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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雄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车辆调度使用和驾驶员管理制度为加强车辆管理,保障正常公务用车,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一、车辆管理(一)本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车辆的调度、维修、例保、年审、保险等事项由行政部负责安排。(礼拜六、礼拜天除外)(二)实行专人驾驶制度。驾驶员按派车记录单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未经领导批准,严禁非专职驾驶员驾驶本公司车辆。(三)本公司车辆不得在外过夜,车辆使用完毕,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回指定停车场。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四)本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上级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借用车辆的,在确保本公司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可由综合管理部调剂安排。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车辆的,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五)实行专人保养制度。驾驶员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汇报,不得带病出车。(六)车辆加油实行刷卡制度,驾驶员市内用车在中石化各加油站刷卡加油(长途出车费用另计)。二、车辆调度(一)本公司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行政部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二)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须填写用车记录单,由行政部统一安排。(三)为方便管理、合理调度,各部门需使用车辆的应提前半天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依据轻重缓急予以安排。(四)对近似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三、驾驶员管理(一)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驾驶员被曝光或违章被处理,后果自行承担。(二)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服从行政部调度,不得擅自巴中市雄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车。无出车任务时应在行政部或车内待命,不得随意离岗。(三)驾驶员作为车辆保养责任人,平时应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尤其要做好季节转换期的车辆保养工作。(四)车辆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由公司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自行作出决定。(五)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加油(特殊情况除外)。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车辆管理人签字:接管日期:巴中市雄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车辆行驶记录表序号车号使用时间行车路线起止里程司机签名用车人签名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
本文标题:车辆调度使用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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