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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学习见解在学习之前,首先要弄明白与长期股权投资一章相关的几个基础性概念,因为这些概念会涉及到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和后续方法的选择。控制(企业合并):一般我们是看持股比例,通常情况下持股比例大于50%的,我们就可以认为形成了控制;当然在判断时应该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两个概念是建立在控制或者说企业合并基础上的,企业合并从参与合并双方的关系角度来划分的。如果A与B在合并业务发生之前受同一方或者相同多方最终控制的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那么AB之间的合并业务就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反之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共同控制: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合营企业的特点是,合营各方均受到合营合同的限制和约束。重大影响: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重大影响体现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第二步,我来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初始投资成本的问题。问题:是企业合并形成的吗?(关注题中给出的持股比例)(1)是(持股比例大于50%)再问,双方之前存在关系吗?A.存在,例如:两者都是第三家公司的子公司。分类: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持股比例B.不存在。常见表述:合并之前,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分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付出对价资产的公允价值(2)否(持股比例小于50%)分类:企业合并以外的方式(或者: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直接相关税费。当然,在初始计量中会涉及到相关税费的处理。关于相关费用的处理总结如下:对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发生的审计费、咨询费、评估费等直接相关费用:(1)如果是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上述费用都是计入管理费用的;(2)如果是企业合并以外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上述费用都是计入初始投资成本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债券为对价的,发行权益性证券、债券过程中涉及的佣金手续费依照下列原则处理:(1)以发行债券方式进行的企业合并,与发行债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计入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中。(2)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与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均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工具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另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作为“应收股利”核算。接下来就是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方法的选择了。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四类:(1)对子公司的投资;(2)对联营企业的投资;(3)对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及(4)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的权益性投资。(1)(4)采用成本法核算,(2)(3)采用权益法核算。仅考虑持股比例的话,可以将长期股权投资分类如下。需要说明的是,持股比例只是判断长期股权投资分类的一个基本标准,并不是唯一标准。例如:甲公司出资500万元取得乙公司40%的股权,合同约定乙公司董事会2/3的人员由甲公司委派,且其董事会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经营决策和财务。虽然持股比例小于50%,但是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甲公司能控制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的关系持股比例被投资方称谓投资方核算方法是否纳入合并范围控制大于50%子公司成本法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调整为权益法核算重大影响20%及以上至50%(含50%)联营企业权益法不纳入合并范围共同控制两方或多方对被投资方持股比例相同合营企业权益法不纳入合并范围没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活跃市场没有报价20%以下成本法不纳入合并范围这里又会涉及一个知识点,那就是长期股权投资和狭义的四类金融资产如何区分。1、长期股权投资都是股权投资,不涉及债券投资。2、对于股权投资,只要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一律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3、对于上表中最后一行中。无控制、无重大影响、无共同控制(三无)的股权投资,看是否有公开报价。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核算(如果是为了短期获利则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能不能够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作为第四类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现在我们来看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成本法。成本法: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除增减资或者减值等特殊情况外,账面价值不随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而变动。核算要点:1、根本不需要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大小,即个别报表中核算不需要考虑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会计处理只需关注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即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今天说说权益法,这是这张的一个难点。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的----权益法:涉及到3个会计处理,一处很简单,另一处相当复杂,开始分类:1)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调整,说的通俗一点,就是初始计量后的瞬间,马上比较长投的初始入账成本和取得投资当日应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大小:①前者>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不做任何会计处理;②前者<后者,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一方面调整增加长投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确认为当期营业外收入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营业外收入按差额2)对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而相应进行的会计处理(即对投资收益的确认和资本公积的确认),这就很复杂了,涉及到简单权益法、购买法权益法、完全权益法,超额亏损的确认;在第5步,只讲简单法权益法:①简单法权益法----------资产负债表日,不考虑购买日被购买方净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否等于改日公允价值,也不考虑是否存在内部顺、逆流交易;就按应享有被投资方账面净利润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发生时点为:资产负债表日贷:投资收益被投资方账面净利润·持股比例----被投资方宣告现金股利时:借:应收股利按宣告股利总额·持股比例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成本②超额亏损的确认(主要是牢记冲减顺序,但不涉及其他权益变动<其他资本公积>的调整):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首先----第1顺序【金额以“账面价值”为限,但核算是通过“损益调整”明细】长期应收款然后----第2顺序预计负债最后----第3顺序③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因净损益以外其他原因导致的变动进行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比如:被投资方可供出售金融资金公允价值变动·持股比例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购买法权益法:在简单权益法的基础上,要考虑投资日被投资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同对当期净损益的影响;但不考虑双方内部顺、逆流交易对当期损益的影响;(1)常见的影响事项就是在投资日,被投资方某资产(存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不同,比如某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公允价值为140万元,直线法计提折旧,无残值,剩余折旧年限为10年,假定当年1月1日取得该项投资,被投资方当年账面利润为1000万元,投资方持股比例为40%,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对于上述例题,被投资方计提折旧时,以账面价值为计提基数,不考虑该日的公允价值,而投资方确认投资收益时,要按投资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不考虑账面价值,也就是说,对于该项固定资产当年计提的折旧金额,投资方和被投资方确认的数额是不相同的;①被投资方仅考虑账面价值:折旧金额=100÷10=10万元②投资方确认损益时认为该项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金额=140÷10=14万元这样看来,被投资方少计提了折旧4万元(14-10),换句话说,多计提了利润4万元,因此,应将被投资方的账面利润调减4万元;购买法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100-4=96万元=账面利润100+原折旧额10–新折旧额14=96万元投资方确认投资收益时: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38.4(96×40%)贷:投资收益38.4“在被投资方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意思是说,在投资日,并非所有被投资方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均不相同,只是个别资产项目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在调整的时候,不用重新计算,只调整个别资产项目对被投资方净利润的影响。这种调整我们可以联想一下企业所得税法上“对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税法认为,企业可以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收入或不确认收入,但是,在交纳所得税的时候,必须按照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你没有计收入,但税法规定必须计入收入的,交纳所得税的时候,就必须计入;①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标准是----现行会计准则;②但税法的标准是--------------企业所得税法;----那结合到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方净收益的确认:①被投资方的标准--------------是账面价值;②投资方的标准----------------是投资日的公允价值;必须按公允价值进行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完全权益法(顺逆流交易):在购买法权益法的基础上,要考虑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对利润的影响,即:对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的调整涉及到存货的有两种情况,一个是针对出售比例调整,一个是针对未出售比例调整,两种情况是:(1)投资时点就存在的存货,调整的是出售部分比例,因为被投资方是按照账面成本×出售比例结转成本的,但是投资方认可的是按照公允价值×出售比例结转成本的,所以调整时候用的是出售比例。(2)投资后,投资方和被投资方之间的存货交易,调整的是未出售部分,因为对未出售的部分是内部交易,从投资方和被投资方这个整体来看是不认可的,即未出售部分的损益未实现,所以要对未对外出售的部分调整,即调整时候用到的是未出售比例。然后在以后年度如果内部交易存货对外售出,则应按照售出比例调增被投资单为净利润。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1)成本法下:借:银行存款也可能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涉及到得科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贷: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余额投资收益按借贷方差额,也可能发生在借方2)权益法下:借:银行存款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可能在借方——其他权益变动可能在借方投资收益按借贷方差额可能在借方同时:做这一步的目的是因为资产处置了,未实现的损益要体现为真正的损益。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投资收益因持股比例上升长投由成本法向权益法的转换:①首先把长期股权投资分为2各部分:原投资部分、新取得投资部分----对于这2个时点的投资,都要确认相应的商誉或负商誉,但二者应综合考虑,或者说,最终的结果就是2次投资的初始入账成本之和A(A1+A2)与应享有新投资之日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B2(B1、B2)的份额之间的比较,若前者大于后者,则总体上确认为商誉,若前者小于后者,则总体上要确认当期损益或调整留存收益。关于两次投资形成正负商誉的问题,处理如下:(1)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大于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应享有的份额的,新增资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也大于新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应享有的份额的;——不调整。(2)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小于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应享有的份额的,新增资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也小于新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应享有的份额的;——新增投资的调整计入营业外收入,原投资产生的差额若跨年度则调整期初留存收益。(3)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小于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应享有的份额的,新增资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大于新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应享有的份额的——两个差额综合
本文标题:长期股权投资的学习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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