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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我国核技术应用实际上已有80多年的历史。核技术应用给人类带来了巨大收益,对维护我国国防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也对社会安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和不应有的危害。近来来辐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相对于常规工业安全事故,辐射安全事故突发性、难于感知性、难于修复性、公众和社会的极度敏感性等方面更加明显和突出。为了既保障职业人员、公众的健康和安全,保护其他物种的安全,保护环境,又使核技术应用得以健康发展,造福人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就必须对辐射防护与安全进行严格管理。第一部分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1)辐射防护的目的电离辐射是能使物质的原子或者原子团产生电离的电磁辐射和微粒辐射。辐射对人体有危害。辐射照射对人们及其后代最终产生的总伤害,成为辐射危害,应用人工源同样伴随着辐射危害。而辐射对人体产生的危害可以分为确定性效应和随机性效应。因此放射防护的目的是避免发生有害的确定性效应,并把随机性效应的发生概率限制到可以接受的水平。(2)辐射防护的三原则实践正当性原则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个人剂量限值(3)辐射防护的基本实施方法时间防护距离防护屏蔽防护(4)辐射防护纲要为了实现可合理达到的尽可能底的原则,必须制定和建立一个最优化的辐射防护纲要,一般包括:健全的辐射防护安全组织,严格的安全教育和训练,合理的设施设计,可靠的个人安全保障,合适的个人防护设备,有效的监测计划和周密的应急计划。(a)辐射安全组织辐射安全组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以说明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的状况,其中可包括:---个人剂量档案(包括外照射和内照射)---工作场所监测记录---流出物监测资料---训练计划和情况---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台帐,记载放射性同位素的核素名称、出厂时间和活度、标号、编码、来源和去向,及射线装置的名称、型号、射线种类、类别、用途、来源和去向等事项。说明放射性物质的贮存、消耗和处理情况---设施设计和运行的安全评价---运行故障和事故---质量保证记录(b)辐射安全教育培训辐射安全教育的内容,与教育对象和培训的目的有关,对职业性工作人员通常的要求如下:--放射性和放射性衰变--电离辐射--照射的急性效应--与职业有关的危险--当量剂量限值,当量剂量的确定--照射方式:内照射与外照射--基本防护措施(时间、距离、屏蔽)--基本防护监测仪表--辐射监测纲要和方法--污染控制,防护衣具和设备,工作场所的设计--人身去污--应急措施--警告信号、报警--工作人员和组织的责任--与辐射安全管理和组织的责任--使照射达到可合理做到的尽可能低的特殊方法(5)实例分析(a)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单位的防护与安全要求---密封放射源生产场所基本信息包括:工作场所名称、工作场所级别、地址、主要操作核素、放射源生产类别、年产量以及负责人。---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生产场所基本信息包括:工作场所名称、工作场所级别、地址、主要操作核素、放射源生产类别、年产量以及负责人。---管理制度与台帐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安全管理制度、废旧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台帐、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台帐、进出口台帐、回收台帐、处理台帐等等---辐射安全防护设施与运行包括:编码设备,生产、贮存与包装场所及设施,监测设备,包装容器、运输工具、防护器材,应急物资等等。(b)使用探伤装置的单位的防护与安全要求---至少有1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每台探伤装置应配备专职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参加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必须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明确2名以上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放射源库的保管工作,放射源库应有报警装置和监视器,源库门应双人双锁。探伤装置用毕不能及时返回本单位放射源库保管的,应保护现场,要求专人进行保安措施。---制定探伤装置的领取、归还和登记制度,放射源台帐和定期清点检查制度。---每个月对探伤装置的配件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做好记录。---工作人员现场操作要使用个人剂量计,并定期送交有资质的监测部门进行检测,并建立个人档案。---每次探伤工作前,操作人员应检查探伤装置的安全连锁装置,位置指示灯、驱动装置等性能。---探伤装置必须专车运输、专人押运。押运人员须全程监护探伤装置。---室外作业时,应设定控制区,并设置明显的警戒线和辐射警示标识,专人看守,监测控制区的剂量水平。---涉及放射源转让,转移活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发生或者发现辐射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向单位的辐射安全负责人报告。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配合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探伤装置的安全使用期限为10年,禁止使用超过10年的探伤装置。(c)放射治疗装置的防护与安全要求----操纵台控制1、操作室控制台上是否使用钥匙开关,钥匙有专人控制2、操作室内是否配备观察窗或监视器,且监视器影像清晰3、操作室内是否设对讲设备并经测试有效----辐射剂量监测设备工作人员是否佩戴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报警仪是否有效。----安全连锁是否设置门机联锁并是否有效----辐射工作场所入口处是否设置规范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是否设有防盗功能的放射源专用贮存室,并实行双人双锁。----治疗室内是否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灯其他要求。(d)医用直线加速器的防护和安全要求----操作室1、操作室控制台上是否是否使用总开机钥匙,钥匙有专人控制。2、操作室内是否有紧急停机按钮。3、操作室内是否配备观察窗或者监视器,且监视器影像清晰。4、操作室内是否设对讲设备并经测试有效。----辐射剂量监测设备工作人员是否佩戴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报警仪是否有效----治疗室1、治疗室内是否设置紧急停机按钮。2、治疗室内人员出口处是否有应急出门按钮。3、治疗室内是否安装固定式辐射剂量监测报警仪器。4、治疗室内是否设置入室迷路。----安全联锁是否设置门与加速器的连锁并有效。----辐射工作场所入口处是否设置规范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治疗室内是否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等其他要求。第二部分: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随着核技术的应用与发展,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为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安全,应加强对核技术应用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现场监督检查是重要的环节。(1)监督检查的目的通过监督检查活动,确认辐射设施的质量和安全状态,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督检查要求,促使辐射设施营运单位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保证辐射设施的建造质量和运行安全。以确认:(1)保证辐射源的安全(2)防止辐射事故和事件的发生(3)保证辐射防护最优化,使接受的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2)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营运单位是否按照法规和质保大纲对辐射设施的有关活动进行了有效的管理;----设施、设备和工作业绩是否满足要求;----对出现的安全相关问题或事件是否及时采取纠正或响应行动,并严格遵守报告制度;----相关人员是否按计划进行培训和再培训。(3)监督检查的形式对核技术应用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按实施检查的主体不同可分为监督检查和自行检查。3.1、监督检查(1)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及其安全和防护设施的“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竣工验收审批前的监督检查。(2)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前的现场监督检查。(3)对辐射工作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4)事故情况下的现场监督检查。(5)不定期的抽查或任务相关检查。3.2自行检查:自行检查是业主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内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自行检查辐射工作单位为了确保本单位所从事的辐射工作正常运行应做的常规工作。其频度和参与人员的组成应与本辐射工作的规模和辐射安全风险程度相适应。单位负责人应对上交的检查报告的正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任,上报的检查报告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该报告是辐射工作单位得到每次许可证审核通过取得下阶段有效许可证的重要依据。自我检查的检查程序分为准备、检查和报告三个阶段。整个检查工作由业主负责组织实施,并对检查内容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负全责。------准备准备阶段的工作主要是根据监管部门和本单位辐射安全防护管理的规定确定检查组织与检查对象,将检查时的人力与时间安排列入本单位辐射工作的总体安排之中。-----检查自我检查应按检查报告格式与内容要求即档案检查与现场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档案检查的各部分要具体查阅并核对。现场检查时应由业主组织检查小组,参检人员按本导则中的检查表逐项(或抽选相关项目)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每个项目的检查应至少有二人同时参与并判断确定结果,其中一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经监管部门备案的安全负责人。每份检查结果都应有参检人员签字才有效。-----报告全部检查基本结束后,由检查组组长负责编制完成检查报告,经单位负责人审定签字并盖公章后按规定时间送达有关监管部门。(4)监督检查的程序:4.1----监督检查前的准备(1)查阅档案记录需要查阅的档案记录主要包括与项目有关的申请、报告、审批、验收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文件、事件、事故报告、历次检查记录等。为明确检查的重点,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应做到熟悉以下内容:(a)业主的基本情况,如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联系方式、所有制性质、上级主管部门、安防环保负责人、项目或装置概况等情况。(b)业主提交的申请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c)业主历史上出现的事件、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情况。(d)历次检查记录,了解历次检查特别是上次检查中曾出现的问题及冶理情况。(2)制定检查计划----确定待查单位。----确定检查人员。检查组由二人以上组成,指定负责人,持证上岗。----确定检查重点。(尤其是对出现过事件、事故的单位或常见、易出现差错的环节)----明确检查人员的分工,做到责任明确。----确定检查时间。(3)准备监测仪器根据不同的检查对象,准备监测仪器和取证设备,并保持良好状态。(4)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检查人员要有针对性地重温对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待查装置的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检查水平,确保做到依法行政。(5)书面通知将有关检查事宜书面通知业主,告之检查时间、内容、程序及涉及人员等。(通知的内容应包括:检查的依据(和背景)、时间、程序、重点和业主所要做的准备和报告的主要内容4.2----检查的实施a、检查前会议b、表明身份说明来意。首先由检查组负责人向业主应表明检查人员身份并出示监察证,说明检查目的、检查程序和内容。c、业主报告。由业主报告项目运行、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特别是书面通知中所要求的内容。d、检查e、档案检查。按本手册档案检查部分的要求逐项进行。f、现场检查。根据分工,参检人员按照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或抽样)进行检查,做好记录。g、制作笔录h、检查后会议4.3总结处理4.3.1制作笔录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进行讨论,交换意见,并制作检查笔录。4.3.2检查后会议检查结束后,双方可在会议中充分交换意见,检查组将检查笔录交被查单位代表人阅读后当场签字,检查组长宣布检查情况并尽可能当场宣布检查结果,对情况复杂的重大疑难问题可由环保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后再形成处理意见(如: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可予以表彰或奖励。4.3.3检查报告环保主管部门在检查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将检查报告送达被检查单位。4.3.4后续处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应随时跟踪其整改情况,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复查。(监督检查的流程图详见下图)(5)监督检查管理部门职责分工5.1环保部门(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放射源的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管;---制定和组织实施放射源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并实施放射源登记管
本文标题: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徐洪主任201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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