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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货运装载源头科技治超监管系统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运管处:为了推进源头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在科学分类、联合联动、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对具备称重条件的重点、偏远企业,分步骤推行科技监管,以节省人力物力,提高监管工作效率。省局特制定出了《陕西省货运装载源头科技治超监管系统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讲求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市区拟推行科技治超的方案上报省局,省局将按照现行试点、逐步推行的原则,分步组织实施。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主题词:源头治超科技监管通知抄送:交通运输厅,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办公室2011年5月日印发共印份2陕西省货运装载源头科技治超监管系统实施方案(试行)为在全省建立和推行货运装载源头科技治超,提高源头监管工作效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特制定《陕西省货运装载源头科技治超监管系统实施方案(试行)》。一、监管系统建设目的本实施方案的原则是在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和交通专网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全省货物装载源头监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治超部门“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协同联动、规范管理”。通过规范化建设与改造货物装载源头监管系统,最终建立省厅运管局、市区运管处、县运管所、源头监管站为节点的四级源头监管联网管理系统,以提高源头治超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堵塞漏洞,加大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管理力度。通过科技手段对全省主要货运装载企业实行监管,主要可达到以下目标:(一)通过科技手段实现对货运装载企业的远程监控,逐步取代运管人员派驻企业,可大大节省人员和经费,是一种长期高效的监管方式。(二)可将目前巡查监管具备称重条件的煤矿、非煤矿山纳3入到科技监管范围,解决这部分巡查监管费用大、监管效果不明显的问题,扩大有效监管覆盖面。(三)科技监管可准确获取车辆装载信息,能够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加大监管工作力度,防止监管企业、监管人员弄虚作假。(四)运管人员可将派驻企业转变为定期巡查工作方式,解决留守企业看管人员工作生活条件差、交通不便的困难问题。(五)为上级管理部门督查对超限装载源头企业处罚情况,为路面查出超限运输车辆提供倒查追究源头企业责任,提供信息数据。二、监管系统建设方法监管系统建设遵照本实施方案,按照统一标准、统筹资金、讲求实效、逐步完善的原则积极推广和运用。具体步骤与要求如下:(一)省厅运管局将进行监管系统应用软件的研发。委托相关技术单位进行调研、开发、测试、部署、培训等工作。各市、县不再各自另行研发,避免造成重复投资和管理不统一。(二)省厅运管局将先在已建立省、市、县三级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的市进行试点工作,其他各市结合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再行推广监管系统。2011年各市选择1-2个县区试点推行源头科技治超。4(三)各市在监管系统的推广过程中要遵循以县为单位,就整个县域需要推行监管系统制定方案。(四)选择推广监管系统的县,首先要优先考虑源头监管重点县区,以及实行保证金制度管理的县区。(五)推广监管系统要争取辖区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一部分资金投入,试点的基础上推动科技治超工作。(六)各市、县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拟采取监管系统监管企业的规划上报省局,省厅运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安排实施。(七)推行监管系统的同时,省厅运管局将建立配套的管理制度,对监管企业要增加保证监管系统正常运行的责任,对负责监管系统的运管人员要落实数据管理、电子监控、现场巡查的责任,以及按月抄告监管企业监管情况告知制度,保证科技监管工作的顺利实施和长效运行。三、监管系统基本功能(一)源头装载企业监管系统实现以下基本功能:1、通过与装载企业称重设备结合,获取货运装载车辆出厂时的车货总重。2、通过安装车辆牌照自动识别系统,获取货运装载车辆牌照号码。3、通过车辆牌照自动识别系统的摄像机,可抓拍车辆图片、录像。54、通过安装轮轴识别仪或采用软件判断,自动获取货运装载车辆轴数。5、利用监管企业的现有称重设备,通过在磅房安置的嵌入式工业计算机及管理软件,将企业出厂(场)每辆车的牌照号码、轴数、车货总重、出场时间、是否超限等信息进行记录,并将相关数据通过网络传输或人工现场采集,汇集到运管部门。(二)运管部门监管系统实现以下监管功能:1、统计查询辖区内各监管企业每日出厂的各类轴数车辆的流量和装载情况,以及超限装载车辆数据。2、通过建立超限装载车辆报警提示功能,获取超限装载车辆的详细数据和抓拍图片,据此到企业稽查磅单、调取现场存储的录像资料;对超限装载车辆向运管部门进行自动报警提示,并将详细数据和牌照自动识别系统抓拍的图片上传。正常车辆的检测数据、抓拍图片、现场录像保存现场检测计算机,保留期限一般应达到2个月。3、经调查取证对货运装载企业、运输企业、货运车辆、货运驾驶员实施处罚后,县级运政管理人员从监管系统录入处理情况信息。(三)通过监管系统统计功能自动生成科技治超监管企业的县、市、省三级统计月报表,为科学管理提供信息数据。监管系统设置超限装载运输行政处罚管理功能,建立处罚结果的电子文档,为监管执法提供信息数据。并将监管执法数据6写入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使源头治超监管执法数据成为运政执法数据的有效组成部分。四、监管系统硬件要求监管系统硬件设备要求分为监管企业,运管所、运管处、省厅运管局四个层级。(一)监管企业硬件设备要求。1、数据采集计算机应采用工业级控制计算机,考虑到装载企业现场环境较差,拟采用小型无风扇设计的嵌入式工业控制计算机,使用可自恢复的嵌入式操作系统。原则上每2条检测线配备1台数据采集计算机,由于RS232传输距离有限,检测线较为分散的,通过RS232/485协议转换器增加传输距离。2、为统一数据格式,称重仪表原则上统一采用上海耀华高速仪表,(建议型号XK3190-A9+)。仪表必须具备2串口同时输出的能力,其中一串口接企业磅单计算机(若有),一串口接数据采集计算机。要求输入给数据采集计算机的串口通讯协议应与耀华XK3190-A9+仪表协议兼容。为了检测软件能根据重量信息实现软件轴数识别功能,要求仪表采样频率≥50次/秒。同时通过串口给计算机上报数据时必须采用耀华仪表定义的连续方式(tF=0),实时上报重量数据,否则将无法实现软件的辅助分轴功能。3、车牌自动识别系统,由车牌识别仪、摄像机、补光灯、7安装立柱等组成。摄像机采用视频分配器方式,同时向检测计算机图像采集卡提供,采用带移动检测功能的高清摄像机,同时作为抓拍图片的触发信号,车牌自动识别系统通过以太网接口与数据采集计算机通信。4、车辆轴数判定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在现场环境较好并具备安装条件(称台前部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时,可设置轮轴识别仪和红外车辆分离器进行轴数的自动判定和车辆分离,轮轴识别仪和红外车辆分离器由称重控制器控制(此方式下称重控制器与计算机的通信协议推荐采用高速公路整车式称重系统通信协议);二是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如五峰山矿区),可采用软件判定的方式。5、监控视频原则上利用车牌识别系统的摄像机获取视频信号,个别根据需要可增加摄像机,监控视频存储集成到数据采集计算机内,不再配置硬盘录像机等设备。6、监管企业设置以太网交换机,用于汇集数据采集计算机和车牌识别系统,数据采集计算机距离以太网交换机超出网线传输距离的加装以太网光电转换器。7、对于具备有线DDN专线接入条件的企业,将企业的装载数据通过专线上传市运管处。对于不具备有线接入条件的,但无线通信可覆盖的企业,可通过无线VPN方式将企业装载数据上传市运管处。对于有线、无线信号均不具备接入条件的企业,由所在县级运管部门定期派员手工采集监管系统报警信息,并8以专用U盘(移动硬盘)将数据通过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交通专网上传数据。8、监管企业具备稳定的供电(包括自备发电机)及稳压设备的,可不必再单独配置供电设备,对于供电质量较差的企业应配置UPS,保证设备不被损坏和正常工作。(二)运管机构硬件要求。1、对具有科技监管企业职能的运管所配置1台专用计算机、打印机,接入交通专网,用于在运管信息系统中运用源头监管功能,进行数据导入、报表查询、存储、打印,录入超限装载执法的相关信息。2、运管所原则上不配置视频监控(电视墙)、存储设备,以减少投资和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各市区运管处配置专用源头监管应用服务器,负责汇总存储本市所辖科技监管企业的检测数据,并通过串口与运管信息系统服务器实现数据交换。4、配置必要的客户端计算机接入交通专网,在运管信息系统中使用源头监管功能,查询有关数据报表,并对超限装载处理情况实施系统监督管理。5、省厅运管局治超办配置必要的客户端计算机接入交通专网,在运管信息系统中使用源头监管功能,查询有关数据报表,并对超限装载处理情况实施系统监督管理。厅治超办作为省厅运管局科技治超监管系统的远程用户,9通过交通专网接入系统。网络拓扑图如下:五、监管系统软件要求源头监管提供软件分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系统数据库软件运管系统保持一致,应用软件宜采用全省统一的软件。(一)系统软件。1、检测计算机采用设备供应商公司OEM的操作系统,其他客户端操作系统采用设备自带的Windows操作系统。2、省市级数据库采用甲骨文公司的oracle,应用服务器操作系统:WindowsServer。(二)应用软件开发工具。1、应用软件开发工具宜选用商用中间件.Net、Java、Visual10C++、VisualBasic、PowerBuilder、Informix-4GL、Delphi等通用开发工具。2、应用软件开发应遵循以下标准及规范:GB/T13702-1992计算机软件分类与代码;GB/T14085-1993信息处理系统工程计算机系统配置图符号及约定;GB/T15538-1995软件工程标准分类法;GB/T8566-1988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T9385-1988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GB/T9386-1988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指南;GB/T12504-1990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12505-1990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JT/T414-2006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信息分类与指标;JT/T415-2006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编目编码规则;陕西省交通行业基础数据元字典(道路运输);《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汇编2003》;GB/T1526-1989信息处理数据流程图程序流程图系统流程图程序网络图和系统资源图的文件编制符号及约定;GB/T8566-1995信息技术软件生存期过程;GB/T16260-1996《信息技术软件产品评价质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ISO/IEC9126:1991。GB/T17544-1998《信息技术软件11包质量》。(三)应用软件的检测数据格式符合交通运输部全国治超数据联网要求。(四)应用软件的功能。本货运源头装载科技治超监管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两部分:1、企业端计算机安装的软件开发。完成与源头企业磅秤、车轴判别设备、车牌识别设备的接口开发,自动记录出出厂车辆的总吨位数、车辆轴数、车牌号码、时间等信息。2、运管部门端安装软件开发。在运管处端开发数据接口,能从企业端的软件中读取相应的超限车辆的信息,包括车牌号、吨位数、车轴数、出厂时间等信息,并把这些信息存储在运管处设置的源头治超数据服务器中,同时开发与全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的接口,通过专门的设备或技术手段使这些数据进入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与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的企业、车辆信息进行关联,使治超数据在企业的综合安检和车辆的年审中发挥作用,对企业车辆的超载现象起到震慑作用并能够进行相应的查询和统计报表的生成。在县运管所端开发相应的源头治超模块,通过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和厅交通行业专网能访问市运管处服务器中本所管辖12企业的超限超载情况,并能生成相应的查询信息和统计报表。按照目前对货运装载源头企业科技监管的需求,系统软件的设计分为监管信息、报表统计、处罚信息、数据查询、系统管理等五个功能模块。今后可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
本文标题:陕西省货运装载源头科技治超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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