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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起重机管理制度一、起重机作业人员的职责1.明确起重机作业人员的职责,严格按“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文明生产、安全生产。2.在作业中发现起重机有异常现象,应及时向使用单位的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做好记录。3.严禁起重机带病运行,坚决杜绝事故隐患。二、起重机作业人员的守则1.大小车运行的操作应尽量减少起(制)动次数。因为反复起(制)动会使起重机增大疲劳程度,使接电次数增多,使起重机超过规定的工作级别。而且反复起(制)动会使吊钩、吊物出现抖动和摆动。影响了吊运的平稳和落点的不准确,容易发生事故。2.起升机构的操作,在每次吊运前,应找准吊钩,然后在拉直钢丝绳后暂停,检查确无失误之后,再行起吊,起吊时应用低速把吊物提起,当所吊物脱离周围的障碍物以后,再将控制器拉到最大档位,快速起吊。若吊物重量不清,当控制器拉到二档位置时,如果电动机不能起动,就意味着被吊物太重,超过负荷或起重机发生故障,不能吊运。3.当吊物起升以后,一般以高出地面最高障碍物0.5米为宜,吊物应从安全通道吊运,不得从人头或设备上面通过。4.当吊物运行到目的地时,应对正落点后才下落,在下落时应掌握好控制器,不能下落过猛,防止造成事故。5.在工作中不允许利用各限位开关等作切断电源的停止按钮用,更不允许在电动机运转时(即带负荷时)拉下闸刀开关,切断电源。6.物件翻身的操作时,必须保证:地面人员的人身安全;起重机不受冲击振动;被翻物体本体不被碰撞;翻转区域(范围)内其它物体或设备不被碰撞.7.对起升机构制动器突然失效时的操作应注意:a.在进行应急反向操作时,必须逐步推转控制器手柄,不得急速扳转换档,谨防由于快速换档而导致过电流继电器动作,造成接触器释放,整机断电,使吊钩上的物件在其重力作用下,自由坠落,造成事故.b.在移动大车或小车的过程中,时刻注意吊物上、下极限位置,严防吊钩接近上升限位开关,更不允许吊钩组碰撞限位开关或使限位开关起作用而发生接触器释放造成物件自由坠落,造成事故.同时也要防止吊物降落过低而与地面设备发生碰撞三、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一)作业前准备的安全要求1.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司机方可独立操作起重机,非司机勿进入驾驶室。2.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应向接班人介绍情况,接班人应阅读交班日记,并对起重机进行检查。3.正确穿戴劳保用品,酒后禁止吊运工作。4.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5.检查大车、小车及路轨周围,确认无人及无障碍物时才可闭合主电源。电源电压应在330伏以上。6.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手柄置于零位。对起重机进行空载运行试验,各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制动器应灵验可靠。(二)作业中的安全要求1.司机应集中精神操作,密切注视周围情况,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22)结构或零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标准等;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4)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3.扳转或推拉控制器的手轮或手柄时用力要均匀,逐级变换挡位。4.正常运转过程不得利用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及反接制动停车。5.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6.开车及升、降物件前,必须呜铃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报警。7.吊运时,吊物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8.吊钩上升或下降时,钢丝绳应位于卷筒和滑轮绳槽内。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3圈以上。9.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10.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11.起重机运行中,发生机件损坏等故障,应放下所吊物件,拉下闸刀开关,报告领导组织检修。不得在运行中进行维修。12.起重机运行中,遇到突然停电时,应把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吊钩上吊有物件时,应在重物下方的危险范围,作围栏和标示,禁止人员从吊物下面通过。13.严禁司机操纵起重机与同跨起重机碰撞,同一轨道各起重机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14.两台起重机协同吊运同一物件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吊运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导。15.在起重机分两层运行的场所,上层起重机工作时,下层起重机与它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米;上层起重机的吊钩没有上升到极限位置时,下层起重机不允许通过或开到它的下面。上层起重机落钩时必须与下层起重机司机取得联系,得到回答信号后才能落钩。16.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三)作业结束的安全要求1.吊钩装置升至较高位置,小车开到远离大车滑线的近端梁处,大车升到起重机的停车位置;2.取物装置是电磁盘和抓斗的,应将其放落到地面上;3.把所有控制器扳至零位,并拉下保护柜刀开关;4.对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将大车、小车固定牢靠,防风吹袭发生事故;5.对起重机在运行中和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故障及维修和处理情况全部记入交接班本;6.按交接班制度办理交接班手续,起重机是单班工作的,或接班司机未到时需把运行情况向组长汇报,经准许后方可离机下班。四、起重机的常规(日常)检查起重机的正确使用,严格管理和维护保养是延长起重机使用寿命,提高经济效益的三项重要工作。1.班后把起重机停放在停车位置,把各运行机构控制器手柄扳至零位档,并拉下保护柜的总闸刀开关。2.交班司机应把起重机运行记录和交接本交给接班司机,并将当班情况详细向接班司机交待。3.交接班司机共同检查起重机各机构、检查项目为:c.钢丝绳是否完好,有无破股断丝现象,在卷筒上和滑轮中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档、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端压板螺栓是否紧固牢靠;d.吊钩是否有裂纹,是否有永久变形,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是否完整,吊钩在吊钩横梁中转动是否灵活,3吊具是否完整可靠,吊钩滑轮磨损状况如何;e.各机构制动器,制动闸瓦是否靠紧制动轮,制动闸瓦衬及制动轮磨损状况如何,电磁铁,各销轴安装情况如何,销、定位板是否齐全,磁铁冲程是否符合要求,杆件传动是否有卡住现象。f.各种保护外壳是否可靠,栏杆是否牢固;g.各机构传动件的连接螺栓和各部件固定螺栓是否紧固牢靠。各电气设备接线是否正常,导电滑块(滑轮)与滑线接触是否良好,绝缘子是否完好;h.控制器各对触头是否良好,开、闭顺序是否符合正常需要。年月日起重机常规(日常)检查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设备型号年审日期序号日期检查项目12330311钢丝绳2吊钩3制动器4制动瓦5电磁铁6各轴销紧固7外壳完整8各紧固件牢固9各电器设备接线情况10控制器各触头等11检查人员签名备注主管人员签名:五、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制度起重机的维护保养除常规(日常)保养外还有:周检、月检、半年检查、年度检查。(一)周检1、每周进行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司机为主进行处理,司机不能处理的交维修组处理,周检内容:a.按日常检查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清洁。b.检查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的动合接触情况和触面的损蚀情况。c.检查控制器传动机构的运行情况。d.检查制动器闸瓦的磨损情况。e.检查联轴器的联接和螺钉的紧固情况。f.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g.双制动器的起升机构,制动力矩的大小,应予检查。h.检查緩冲器、限位档铁、轨道终端档铁的情况。i.试运行各机构,辨别有无不正当的声响。(二)月检41.月检工作有司机和维修保养人员参加,月检内容:a.按月检、周检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清洁和润滑工作。b.检查电动机、减速装置、轴承支座、角形轴承箱等底座螺钉的紧固情况。c.电动机碳刷的磨损,制动器电磁铁的吸合和电阻器的完好情况。e.导线槽口或钢管口处导线绝缘层的磨损情况。f.各行程开关、安全开关转轴的润滑情况。g.钢丝绳压板螺钉的紧固情况和钢丝绳子的润滑情况。h.滑轮组的滑轮轮槽磨损情况和润滑情况。i.减速器内润滑油的油量和油质。j.导电装置的压接情况。(三)半年检查按月检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可以和二级保养或中修结合进行。增加的检查内容:a.检查控制屏、控制器、保护柜、电阻器、行程开关、安全开关、接触器、继电器以及各接线座、接线螺钉的紧固情况。并逐一紧固。b.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情况。c.检查电磁铁的静、动吸合面,去除污垢,检查短路环完好情况。d.接地装置的情况。e.端梁螺钉的紧固情况,并逐一紧固。f.制动电磁铁气缸润滑情况,液压制动电磁铁油量及油质情况。g.检查并调整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磁铁行程、闸瓦与制动轮的间隙。h.按有关规定标准,更换已损坏的机械零部件和电器元件。(四)年度检查内容a.按半年检查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同时进行润滑工作。b.检查大小车架金属构件的焊缝有无开焊锈蚀,受力与应力集中部位是否有疲劳裂纹。c.检查各栏杆、安全护栏、导电支撑架是否完好。d.大小车车轮磨损情况。e.检测小车轨道跨度差。f.检测大车轨道跨度差。g.测量桥架(主梁)的静拱度。h.吊起1.25倍的额定重量,静吊15分钟后,测量主梁的下挠度、旁弯度。(吊物应吊在桥梁的中央处。)i.吊起1.1倍的额定重量试运行小车、大车,测试制动器及运行情况。j.按有关规定标准,更换已损坏的机械零件和电器元件。起重机在维修保养中若更换了大的部件、零件时应作好记录,见“附表二”厂(有限公司)附表二年月日设备级保养(大修)记录设备名称型号编号年审日期投用日期有何不正常状态:5使用单位(部门)负责人:问题处理意见:(更换零件):保养单位负责人:验收部门意见:主管设备负责人:备注六、定期报检制度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我厂的﹍﹍﹍、﹍﹍﹍、﹍﹍﹍设备均属特种设备,该设备由设备科进行统一管理,并按“特种设备定期报检计划表”按期向汕头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申请定期检验。特种设备定期报检计划表年设备型号201120132015备注注:1、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2、起重机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二年;3、用于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中山市特种设备检验所联系电话:13560602718-66366,66337七、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的规定,制定本企业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复审制度:1.对新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维修保养的人员,必须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进行相应的培训,并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对本厂内的特种设备进行独立操作及维修保养。62.对已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的人员,对其操作证书的有效性定期送交汕头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进行定期复审。复审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工作。3.各种特种设备的作业证书的有效期自发证日期及年审日期计,每二年复审一次。4.本单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名单:本厂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姓名操作证类别证书编号发证日期证书复审日期备注八、意外事件、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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