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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7期中旬刊时代金融NO.7,2015(总第594期)TimesFinance(CumulativetyNO.594)银行风险、贷款规模与法律保护水平王洁(齐鲁银行泰安分行,山东泰安271000)【摘要】可以说信贷风险一直以来都是我们所关注的问题,对于一行来说信贷风险也可以认为是影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每次出现类似的事件的时候,银行总是不得不顶着数额巨大的资金损失来调整业务,使得发展和扩张的方向都受到很大的影响。更重要的是毫无疑问这会影响到银行其他的关联者的经济利益,并且导致一些大家所不愿意承受的后果,因而可以认为这样的事情是需要尽可能的避免的。所以说也就需要将银行的信贷业务以及风险控制进一步的纳入法律监管的轨道之内,才能够使得银行的业务更好的得到保护,并且避免信贷危机的出现。【关键词】银行风险贷款规模法律保护商业银行本身是金融业务进行作为主要的盈利方式的,因而实际上金融行业的高风险性和高数量型都会对于银行本身的发展有着更大的制约。毕竟金融属于资金的直接融通,实际上几乎每一笔生意都数量非常巨大,些许并不重要的业务的损失,实际上对于银行的损害都是非常严重的。因而实际上信贷规模的控制以及对于自身发展的资金链的维持,可以认为是商业银行所以要进行的基础性的工作,如果说没有良好的操作水平以及信用担保的话,毫无疑问这样的事情一旦出现很容易受到鼓励,从而限制到银行的发展。因而就需要从法律层面来尽可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通过强制力的震慑来避免扩大的情况。一、银行风险和信贷规模概述(一)银行风险的主要表现我国银行业的发展相对于国外的先进水平来说,还是比较低的,由于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都处于接近垄断的地位,实际上对于自身的经营也非常的粗放,没有进行很好的规划和审查的制度,因而从实际效果方面来说,我们所遇到的银行风险并不在少数,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实际上我们对于银行和金融业务的熟悉越来越多了,而金融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也是在增加的。但是市场的无序性以及金融业务的风险性的结合,再加上法律对于一些方面的规制不够完善,可以说面临的金融风险不仅没有降低,反而加深了。从现状来说,各大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数量已经超过了本身的资产数量的相当比例,从而大幅度地限制了银行的发展和改革。可以认为我们的金融参与者们对于银行的运转方式已经比较熟悉了,从而能够找到更多的空子。而银行自身对于管理和审查方便的制度上,也不够严格,更缺少对于内部人员的严格的规范,从而不断地导致一些事故的发生,损害到金融秩序的正常化发展[1]。(二)银行信贷的规模控制实际上对于信贷的控制方面银行还是有比较严格的规定的,对于信贷的申请到审批和发放,实际上都是需要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负责,从而保证不出现一些差错。另外也需要对于申请者的资质进行比较严格的审查,从而保证对于贷款发放的客体是否适格做出判断。然而虽然规范比较严整,但是执行和操作方面出现的问题却比较大,尤其是越接近基层就越随意,对于信贷的使用可以说并没有遵守规则的意愿。可以说内部机制的调节以及保证对于各个环节的监督都是需要加强的,而对于基层的支行来说,则是需要保证上下之间的沟通以及在效率和严格方面做出平衡。而规模的控制实际上也是为了避免金融风险伤及根本的措施,对于银行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要保证流动资金的存在来进行业务的保底工作。因而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金融上的规模控制都是有必要的。二、银行风险的形成因素以及和信贷规模之间的联系(一)外部因素外部因素是有好几个方面的,首先从社会方面来说,信用危机是造成对于信贷风险的最重要的影响,现阶段由于信用问题一直受到关注,可能还稍微有所缓解。而之前的时间段内信用违规由于成本低而缺少有效的规制一度十分猖獗,而实际上没有对于信用危机造成合适约束的制度,也是刺激其猖獗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另外则是相对人方面比较鱼龙混杂,素质不一的情况下很难保证对于信用有着足够的认识和守护,而对于他们的追究方式的不力,可以说进一步的刺激了类似的行为。再者就是法律方面了,实际上对于这些行为法律的规定是比较详细的,但是对于没有执行能力的人应当如何保证对于当事人损失的挽回,则是法律所不能解决的问题[2]。而其事先行为因为本身并不一定违法,即使进行查处,也很难真正地保证能对于损失的财产进行追回。(二)内部因素内部因素就主要是银行自身不够规范的原因了,毫无疑问现阶段的行业本身发展很快,实际上机构扩展和延伸也是比较广泛的,但是这样的形势也是带来了一个管理方面的问题。如果说想要更好地发展可以说就需要在内部管控方面有更大的进步,来避免一些不该出现的情况。可以说内部因素方面是基本上需要保证对于业务制度能够落实,而且要对于内部员工的行为做好有效的规制。如果说没有能够保证将将基层的不规范行为进行遏制的话,那么对于信贷风险的管控方面,实际上大概是比较难以确保的。三、银行信贷风险的法律保护(一)银行法方面我国对于商业银行的法律保护,相对特殊的专门法律就是《商业银行法》根据商业银行法的第三十五至四十条,其中规范了对于借款人的资格的要求;第四十二条规范了对于担保债权的法律保护: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第五十一条和五十二条则是规定了对于商业银行内部制度的一定的约束,保证了对于内部管控的一定程度上的改善。商业银行法第五章是关于银行的财务会计系统的内容,实际上只有财务会计系统的完善才能够保证对于内部责任监督的有效实现。第六章是对于内部监管方式的处理,第七章的一部分内容则是规定了对于内部工作人员违法的处理方式,保证了监管的有效实现。(二)其他法律方面其他法律方面,刑法中有着专门的对于金融业破坏的罪名,如(下转第253页)248TimesFinance于XBRL的按需报告模式具备了可行性条件。六、结束语参考文献XBRL技术为改变传统的报告模式提供了契机。在XBRL环[1]李端生.建立需求决定型会计报告模式的思考[J].会计之友境下,需求决定型会计报告模式给予了信息使用者更多的自主选择(中旬刊),2009.权,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决策需要提取有用的信息,自定义报告的[2]赵刚.事项会计、云计算与多维会计核算[J].现代经济信息,格式和内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抛弃传统的报告体系,在未来2013.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传统报告将与按需报告并存。(上接第247页)加速折旧方法主要指的是在对企业征税时,可以将税收分为前期和销额的千分之五,那么在对企业进行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可以相应后期两种征税情况,在前期对企业进行征税的时候,可以多一些折地将宣传费从企业营业额当中扣除去。旧,在后期的时候可以选择进行少一些折旧,通过这种方法就可以2.及时清除企业的坏账和损账。根据我国税法规定,超过三年使企业在前期的时候少交一点税额。当选择好折旧种类之后,还要以上的应收款应该被看做是坏账,在地勘企业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对折旧年限进行确定,对于不同的年限,我国税法都做了相应规定。况,如果不及时对企业的坏账和损账进行清除,企业就会相应地缴最后,还应该对净残值进行估量,通常情况下,残值比应该被控制在纳企业所得税,减少企业的收入。百分之五以内,但是根据不同企业的经营情况,可以对一些特殊部三、结束语门进行特殊规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地勘企业一定要对这些在我国税法当中,对一些特殊情况做出了相应地规定,如果企特殊情况进行考虑,为企业节省更多开支。业在税收筹划的过程当中能够对这些规定及时考虑到,就会为企业(二)对存货计价方式进行选择,为企业减轻赋税节省大量的税收开支,增加企业收益。在企业运营过程当中,存货也是会经常遇到的现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对企业存货进行征收税款的方法也具有很大区别。在通参考文献常情况下,主要包括加权平均法以及移动平均法和先进先出法、后[1]王小焕.税收筹划在地勘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C].//中国进先出法这四种最基本方法。通过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对企业地质矿产经济学会2011年学术年会论文集.2011:461-465.原材料和企业货物进行计价的话,存货的价格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比[2]于崇玲.地勘单位的“营改增”的税收筹划[J].科技与企业,较均衡,不会出现过大的浮动,通过这种方法就可以使企业的成本2014,(14):114-114.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从而使企业的利润相对来说比较均衡。由于市[3]赵晓莉,赵德彦.利用税务筹划促进房地产行业经济发展的场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在对存货进行计价的时候,还需要对市场因探究[J].山西建筑,2014,40(13):257-258.素进行考虑,在市场价格上涨的时候,通过后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4]朴勇胜.长城钻探公司海外业务税收筹划对策[D].大连理工的存货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降低,然而,当市场物价下降时,这个大学,2009.时候就需要采取先进先出的方法来降低存货成本。[5]刘定宁.BGP国际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研究[D].河北大学,2013.(三)对成本费用进行区分为企业降低赋税[6]陈晓芳.营改增对勘察行业的影响与对策[J].中外企业家,1.严格区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如果2014,(16):138-139.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做广告支出所花费的费用低于企业营业额的[7]李先胜.勘察设计企业税收筹划的认识和思考[J].中国勘察设百分之二,那么,在对企业征收税费的时候,广告费支出可以相应地计,2006,(2):34-37.从营业额当中扣除去[7]。同样道理,如果企业进行宣传的费用低于营(上接第248页)果对于银行风险造成的责任比较严重,那么可以视为犯罪;而其他的有利。一些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中,实际上由于保证对于经济秩序的认同,实际上也是从自身的方面对于金融风险的发生做出了一定的预参考文献防和处罚措施[3]。[1]余明桂,潘红波.政府干预、法治、金融发展与国有企业银行四、结语贷款[J].金融研究,2008(9).我们很显然的需要承认现阶段的事情中,最重要的还是对于[2]王漪,杨新云.关于构建个人信用体系的思考[J].金融论坛,银行的调控以及社会方面的规制,能够从内外两个方面一起入手2004(13).的话,实际效果来说应该要比从单一方向的入手要强很多。如果能[3]黄隽.中国银行业稳定、效率及其关系研究[J]中国人民大学够解决执行问题的话,实际上将对于金融秩序的发展和维持更加学报,2008(4).TimesFinance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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