月25日开工建设,2011年11月30日完工。实际完成工期为2010年12月8日至2011年8月9日,较合同工期提前126天。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为:第一部分甘都灌区渠系配套工程:防渗衬砌支渠59.205km/96条,渠系建筑物共有4769座,其中:防护墙305米/11座、分水46座,跌水1638座、堰口2145座,斗门77座、陡坡跌水115米/5座,车桥5座、便桥802座、排洪槽21座、渡槽283米/17座,退水20米/2座。第二部分甘都镇水车村设施农业水利配套工程:新建500m3蓄水池1座、5m3蓄水池81座、铺设管道84条,总长10.083km,其中:φ110干管1.153KM/1条、φ63支管0.330KM/1条、φ40毛管8.6KM/81条。铺设φ16滴灌管长68.8km。φ350上水压力管6米。新建各类阀门井86座,其中:闸阀井2座、排气井1座,排污井1座、分水井1座、工作井81座。安装滴灌设备81套。合同外增加工程量为:支渠2000米,跌水200座、堰口220座便桥91座。增加投资297665元中标价为:10497179元,工程最终结算投资为10794844元,工程决算没有突破国家批准的概算投资,达到了投资控制的目的。本项目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6个分部工程,181个单元工程,经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复查后,第一部分甘都镇渠道配套工程中的5个分部工程,154个单元工程已达到全部合格,合格率100%。第二部分甘都镇水车村设施农业配套工程为1个分部工程,27个单元工程全部合格。本工程原材料质量合格,中间产品质量合格,施工中没有发生的任何质量事故。2011年8月9日由化隆县水利局组织监理、设计、检测、质检等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了分部工程机单位工程验收,经验收组评定本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应得分112分,实得分97分,得分率为86.61%。青海省化隆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2011年项目1、工程建设单位:化隆县水利局2、工程设计单位:海东东兴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3、工程监理单位:青海光宇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工程施工单位:化隆县禹隆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5、质量检测单位:青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检测中心6、质量监督单位:海东地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11年11月20日开工建设,2012年9月30日完工。实际完成工期为2011年11月20日至2012年6月10日,较合同工期提前112天。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为:第一部分:群科灌区渠系配套工程:衬砌支取37条,总长42.7km;斗渠39条,总长19.92km,渠系建筑物5241座。分别为分水闸35座、便桥696座、渡槽1座、堰口2579座、跌水1869座、排洪槽11座、斗门35座、车桥15座、维修群科一、二级抽水站2座,更换水泵电机5套,低压线路输电线路640米。第二部分:初麻灌区渠系配套工程;新建引水口5座,衬砌支取5条,总长8.375km,斗渠14条,总长3,55km,渠系建筑物共653座,分别为分水闸14座、便桥80座、渡槽15座,堰口271座,跌水225座、排洪槽10座、斗门14座、车桥3座、引水坝防护墙10处,渠道防护墙11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漏项,经设计、业主、监理单位共同协商,群科灌区增加防护墙1座、渠道1km。开挖土方1148.6m3、人工夯实土571.65m3、75浆砌石160.56m3、M10砂浆抹面148.32m3、C15现浇砼533.04m3、沥青杉板伸缩缝20.195m2。中标价为:(人民币)15339110元。实际结算价为15662605元。工程决算没有突破国家批准的概算投资,达到了投资控制的目的。工程项目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即青海化隆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2011年项目,5个分部工程,164个单元工程。经施工单位评定、监理单位复核后,第一部分群科镇渠道配套工程中的4个分部工程,127个单元工程已达到全部合格,合格率100%。第二部分初麻乡下沙让渠道配套工程为1个分部工程,37个单元工程全部合格。本工程原材料质量合格,中间产品质量合格,施工中没有发生的任何质量事故。2012年6月12日由化隆县水利局组织监理、设计、检测、质检等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了分部工程机单位工程验收,经评定本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应得分131分,实得分111.4分,得分率为85%。三年的重点县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敬业负责,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下,在项目法人的组织领导下,通过大家的努力下,工程质量逐年有所提高,一年好于一年,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也是各参建单位心血的结晶。青海省化隆县石大仓乡灌区续建配套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祁文德驻地监理工程师:李德新驻地监理员:张明景化隆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建设甘都灌区渠系配套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祁文德总监代表:贾进才驻地监理工程师:刘兆林驻地监理员:李德新张明景青海省化隆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2011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祁文德总监代表:贾进才驻地监理工程师:刘兆林驻地监理员:李德新张明景
本文标题:重点县建设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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