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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溪大道(南大路至迎宾路)简易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日期:二OO八年七月三日工程量清单目录1、 填表须知2、 总说明3、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3.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2措施项目清单3.3其他项目清单3.4规费计算表填表须知1.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2.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3.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单价为“0”的,单价和合价均须填报为“0”,否则视为漏项),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4. 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5. 工程量清单包括以下组成:(1)封面(2)填表须知(3)总说明(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5)措施项目清单(6)其他项目清单(7)规费计算表6.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报价表包括以下组成:(1) 封面(2) 投标总价(3)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4)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5) 分部工程量清单项目汇总表(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7)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8)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9)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0)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1) 规费计算表(12) 设备、材料价格表总说明一、工程概况1、工程规模: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汉溪大道(南大路至迎宾路)简易道路施工,全长约1.5km;其施工内容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包括路基、沥青路面、排水防护、照明路灯工程等(具体数据要求以施工图纸为准)。本次工程招标设一个标段。2、工程特征:市政道路工程3、计划工期:90日历天二、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依据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2008年5月18日汉溪大道(南大路至迎宾路)简易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广东省建设厅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3、参照市建委有关文件。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五、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无。六、预留金、自行采购材料的金额数量:无。七、其他有关说明:1、本次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按照广东省建设厅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设置,投标文件需根据上述规范、办法要求填写,并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见附后表格格式,须列明子目工机料消耗量)、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须按表格的内容提供分析)及设备材料价格表。附后:招标人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材料消耗量应满足实体用量。没有市政工程定额的项目参考其它相应定额作分析。出现缺项或不清晰的,视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结算时不予调整。所提供的单价分析表或措施费用分析表中管理费或利润超过有关定额文件、规范规定的,按有关定额文件、规范的规定进行调整。3、投标报价应以工程量清单的项目、顺序、格式、计量单位、数量为准。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单价和合价的,或出现漏项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有其他单价和合价中。4、对招标人给出的“预留金额”、“暂定金额”,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进行填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对上述费用及投标总价进行修正,这种修正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需要投标人确认。“预留金额”、“暂定金额”在施工过程中由招标人掌握使用。本项目不设“预留金额”和“暂定金额”5、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投标人部分”由投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自行填写。6、工程量清单应与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本总说明的所有条款、答疑纪要、补遗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及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等有关规范、规定同时阅读、理解。7、投标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考察后,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方案、《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参考价,自行考虑风险综合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编制的投标限价。8、所有项目措施费可按招标人提供的指引项目进行报价,也可在指引的基础上结合施工方案增加项目报价,如:大型机械设备进退场及安拆、建(构)筑物保护费、排水措施费、场地清理费等。措施项目费以宗进行计算,除招标文件约定可调整的范围外,作为该项目包干价,投标人没有计算或少计算的措施项目费,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他费用内,工程结算时不予以调整。“文明施工围栏(含日常养护及拆除)”项目、“维持交通增加费”,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方案报价,结算时费用包干。本招标项目约定措施项目费可调整范围及调整方法为:无。9、工程量清单列明的数量是根据设计图纸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工程量计算规则、2006年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计算的,它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为中间计量支付和结算的依据,中间支付时按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应由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或断面进行计算,经招标人确认,最终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工程量的计算规则、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费用或合同条款有关规定予以计量支付。10、所有综合单价应综合考虑本工程不同施工深度及高度要求所产生及增加的费用,材料或构件场内运输及损耗,周边场地条件,环境限制等施工中各种不利因素导致的降效损失,二次运输等增加的费用;11、地下构筑物、地下障碍物等不可预见因素对施工造成的影响及费用,以及投标前后投标人对其进行勘探的费用,应综合考虑在不可预见费用中,发包人不再对以上原因进行签证,变更或延长工期;12、社会保险费按照有关法规、文件计算报价。结算时,若费用由发包人缴交,则按社会保险费拨付办法的有关规定计算费用,并由发包人在支付工程款时将该费用扣留予以缴交。“工程排污费”、“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结算时由承包人相关规定和有效的凭证申请支付。13、施工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汇总表仅为提供资料,不应视为工程量清单的扩大或延伸。清单所列工程量在工程实际过程中发生的变动,丝毫不会使合同条款无效或降低,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要求的标准进行施工或缺陷修复的责任。14、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与合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项目编码所对应的工程内容以及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备注包含的内容,同时包括了所有施工设备费、设施费、劳务费、材料费、检验试验费、安装费、管理费、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业务等一切费用。1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各种装备的运输及拆卸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的单价或总价中。除非另有说明,本工程所使用的主材、其他材料、半成品、成品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并在所报综合单价中考虑了制作安装、场内外搅拌及运输、弃物的场内外运输及建筑垃圾处理、装卸、采保及临时场地征用、平整、地模捣制等费用,使用前需把材料试验单、出厂证明等按时交监理验收。16、投标文件的施工方案经确定后不得修改,招标人要求修改,则按方案优化处理。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施工方案改变,相应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的前期工作、管线的迁改配合工作不另外报价,其费用在相关措施项目费中考虑。17、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管线下或涵洞内施工、不同施工深度及高度要求、周边场地条件、环境限制、材料或构件场内外运输及损耗、施工场地障碍条件、现场各种不利条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施工中各种不利因素导致的降效损失所带来的风险及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有关承包范围、技术标准、施工要求、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工程进度计划、合同义务和费用条款,并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情况和条件(包括地下情况、交通条件、水电条件、场地条件、协调报批事项等),征地拆迁情况结合企业自身条件进行报价。18、社会保险费按照有关法规、文件计算报价。19、投标报价必需与施工方案相结合,不应脱离施工方案造成不合理报价。20、地下构筑物、地下障碍物等不可预见因素对施工造成的费用及影响,以及投标前后投标人对其进行勘探的费用,应综合考虑在预算包干费用中,招标人不再对以上原因进行签证、变更或延长工期。21、排水、降水措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地表水、地下水、雨水、污水、潮水等,应根据地质及水文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止水费用。22、施工期间,对施工范围及附近的堤岸、民居、厂房等建构筑物应采取措施进行保护、修复;应保证施工现场及周边居民生活、工厂生产作业等出入交通不受影响。发生的费用在相应的措施项目报价中考虑。23、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施工对周边既有排水系统的不利影响,在施工方案中应对既有排水作出完善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列入措施费用中。由于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对原有环境、排水灌溉系统造成影响或对当地村民造成损失或危害,赔偿及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4、清单实体项目中所有拆除项目的所报单价应包含清理及外运费用。25、本工程使用商品砼。26、招标文件的单价和合价均用人民币表示。27、工程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因施工和管理不当等原因产生的费用增加,结算时招标人一概不予支付。28、施工过程中,现场应设置必要的路障和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需设置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以保证施工安全及行人车辆的安全。29、招标人不提供临时设施的场地,报价需在相关项目考虑相应的设施、场地费用。30、工程结算资料,如工程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单、施工日志、工程进度计划表、测量记录、设备材料进场记录等结算资料相互矛盾,则按量少工程量或使得工程造价最低的进行结算。31、承包人向招标人提交竣工结算资料时,需确保资料完整无缺。如因资料不明确,招标人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说明资料时,承包人要在7天内提交,否则,视承包人放弃提供补充资料,招标人将按使工程造价最低的工程量结算。32、招标人初审工程竣工结算结果交承包人后,承包人需在业主规定时间内确认或提出疑义,否则视承包人默认招标人的审查结果。33、本工程如需二次进场施工,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相应费用,计入措施项目费,招标人不另外支付。34、投标人在报价时还需充分考虑以下造价因素:34.1主要材料采购前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照明及供电设备采购前,承包人须提供采购计划,报发包人及监理审批,发包人将组织对采购环节进行考察(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4.2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将在本项目采用建设项目管理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管理,对计算机网络管理的有关要求和配置,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无条件接受。建设项目管理系统软件使用费、维护费、培训费由承包人承担,总费用为100000元,由发包人代扣代付。此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综合到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就此费用进行单独计量和支付。34.3招标人(或发包人)组织必要的考察、重要事项的检查、检验以及招标人(或发包人)、监理等为完成上述考察、检验活动所需要的交通、食宿、差旅、会务等费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汉溪大道(南大路至迎宾路)简易道路工程计量工程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合价一、土石方工程1040103001001填前压实m22400.002040101001001清表土弃运运距自行考虑m3960.003040101001002挖土方弃运m310496.0040401010
本文标题:汉溪大道(南大路至迎宾路)简易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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