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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饮服公司财务开支及审批权限的规定(暂行)为严格控制财务开支,规范经费使用行为,特制定本规定。一、差旅费及交通费开支规定1、职工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差旅费按职工总人数控制在人均200元/年,由总公司统一掌握使用。2、市内交通费用按职工人数控制在人均20元/年,由总公司统一掌握使用。3、出差人员车船飞机票,住宿费、公共交通费、伙食补贴按上级规定执行,特殊情况,超过标准报分管审批。二、业务招待费开支规定业务招待费开支实行计划控制、按实报销与包干使用相结合的管理办法。1、总公司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营状况,每年按营业收入的1%确定业务招待费计划指标,作为全年业务招待费开支的控制依据。2、具体执行标准见《来客接待规定》。3、大型招待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三、办公费开支规定总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办公费统一由总公司办公室控制,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由总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用品的供应事宜。四、慰问、补助、福利费用开支规定1、本公司职工因病住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工会牵头给予100元—200元的慰问品,费用可从学校拨的公司福利费中支(学校核拨1.5元/人、月),也可从公司内部福利费中支,特殊情况,超标准部分,经总经理批准。2、职工因受灾害或亲属死亡等特殊原因,可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给予200-500元困难补助。3、遇节假日,根据不同情况发放一定的福利费用。以上费用按职工总人数控制在人均300元/年,由总公司工会统一掌握使用。五、职工基本工资及效益工资发放规定:见薪资分配方案六、财务开支审批权限的规定:1、日常消耗性原辅材料的支出及其他800元以下费用由食堂主任与采供中心主任签字后,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入帐(分公司经理可委托食堂主任及采供中心主任联合审批)。2、800元以下的设备添置、维修费用由分公司经理签字报销入各食堂成本帐。8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维修费、设备添置费,经分管领导同意。2000元以上的维修费、设备添置费用经总公司办公会议研究执行,由总经理负责审批。3、其他的一切重要经济活动,总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总经理审批。印章管理办法一、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二、公司总经理授权由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三、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四、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五、公司建立印章使用记录,应如实记录印章的使用情况。六、印章持有情况纳入持印者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其工作变动时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七、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印章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行政章由总经理同意、党总支章由总支书记同意后方可使用).八、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九、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十、财务人员依据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十一、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归档。十二、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十三、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报告。十四、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十五、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十六、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物资保管制度一、采购回的物资均由保管员验收数量、质量,验收后入库并及时打印入库单、登记入帐。对变质物品,保管员有权拒收。二、仓库管理人员要按照各类商品的性能与保管要求堆放商品原料,合理分类,摆放整齐,明码标签,注意防潮、防霉、防鼠、防串味。另外要按照先进先出的要求,杜绝商品长期堆库造成积压损失的现象。三、物品出库要有出库单,建立物资出入库帐册,做到帐物相符,手续齐全。四、每天进出物品要及时记帐,定期编报收支结存表,月终盘点表,每月2日前将上月仓库报表上报总帐会计,对盘盈盘亏物品要查明原因,报领导批准登记入帐。五、凡进库的原料、半成品概不对外供应转让。管好固定资产和各种炊餐具,固定资产借出需有经理批准,易碎物品等借出需留下足够押金。对新购设备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帐。报废时经有关人员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帐。六、做好周转容器的保存管理工作,库房内不准为私人存放物品。七、库房内不准闲人进入。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是总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益,做到物尽其用,厉行节约,最大限度的管好、用好现有设备,特作如下规定:一、所有设备由总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由各餐厅及使用部门具体管理和使用,各餐厅主任或部门负责人为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设资产管理员(兼职)一人。二、建立三级管理网络,即总公司、分公司(宾馆)、餐厅(或部门),总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各分公司、餐厅建立相应分账,当设备变更时要随时做好记录;新添设备须及时登记入帐,并注明其属性,即公司配置或学院配置。三、餐厅(部门)之间设备调剂、调拨,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办公室,并填写《设备使用调拨单》,办理具体手续。四、保证设备的良好使用状态,严禁机械带病工作,凡设备正常损坏维修、由餐厅填写《维修报告单》报分公司,交动力维修中心维修。五、暂不用的设备,由原使用单位妥善保管,严禁丢失损坏,无使用价值的设备,需要填写《申请报废单》,经总公司研究并处理。六、各餐厅均要对重点机械明确专人使用,使用人应熟悉机械使用性能,按《操作规程》使用;严禁野蛮违规操作,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除赔偿损失外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七、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认真做好设备的使用维护,定期保养,延长机械的使用寿命,保证机械良好的运行状态。对重点设备,如锅炉须做好运行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八、凡单价在200元以上或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设备均需列入固定资产,对低值易耗品,也要单独建帐,每年纳入固定资产一并检查。九、学期结束时各餐厅要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认真的清查,清洗、保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凡公物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十、建立离任审计制度,对餐厅主任如调离原岗位,离任前须交清所属部门资产后方可赴任新岗位。维修工作制度为加强总公司维修工作管理,处理及时,规范操作,节约开支,减少浪费,保证各类设施设备正常工作,保障饮食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1、动力维修中心代表饮食服务总公司行使维修工作管理服务职能。负责总公司范围内生产、生活和办公用房、锅炉及水、电、气设施,炊事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2、大修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现场,并拿出维修方案,小修不超出24小时。3、实行维修项目审批制度动力维修中心要根据总公司用房、设施、设备的总体状况和各单位申报意见,制定学期和年度维修工作计划,经总公司党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组织实施,特殊情况先办后报。4、维修任务区分:(1)房屋维修,水、电、气、道路、地下管网等设施改造费用及单价5000元以上的设施更新,锅炉的年检大修等,报院后勤管理处组织实施。(2)总公司用于自身经营的5000元以下维修、装潢及环境改造各单位申报的日常零星维修由动力维修中心联系、协调和安排后勤服务总公司和社会企业实施。(3)在维修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零星小型的维修任务,由动力维修中心自行组织实施。并充分利用寒暑假对各部门所报修的机械、设备、设施进行保养、维护、修理。5、报修程序各单位、各部门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因突发事件确需维修的项目,应由各餐厅主任(部门工作人员)先填写“报修单”,经分公司经理(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报动力维修中心实施。6、坚持大宗维修项目招标制度为节约维修经费,确保维修质量,凡需总公司承担的,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原则上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由动力维修中心会同使用单位、监控部和总公司领导组成招标领导小组,也可商请后勤管理处、审计处、监察处等单位领导参加。招投标程序按学院有关文件精神执行。7、验收审计每一维修项目竣工之后,动力维修中心要按时参加由后勤管理处组织的验收工作,对总公司承担的维修项目,动力维修中心均应组织使用单位、维修单位负责人,根据施工合同和“报修单”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对施工质量及维修中发生的相关事宜均应经三方签字认可。维修项目验收后,由学院承担的项目报后勤管理处审计、结算;由总公司承担的项目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商请后勤管理处审核;2000元以上的报审计处审计。8、动力维修中心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要定期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地方和学院关于建筑、机械、锅炉维修方面的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深入一线,坚持巡回检修,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设备设施运作状态,适时提出修改方案,给领导当好参谋,及时为一线解决困难。要认真组织维修,规范操作,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确保维修质量,做到安全无事故。9、各单位、各部门对配置使用的机械设施,要定人管理,明确责任。要教育员工认真学习和熟悉机械设施、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范,严禁违规操作。要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浪费,保障使用。监控工作制度一、监控范围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2、各岗位人员责任制度执行的情况;3、总公司制定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二、监控形式1、监控部代表公司行使公司领导赋予的检查、监督及处罚权;2、定期组织伙食质量综合考评员每月不少于两次的综合检查;3、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正常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和抽样检查相结合的办法;4、检查中,以综合检查为主,单项检查为辅;5、每天要到各受控单位进行巡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6、采取监控部检查和自查相结合方式,各餐厅部门要建立自查记录;7、每学期在不通报情况下,由总公司组织监控部牵头各分公司之间进行一次对口检查;三、监控奖惩1、监控部对各餐厅的监控和对各部门的监控标准应同一尺度,对被控单位年处罚总额不少于一万元,反之,则视为监控不力,其差额将从监控部人员薪资中抵扣。2、严格执行《各餐厅伙食质量综合考评办法》。3、各餐厅部门被监控部查处,均采取直接罚款法。四、奖惩经费处理1、自查、自罚、归本单位处理;2、被查、被罚、上交公司作奖励;3、特别奖励由公司经费开支。安全卫生制度一、环境卫生1、餐厅卫生包干到人,要做到一日三扫、地面拖一至两遍,每天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餐厅附近无垃圾、杂草、污水;排水道要定期打扫,不存脏物,保持通畅。3、操作台、灶台炊具、机械设备做到工完场净,摆放整齐,要求达到无污垢,无积水。4、地面、墙壁、玻璃要求无污垢,无积水,窗明几净。5、仓库、办公室要每日打扫,始终保持清洁。6、定期施药、防鼠灭蝇。二、炊餐具卫生1、所有炊具由专人负责,用过洗净,没有污垢和油腻,摆放整齐。笼布要顿洗,棉被要常晒。2、炊事机械用后及时擦洗干净。砧板、抹布要常洗,定期消毒。3、公共碗筷,用后洗净、消毒待用。三、饮食卫生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不采购、不验收、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物。2、加工食品时要除去不可食用的部分,洗净加工。3、冷库、冰箱中食物生熟分开,上熟下生分层摆放,不得混乱,加工间要做到荤素分开加工摆放。4、加工出售主副食品做到以销定产、计划供应、缩短存放时间、力争不出售剩饭剩菜。5、烹调加工所用的原料保证新鲜。6、加工肉、禽、水产所用的刀、墩、案、盆、池等应与蔬菜用的分开。7、防止熟食与生食品、直接食用食品与尚待加工食品的交叉污染,包括直接和间接和交叉污染。加工用的容器(盆、盘、桶等)和用具标上生熟标记。四、个人卫生1、定期对炊事人员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者及时调离。2、要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修指甲、勤洗换衣服,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女同志要把头发
本文标题:餐饮服务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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