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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送审稿初稿2001年4月目录1总则2系统2.1一般规定2.2布线2.3火灾报警控制器及区域显示器的安装2.4火灾控测器的安装2.5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2.6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2.7模块的安装2.8火灾应急广播及火灾警报装置的安装2.9消防专用电话的安装2.10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3系统的调试3.1一般规定3.2调试前的准备3.3调试4系统的验收4.1一般规定4.2系统竣工验收5系统的使用和维护附录A调试报告附录B系统竣工表附录C系统运行日登记表附录D控制器日检登记表附录E季年检登记表1总则1.0.1为了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1.0.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受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1.0.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系统的施工2.1一般规定2.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当需要变更时应由设计单位负责变更并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2.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2.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2.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设计变更施工包括隐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等相关记录2.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2.2布线2.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2.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2.2.3在管内或线槽内的配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配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2.2.4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2.2.5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2.2.6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的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2.2.7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2.2.8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1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2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3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4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2.2.9金属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2.2.10明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或管路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2.2.11线槽敷设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吊点或支点一般应在下列部位设置1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直线段不大于3m处2距接线盒0.2m处3线槽转角或分支处2.2.12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2.2.13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2.2.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2.2.15同一工程中应根据不同用途选不同颜色的导线加以区分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正极为红色负极为蓝色2.3火灾报警控制器及区域显示器的安装2.3.1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安装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坪0.1-0.2m2.3.2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2.3.3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退色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4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5导线应绑扎成束导线穿管后应将管口封堵2.3.4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2.3.5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2.3.6区域显示器的安装要求与控制器相同2.4火灾探测器的安装2.4.1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2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02.4.2线型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1.0m在大空间场所安装时光束轴线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m2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光路距离不宜超过100m3相邻两组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4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光路上应无遮挡物或干扰源5发射器和接收器应安装牢固防止位移2.4.3缆式线型感温探测器在电缆桥架变压器等设备上安装时宜采用接触式布置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敷设时宜敷设在装置的过热点附近2.4.4敷设在顶棚下方的空气管式线型差温探测器至顶棚距离宜为0.1m相邻探测器之间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m探测器至墙壁距离宜为1-1.5m2.4.5空气采样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样管含支管的长度和采样孔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2不宜安装在天棚高度大于16m的场所2.4.6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安装位置应根据探测气体密度确定若其密度小于空气密度如氢气甲烷等探测器应位于可能出现泄露点的上方或探测气体的最高可能聚集点上方若其密度大于或等于空气密度探测器应位于可能出现泄露点的下方2在探测器周围应适当留出更换和标定的空间3在有防爆要求的场所应按防爆要求施工4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在安装时应使发射器和接收器的窗口避免日光直射且在发射和接收器之间不应有遮挡物两组探测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4m2.4.7点型火焰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其视场角覆盖被保护区域2探测器与保护区之间不应有遮挡物3探测器在室外安装时应有防雨措施2.4.8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2.4.9探测器底座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2.4.10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2.4.11探测器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2.4.12探测器在即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2.5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2.5.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且应有明显标志2.5.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2.5.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2系统的施工2.6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2.6.1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2.6.2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2.6.3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2.6.4消防控制设备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2.6.5消防控制设备均应与消防电源直接连接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批示的控制装除外2.7模块的安装2.7.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使用的输入输出总线隔离等模块在管道井内安时可明设在墙上安装于吊顶内时应有明显的部位指示和检修孔且不得安装在管道及其支吊架上2.7.2模块应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等措施2.8火灾应急广播及火灾警报装置的安装2.8.1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安装应牢固可靠防止脱落扬声器表面不应有破损2.8.2安装在墙上时宜安装在距棚顶300mm处或距地楼面2.3m处2.9消防专用电话的安装2.9.1消防专用电话电话插孔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在墙面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2.9.2消防专用电话和电话插孔安装处应有明显标志210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2.10.1消防电子设备凡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接地保护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相连接2.10.2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测量接地电阻并作记录3系统的调试3.1一般规定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3.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前应具备本规范第2.1.2条和第2.1.3条所列文件及调试必需的其它文件3.1.3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3.2调试前的准备3.2.1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3.2.2应按本规范第2章的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3.2.3应按本规范第2章要求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短路绝缘电阻小于20M等应进行处理3.2.4调试单位在调试前应编制试程序3.3调试3.3.1对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含可燃气体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含气体灭火控制器防火卷帘控制器等各种消防电气控制箱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火灾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灯具控制装置火灾警报装置火灾探测器等设备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3.3.2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调试1切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先将任一个总线回路的火灾探测器以及该总线回路上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部件相连接后接通电源2按现行的国家标准GB4717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1检查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2使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连线的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应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再使其它控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3检查消音和复位功能4使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连线的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5检查隔离屏蔽功能6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7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10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8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7项检查9检查控制器特有的其它功能3依次将其他回路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重复前款267项检查3.3.3点型火灾探测器的调试1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逐个检查每只火灾检测器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正确响应2对于不可恢复的火灾探测器应采取模拟报警方法逐个检查它们的报警功能当有备品时可抽样检查它们的报警功能3.3.4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调试1不可恢复的火灾探测器在每个探测器的终端盒上模拟火警有条件时可采用模拟火灾的方法和故障2可恢复的探测器可采用模拟火灾的办法使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在终端盒上模拟故障3.3.5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调试1调整探测器的光路调节装置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用减光率为0.9dB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3用产品生产企业设定减光率1.0-10.0dB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4用减光率为11.5dB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应发出故障信号或火灾报警信号3.3.6空气采样式火灾探测器的调试1在采样管最末端最不利处采样孔加入适烟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应在1min内发出火灾报警
本文标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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