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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部经理、班组长和质检部经理、助理以及质检员组成。四、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五、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六、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八、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十、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好生产场地的清洁工作。十一、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十二、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每年一次送员工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本公司的生产操作,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十三、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八、经营生鲜食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九、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消费安全,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我国境内对己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不合格食品是指经检测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序号经营设备工具清单备注1冷藏柜2个2消毒柜1个3冰柜2台4打馍机1台5其它设备、工具6碗、筷、勺子火锅加工流程原料采购检验合格入库存放清洗粗加工切配、加工暂时存放炒制底料冷藏或冷冻废弃物处理配锅不合格产品处理上桌加热摆台消毒保洁锅内中心温度达75℃以上餐饮具0~4℃以下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原料采购检验合格入库存放挑选加热烹调质量检查盛装排弃废物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采购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检查合格留样入库检查不合格退货合格食品上架销售下架退市食品安全五要点1.保持清洁拿食物前先用肥皂洗手,食物制备过程中也要经常洗手便后请用肥皂洗手食物制备过程中,要清洗操作台面并保持餐厨用具的清洁防止昆虫、老鼠及其他有害生物进入厨房接近食物2.生熟分开生鲜肉类、禽类和海产类食物要与其他食物分开加工处理生鲜食物要用单独的器具,如刀、案板和其他用具生熟食物要用不同器皿分开存放,不要生熟混放3.完全煮熟食物,尤其是肉、禽、蛋类和海产品要完全煮熟炖汤、炖菜要煮沸,食物中心温度至少应达到70℃;肉和禽类食物要煮透,不能带血丝;最好使用食物温度计菜肴再次加热要热透炸、烤和烘制食物时不要过度烹调,以免产生有害物质4.食物要保存在安全温度下熟食不要在室温下存放超过2小时熟食和易腐败的食物应及时冷藏(最好在5℃以下)热餐在食用前温度应保持在60℃以上即便在冰箱中,食物也不能贮存过久5.确保水和食物原材料安全饮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水挑选新鲜和有益健康的食物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物,如巴氏消毒奶等谨食生鲜动物肉,包括糟醉食品不宜常食、多食要清洗水果和蔬菜,尤其在生吃前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物食品安全监管六规范宝鸡市渭滨区工商局始终将食品安全监管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该局突出规范,加强监管,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一是规范宣传方式,营造安全经营氛围。通过深入自学和多形式广泛宣传,让执法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的精髓,提高执法水平,让食品经营者牢固树立安全和守法经营意识;二是规范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准入时严格把关审核,确保做到证照相符、字号名称与牌匾相符、实际经营状况与经营范围相符。同时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经营主坚决管好,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餐饮、流动摊点配合管;三是规范食品经营各项制度。做到索证索票制度统一、进货台账制度统一、经营者自律制度统一、夹式管理制度统一,进货台帐记载与索证索票相符,经销食品与进货台帐记载相符。对索证索票范围进行规定,告知食品经营者怎么做;四是规范分装散装食品管理。该局要求食品经营户分装、散装食品实行“小标贴”,必须清晰标明商品名称、规格、价格、保质期等,并按照食品大包装上的日期标明生产日期,堵绝不法商贩利用分包装销售假劣变质裸露食品;五是规范市场巡查工作。根据食品流通许可分类监管开展不同频次的巡查,并按照食品市场巡查记录的内容及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巡查,以便及时掌握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动态,结合创建“无假冒伪劣商城”活动,在锡市德克隆生活广场、银地发超市、华联超市三家单位开展创建活动,推动经营户发挥模仿带头作用,实现以点带面的效果;六是规范监管人员责任。局机关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办公室主抓食品安全,工商所包片到人,并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区、监管责任人、监管任务和监管责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保证餐饮食品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餐饮服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2、保证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相关证照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并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3、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严把进货关,保证本单位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保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肉类及其制品索证资料的真实性。本单位保证不采购使用“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4、保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不使用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食品及原料。5、保证规范食用油脂和添加剂管理使用,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6、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自律意识,同时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承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日期:年月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遇到突发事件,由经理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2、食品安全由食品安全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对采购、原材料验收并登记。对所购物品索证、加工销售过程、留样、试尝实行监督。3、对食品安全实行监查。4、当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时,应迅速向上级报告。并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拨打“120”,急救电话。做到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5、试图联系顾客家人,当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与发病顾客家人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顾客家人思想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及时解答顾客家人提出的问题,力所力及地为顾客家人做好服务工作。6、病源保护。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7、人员调度,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听从指挥,确保到位。8、信息公开,保障员工和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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