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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铁鑫煤矿矿井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效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灾害程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特编制本应急预案。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1.事故类型和危险源分析铁鑫煤矿初步设计上显示,在2005年矿井鉴定为低瓦斯矿井,鉴定结果如下表: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煤矿CH4CO2瓦斯等级绝对涌出量(m3/min)相对涌出量(m3/t)绝对涌出量(m3/min)相对涌出量(m3/t)古交市桃园街道办事处铁磨沟煤矿0.823.920.702.52低瓦斯古交市铁磨沟煤矿0.523.000.784.49低瓦斯现在我矿4#、7#、8#、9#尚未开采,根据地质资料和瓦斯鉴定结果,铁鑫煤矿为低瓦斯矿,为确保安全按高瓦斯矿井进行管理。虽然我矿为低瓦斯矿井。但低瓦斯矿井因通风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也存在因瓦斯积聚引发瓦斯爆炸的风险。因此,我矿存在发生瓦斯爆炸的可能性。1.1.1.掘进工作面迎头;1.1.2.排放瓦斯回风路线;1.2.瓦斯爆炸的危害程度分析1.2.1.爆炸形成的冲击波对现场人员造成伤害,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1.2.2.爆炸形成的冲击波对巷道支护造成破坏,有可能导致巷道坍塌,影响救援工作;1.2.3.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员造成伤害,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1.2.4.爆炸后易造成爆炸地点火灾,扩大灾害的影响范围和破坏程度。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2.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铁鑫煤矿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管理职责负责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3.反应快捷,措施果断。2.4.科学调控,依法规范。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2.5.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强日常瓦斯管理工作,消除引爆火源及瓦斯积聚现象。2.6.自救互救,安全抢救。事故发生初期,应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线路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及应急救援工作组组成。3.2.指挥机构及职责3.2.1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通风矿长成员:调度室、技术科、地测科、安监站、通风科、机电科、经营科、综合科等负责人。职责: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煤矿井下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与发布;3)负责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4)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组织修订、补充和完善;5)负责应急资源的定期检查评估,并组织落实;6)负责落实事故处理方案和营救遇险人员方案;7)负责按照《预案》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8)负责选定井下救援基地,任命井下基地指挥;9)负责清点井下被困人员数量和姓名;10)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11)负责指导事故善后处理工作;12)负责配合事故调查;13)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救援领导组组长:生产矿长副组长:调度室主任成员单位:调度室、综合科、安监站、机电科职责及权限:⑴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情况并及时汇报领导组;⑵召开专业会议,布置和检查各基层单位工作;⑶承办上级的有关决定和指示;⑷制定救援行动方案。事故监测组组长:安全矿长副组长:监控中心主任成员单位:调度室、机电科、安监站、技术科职责及权限:⑴落实事故发生的地点、灾情并及时上报领导组;⑵做好事故发生的预防、预测和预报工作。救援行动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技术科长成员单位:调度室、机电科、综合科、经营科、综合科职责及权限:⑴组织一支特别能战斗的救援队伍;⑵地面建筑质量事故发生后,确保现场人员尽快脱离事故区域,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⑶制定现场人员疏散方案。治安保卫组组长:综合科科长副组长:综合科副科长成员:矿保卫人员职责及权限:⑴事故发生后及时疏散人员;⑵做好事故现场与外界的隔离工作;⑶确保事故现场和周边的治安保卫工作。受灾人员安置及善后处理组组长:通风矿长副组长:通风科长成员:通风科、调度室等各科室及相关人员职责及权限:⑴做好受灾人员生活必需品的发放,保障受灾人员的生活需要;提供安置所需物品。⑵调查事故的破坏程度和事故发生原因;⑶建设受灾人员临时住所;⑷调查事故的破坏程度和事故发生原因。物资、运输保障组组长:机电矿长副组长:经营科长成员:经营科、机电科、后勤科等部门有关人员职责及权限:⑴保证救援领导组、救援行动组和救援物资运输用车;⑵保证受灾人员撤离用车;⑶保证贵重设备、物品撤离用车;⑷保证救援现场所需设备供应;⑸保证救援现场所需材料和器材供应;⑹保证受灾人员和救援人员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通讯联络组组长:机电科科长副组长:机电科副科长成员:机电科有关人员职责及权限:⑴保证通讯线路畅通;⑵保证通讯设备完好,遇有故障及时快速抢修。医疗卫生组组长:矿救护小队队长副组长:矿救护小队副队长成员:矿救护小队成员职责及权限:⑴保证救援所用的医疗器械、设备和药品;⑵保证救护车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及时转运受伤人员。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兼)成员:调度室全体员工报警电话:8000、8001或拔紧急呼叫办公室职责:1)在接到报警信号时,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2)事故发生后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行动组成员。3)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4)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4.1.1.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铁鑫煤矿必须确保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并与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监控系统联网,对井下主要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监控,配备足够的人员进行管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4.1.2.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铁鑫煤矿下井人员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并在下井时携带。4.1.3.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铁鑫煤矿通风科必须配足经培训合格的瓦斯检查人员,按要求对工作地点进行瓦斯检查。4.1.4.加强矿井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4.1.4.1.建立合理、完善的通风系统,确保各个用风地点有足够的风量。4.1.4.2.及时建筑和管理好通风构筑物。要保证风门、调节风窗、密闭墙规格质量,并经常检查维修。4.1.4.3.加强局部通风管理。4.1.4.4.巷道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严防风流短路或风量不足引起瓦斯积聚。4.1.5.加强瓦斯管理,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措施4.1.5.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检查与管理的各项规定。4.1.5.2.强化现场瓦斯检查,防止和及时发现、处理局部瓦斯积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4.1.6.防止引爆火源出现的措施4.1.6.1.防止出现明火。4.1.6.2.防止出现电火花。4.1.6.3.防止出现放炮火花。4.1.6.4.防止出现其他火源。4.1.7.加强瓦斯检查工作,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措施4.1.7.1.杜绝空班、漏检和假检,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严格执行《规程》关于巡回检查和检查次数的规定。4.1.7.2.要使每一个瓦斯检查工都十分了解和掌握分工区域内各处瓦斯涌出状况和变化规律。4.1.7.3.对分工区域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重点部位和地点,必须设专职瓦检员,随时检查,密切注视。4.1.7.4.违反《规程》关于通风、防尘、放炮等有关规定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任何人,都要坚决抵制和制止。4.1.8.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扩大的措施4.1.8.1.实行分区通风,禁止一切不合规定的串联通风。4.1.8.2.及时清扫煤尘,防止煤尘参与爆炸。4.1.8.3.入井人员都必须携带自救器。4.1.8.4.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安设隔爆设施。4.2预警行动4.2.1预警条件按照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分级预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4.2.2预警方式、方法采用电话进行预警。(1)一旦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人员应尽可能了解和弄清事故的性质、地点,发生范围和影响程度,然后迅速用附近的电话向矿调度室如实汇报上述内容。(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要问清事故地点、类型、严重程度及人员撤离情况,立即向矿值班人员和矿调度室汇报灾害情况。(3)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根据具体情况,通知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他有关人员立即到应急指挥部报到。4.2.3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对发生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信息,在通过指挥部批准预警后,按照从矿井到科室逐级按发布的程序进行。4.2.4预警措施(1)发布预警公告。矿井预警由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发布。(2)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4)指令各应急救援工作组进入应急状态。(5)针对可能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6)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5.信息报告与处置(1)矿调度室值班电话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一旦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应立即用电话向当天值班矿领导和应急救援总指挥(矿长)汇报,同时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人员到矿调度室待命。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意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2)汇报时间及要求:如发生一次事故造成1-3人重伤;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1-29人中毒;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下;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必须在30分钟内通知到太原/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总部,并在12小时内提交事故初步报告。如发生造成死亡(含失踪);危及10人及以上生命安全;30人以上中毒;3人以上重伤;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包括重大设备设施、食品安全、质量安全事故时,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用电话通知太原/山西华润煤业调度室。在12小时内提交事故初步报告。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安全事故及以上级别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太原/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调度室和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分析有关的资料。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应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将调查结果以《事故调查报告》的方式上报太原/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3)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②事故类型及简要经过;③影响范围;④人员遇险情况。向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调度室汇报,应补充汇报以下内容:①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②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③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进展情况;④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项等。(4)矿调度室24小时值守电话:5232601、5232602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调度室24小时值守电话:0351-52199330351-5219981(5)求援方式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矿救援力量、储存物资、抢险救灾情况下达指令请求,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调度室协调增援。6.应急处置6.1响应分级调度室接到瓦斯爆炸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调度室,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I级响应。(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II级响应。(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为III级响应。(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时为IV级响应。6.2响应程序应急救援响应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启动的程序实施运
本文标题:铁鑫煤矿矿井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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