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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2015年秋季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幼儿名单公示表根据自治区财政局永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沧州市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实施资助,每生每学期500元。优先资助具备以下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儿童: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3、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4、符合入园条件的残疾儿童。本园按照个人申请,集体评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贫困生名单公布如下,如有异议可联系电话公示期月日至月日(7天)。姓名班级性别家庭基本情况男父母离异男父母离异女失地农民,收入低女家中有3个孩子,父母是失地农民,收入低女父母离异男父母离异男母亲无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女舅殁舅妈改嫁,父母还要负责抚养舅舅的孩子,生活困难女母亲常年有病。家庭负担重女父母离异女进城务工农民,收入低男母亲无工作,家中孩子较多女父母以种地为生,没有其它经济来源。男母亲下岗,无正常经济收入女母亲无工作,家中还有一个小妹妹,收入低女父母离异女失地农民,母亲无稳定收入灯明寺文教室(签章)校长()2015年1月10日
本文标题:幼儿贫困生资助公示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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