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领军人才住房补贴工作指南
1领军人才住房补贴工作指南(2015年1月)第一部分购房补贴一、购房补贴工作指引(首次发放)(一)工作流程否是否是是否用人单位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合格的,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扫描件市住建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核查市住建局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合格?通知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处理市住建局提请拨付购房补贴款,同时提请规土委按照规定限制房产转让市财委拨付购房补贴款补交材料或退文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申请人在岗等情况市租赁中心核查申报材料是否合格?合格?2(二)工作规程1.申报条件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有效;(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5)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2.网上申报材料本市用人单位负责受理、审核并保存申请人的所有材料。网上提交的单位申报材料扫描件:(1)《关于核查领军人才申领住房补贴条件的承诺书》(须从系统下载标准版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住房专员身份证件。上述扫描件除身份证件外,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显示公章原色)。网上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扫描件:(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件、结婚证(仅限已婚人员),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交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提交3本市户籍证明;(2)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书;(3)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凭证,包括劳动合同、在本市纳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4)房地产证(权利人为申请人、共同申请人)(5)用人单位发放年度购房补贴的说明及银行转账凭证;(6)领军人才申领住房补贴承诺书(个人)(须从系统下载标准版本)。上述扫描件除身份证件和个人承诺书外,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显示公章原色)。其中,纳税和缴纳社保凭证在确认在岗时提交,其余的申报材料在申报时提交。3.申报网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人才安居系统(网址:)。4.审核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5.工作程序(1)用人单位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合格的,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扫描件。(2)市租赁中心核查申报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用人单位补交材料或退文。4(3)确认申请人在岗。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5日,用人单位须网上确认申请人是否在岗。在岗的,须上传申请人上一季度在本市纳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确认申请人在岗期间,不受理新增个人申报材料。(4)市住建局会同市规划国土、人力资源、公安、税务部门和各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统一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通知用人单位。(5)核查合格的,市住建局在官方网站公示申请人信息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前10位)、性别、人才类型、人才证书号、证书有效期、工作单位、补贴类型、共同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前10位)。(6)合格的,市住建局提请市财政部门核拨购房补贴款,并提请市规划国土部门按照规定限制房产转让。(7)市财政部门拨付购房补贴款。(8)不合格的,由市住建局通知用人单位,并按相关规定处理。6.时限20日,自网上提交个人申报材料至完成审理。7.收费无。8.停止发放情况购房补贴款发放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5(1)申请人离职的(退休的除外),包括离开用人单位或劳动合同过期(如再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发放);(2)人才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如人才期末评估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发放);(3)人才认定文件被撤销的;(4)申请人(地方级、后备级)户籍迁出深圳的;(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购房优惠政策,或正在租住政策性住房的(如再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发放);(6)已领取广东省人才住房货币补贴且达到可领取的领军人才购房补贴上限的;(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8)申请人被处以刑罚处罚不宜享受住房保障政策;(9)其他违规情形。9.注意事项(1)2014年12月31日前已受理的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的发放,除发放标准和条件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规定执行外,其他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执行;(2)购房补贴网上日常提交申请,申报材料合格的,集中核查、公示、发放。(3)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人须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6作,即人才的人才安居政策申请单位与其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社会保险或者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4)领军人才购房补贴在5年内按年度发放。(5)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和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政府根据用人单位实际补贴情况确定补贴金额,但政府补贴金额不超过以下标准:①国家级领军人才每年15万元,总额75万元;②地方级领军人才每年10万元,总额50万元;③后备级人才每年8万元,总额40万元。(6)申请购房补贴之前已经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应当从购房补贴中相应扣减;租住过免租金住房的,应当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从购房补贴中相应扣减。(7)房地产证权利人为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买受人(权利人)仅为配偶的,申请时须另行提交申请人与配偶共同签订的协议,协议中须申明申请人领取购房补贴后,双方均已享受我市购房优惠政策。(8)领军人才自首次领取购房补贴之日起10年内,用以申请购房补贴的房屋产权限制转让,在限制转让期内申请转让该房屋产权的,应当退回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9)申请人计生、婚姻、户籍(地方级和后备级)等情况7发生变化,以及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租住政策性住房、享受广东省人才住房货币补贴等情形的,须在1个月内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须及时网上申报。(10)申请人实行诚信申报,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1)用人单位负责受理、审核并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及确认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8二、购房补贴工作指引(续发)(一)工作流程是否是是否如果申请人计生、婚姻、户籍(地方级和后备级)等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租住政策性住房、享受广东省人才住房货币补贴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合格的,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扫描件市住建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核查市住建局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合格?通知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处理市住建局提请拨付购房补贴款市财委拨付购房补贴款补交材料或退文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申请人在岗等情况市租赁中心核查申报材料是否合格?合格?否9(二)工作规程1.续发条件(1)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有效;人才证书有效期届满的,须期末评估合格。(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4)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2.网上申报材料(1)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凭证(在本市纳税和缴纳社保凭证);(2)用人单位发放年度购房补贴的说明及银行转账凭证。上述扫描件除身份证件外,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显示公章原色),并在确认在岗时提交。如果申请人计生、婚姻、户籍(地方级和后备级)等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租住政策性住房、享受广东省人才住房货币补贴等情形的,须及时提交相关材料。3.申报网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人才安居系统(网址:)。4.审核单位10市住建局,市租赁中心。5.工作程序如果申请人计生、婚姻、户籍(地方级和后备级)等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租住政策性住房、享受广东省人才住房货币补贴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查验。经查验合格的,网上提交新申报材料扫描件。市租赁中心核查申报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用人单位补交材料或退文。(1)确认申请人在岗。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5日,用人单位须网上确认本次申请发放补贴的申请人是否在岗。在岗的,须上传申请人上一季度纳税和社保凭证。确认申请人在岗期间,不受理新增个人申报材料。(2)市住建局会同市规划国土、人力资源、公安、税务部门和各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统一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通知用人单位。(3)核查合格的,市住建局在官方网站公示申请人信息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前10位)、性别、人才类型、人才证书号、证书有效期、工作单位、补贴类型、共同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前10位)。(4)合格的,市住建局提请市财政部门核拨购房补贴款。(5)市财政部门拨付购房补贴款。11(6)不合格的,由市住建局通知用人单位,并按相关规定处理。6.时限20日,自网上提交个人申报材料至完成审理。7.收费无。8.停止发放情况与首次发放的对应内容相同。9.注意事项(1)2014年12月31日前已受理的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的发放,除发放标准和条件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规定执行外,其他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执行。(2)申请购房补贴之前已经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应当从购房补贴中相应扣减;租住过免租金住房的,应当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从购房补贴中相应扣减。(3)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人须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即人才的人才安居政策申请单位与其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社会保险或者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4)购房补贴在5年内按年度发放。12(5)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和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政府根据用人单位实际补贴情况确定补贴金额。(6)领军人才自首次领取购房补贴之日起10年内,用以申请购房补贴的房屋产权限制转让,在限制转让期内申请转让该房屋产权的,应当退回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7)申请人计生、婚姻、户籍(地方级和后备级)等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租住政策性住房、享受广东省人才住房货币补贴等情形的,须在1个月内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须及时网上申报。13第二部分租房补贴一、租房补贴工作指引(首次发放)(一)工作流程否是否是是否用人单位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合格的,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扫描件市住建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核查市住建局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合格?通知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处理市住建局提请拨付租房补贴款市财委拨付租房补贴款补交材料或退文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申请人在岗等情况市租赁中心核查申报材料是否合格?合格?14(二)工作规程1.申报条件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有效;(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4)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具有本市户籍。2.网上申报材料用人单位负责受理、审核并保存申请人的所有材料。网上提交的单位申报材料扫描件:(1)《关于核查领军人才申领住房补贴条件的承诺书》(须从系统下载标准版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住房专员身份证件。上述扫描件除身份证件外,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显示公章原色)。网上提交的申请人申报材料扫描件:(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件,结婚证(仅限已婚人员),非本市户籍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还需要提15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提供户籍证明;(2)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书;(3)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凭证,包括劳动合同、在本市纳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4)领军人才申领住房补贴承诺书(个人)(须从系统下载标准版本)。上述扫描件除身份证件和个人承诺书外,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显示公章原色)。其中,纳税和缴纳社保凭证在确认在岗时提交,其余的申报材料在申报时提交。3.申报网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
本文标题:领军人才住房补贴工作指南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98605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