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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康德的第一批判与第三批判之间的内在关联1,主要文本依据康德的第一批判康德的第三批判的第一篇导言2,概论第一批判与第三批判之间的内在关联第三批判只要致力于解决经验的规律(empiricallaws)何以可能的问题。这一问题是康德的第一批判所遗留下来的问题。更进一步说,这是由康德在第一批判中所提出的知识论所遗留下来的问题。3,第一批判中的知识论(1)所针对的问题: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A,康德的知识论所针对的问题是知识何以可能?他的提问方式是,首先断定知识已然存在,然后追问知识何以可能。B,关于知识何以可能的问题主要是由数学命题引出的。所谓的数学命题也就是数学判断。因此,知识的可能性问题实际上要追问的是数学判断何以可能。C,康德认为,数学判断所提出的问题实质上是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的问题。(A)关于判断判断意味着在一个宾词和一个主词之间建立起关联。判断因此可分为综合判断和分析判断。分析判断的规定性特征是宾词是内在地包含在主词之中的。例如“所有的物体都有广延”。因此,分析判断所表达的是关于概念的真理,它不能提供新的内容。它因为表达的是关于概念本身的真理,所以是普遍、必然地有效的。更进一步说,它是先天地有效的。所有的分析判断都是先天的(apriori)。综合判断的规定性特征是宾词不是包含在主词之中的。宾词和主词之间是被综合地联系在一起的。它们两者之间的关联的最后根据并不来源于主词本身。例如:“物体是有重量的。”那么,主词和宾词之间的关联的最后根据在哪里呢?在经验中,我们是以经验为依据把主词和宾词联系起来的。因此,综合判断是否有效就要取决于经验。它不是普遍地、必然地有效的。也就是说,综合判断是经验的,不是先天的。唯理主义主张真正的判断都是分析判断。经验主义主张真正的判断都是综合判断。(B)康德论数学命题康德对于这种两分提出了明确的质疑:数学判断既是先天的又是综合的。例如“2+2=4”或“两点之间的直线段最短”。因此,对于康德来说,知识论的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康德特别强调了感性直观的形式(时间和空间)、判断的形式和先天范畴等几个方面。(注:关于数学命题的基本性质,后来也一直有争论:有观点主张,数学命题在根本上是经验的,因为它意味着我们发现存在于数字之间的基本事实。也有观点主张,数学命题都是分析性的。)(2)感性直观形式:时间和空间A,关于感性直观形式的极端必要性如果我们要追问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我们就必然地将涉及到人的两种认识能力,即,感性和知性。感性是我们获得印象的能力,知性则是我们赋予知识以概念的结构的能力。从这个角度看,所有的知识都同时包含着感性的因素和概念的因素。对于感性的因素,人们一般认为感性的质料是来源于经验的质料。如果这样,那么似乎就根本不可能有所谓的先天综合判断。针对着这一理论困境,康德提出了关于感性直观形式的学说。B,论时间和空间作为感性直观的形式康德强调,我们的感性认识能力实际上也同时包括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从它所接受下来的内容来看,这些内容当然都是经验性质的。但与此同时,它也还有形式的方面,它决定着这些内容以何种方式被给与我们。这样的形式本身它不是来源于经验的,它来源于我们自己。康德强调,来源于我们的感性直观形式分别有时间和空间。我们在感性的层次上所获得的所有印象都是有时间和空间的形式的。来源于经验的所有内容都要通过时间和空间的形式才能被给与我们。在这一点上,康德所坚持的是关于认识的唯心主义(IDEALISM)的路线。为了回答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的问题,康德强调在我们的感性认识能力中已经具有了先天的因素。C,论感性直观形式的独特规定性(A)它们只是直观的形式,不是概念性的。因为我们通过它们,所得到的是关于单个个体的表象。我们在直观中达到关于单个个体的表象。(这里所涉及到的是康德的著名的关于空间的论证)(B)它们是先天的形式,不是经验的(并非来源于经验)。因为时间和空间并不就是经验的表象本身,而是使我们获得经验的表象的条件,是感性阶段上的先天的因素。(C)时间和空间是感性的形式,它们是直观的,不是概念的。它们是先天的,不是经验的。(3)判断的先天形式(formsofjudgment)A,关于蕴含在知性中的先天因素我们思考的起点是经验的概念。一般认为,经验的概念来源于我们在感性直观中所得到的印象。我们通过对这些经验的印象进行加工(抽象等等)得到经验的概念。康德认为,在这里最关键的是要做出一个区分:一方面是我们获得经验研究的思想加工过程,另一方面则是我们能够根据它们而得出经验的概念的那些规则本身。这些规则就是使我们最终能够得到经验概念的那些主观条件。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就能够理解在知性中也内在地包含着先天的因素。B,怎样找到内在于知性中的这些先天因素(A)考察判断的不同形式认识就是下判断。判断就是在概念之间建立联系。概念的独特规定性就在于,它们必然地能够被以某种方式联系起来。在概念之间建立联系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考察判断的各种不同的形式来得到这些原则。(B)关于判断的各种不同形式关于量的判断(quantity)关于质的判断(quality)关于关系的判断(relation)关于模态的判断(modality)内在于知性中的主观的原则就是这样一些先天的因素,它帮助我们在判断中根据概念的内容来在概念之间建立其联系。(C)提出的问题:感性和知性都分别内在地包含着先天的因素。正是这些先天的因素为我们最终达到知识提供了形式的条件。但问题是,感性所包含的先天因素与知性所包含的先天因素之间如何内在地联系起来。康德在第一批判中分别提出了关于范畴的形而上学演绎和先验演绎。通过着两个演绎过程,他将最终解决内在于我们的认识能力中的先天因素如何与在感性中被给与我们的内容联系起来。(4)先天范畴(categories)A,论先天范畴的功能为了回答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的问题,康德必须回答那些在感性直观中被给与我们的具体内容为什么必然地能够被概念化。也就是说,必须为感性内容和知性概念之间的内在关联找到必然的保证。g康德的解决办法:在感性直观中被给与我们的内容已经是可被概念化的。那么,什么样的感性内容才是可被概念化的内容?我们用同样的原则(与知性的内在原则)整理过的内容才是可被概念化的内容。这也就是说,蕴涵于知性中的那些原则也同样在感性中发挥着作用。它赋予感性的材料以结构,允许我们对这些感性的质料进行概念化。范畴:就是对这些感性的内容进行整理的原则。因为我们根据范畴对这些感性材料进行了整理,我们才能够与这些感性材料有进一步的关系,达到关于它们的认识。范畴的功能具体地体现为赋予感性的材料以统一性(unity)。正如在判断中,我们的主观原则(判断的形式)的功能是在概念间建立起联系,赋予概念以统一性。B,关于范畴的形而上学演绎范畴的形而上学演绎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怎样在知性的先天原则与感性的认识能力之间建立起联系。关于范畴的形而上学演绎所带来的结果是,与判断的先天形式相对应,我们得到一系列的先天范畴。这两者所表达的是同样的原则,但它们把这些原则分别运用于不同的领域。对于范畴的先天形式来说,这些原则要应用于判断中的各个概念。对于先天范畴来说,这些原则要应用于感性直观所获得的感性材料。在范畴的作用之下,我们达到了关于对象的知觉(perspection)。知觉所呈现给我们的是可被认识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凡是可以成为我们的认识的对象的,都必须有量的规定性、质的规定性、因果规定性和模态规定性。(5)图示论(schema)A,关于范畴的先验演绎该演绎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我们怎样能够把那些杂多的感性要素糅合在一起,使之成为一个统一体?也就是说,在知觉的世界中,对象为什么能够成为有同一性的、单个的客观对象?知觉的世界怎么会被我们整理为是由相关关联着的对象们所组成的世界?该演绎的主要内容:被我们所思考的对象之所以有统一性,是因为我们自己是自觉的存在。也就是说,我们有关于我们自己是在时间、空间中的一个具有同一性的对象的自觉意识。我们自己把同一性赋予我们自己。我们自己的同一性又是对象的同一性的根源。B,图示论范畴的图示化:先天的范畴如何才能够作用于感性的材料。其中的关键的环节是时间的图示A(timeschematism),比如,量被图示化为时间上的延续。在此基础之上,才有对范畴的图示化。因此,才有先天的原则对于感性材料的整理。(6)所遗留的问题(thequestiontobesolved)如何解释经验的规律或偶然的规律的问题?A,对数学命题的追问,解决的是感性的先天因素的问题B,先验演绎:涉及到了那个必然的条件,有了它我们才能达到关于对象的概念4,论关于经验规律的问题(第三批判的第一篇导言)(1)概论第一批判所留下来的难题第一批判所得出的结论:认识的对象是由我们构造出来的第一批判所留下的问题:怎样认识这些对象在经验世界中的具体样态和行为?原因:认识的对象是由我们构造的,这意味着认识的对象必须符合来自于我们的理性的一系列先验原则。没有这些先验的原则,我们就无法达到关于对象的概念。至于这些先验的原则在经验中以怎样的方式被具体地实现出来,却无法从先验的原则本身推出。对于一个个具体的经验环境而言,这些先验的原则不具有明确的规定性。(2)论认识的对象与物质(MATTER)在具体的认识过程中,总是先有了一定的经验条件,才有了我们关于对象的知识。也就是说,总是这些具体的经验条件在决定着那些先验的原则以什么样的具体方式被实现出来。对于这些具体的经验环境,康德称之为“物质”(MATTER)。物质作为一个先决条件,使这些先验原则现实地成为我们构造经验对象的原则。关于物质,康德进一步把它规定为“可在其中移动的空间”(MOVABLESPACE)。与物质相关,经验的对象也就可被理解为可以任何方式与物质相关联的对象。对于我们的认识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能够以一定的方式对我们的一系列先验原则进行具体化,通过这种方式,这些先验的原则能够被应用到那经验地被给定的物质上。(3)论纯粹的自然规律在《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中,康德对这一思想进行了进一步强调,并做出了关于纯粹的自然规律与经验规律之间的区分。康德指出,科学具有两方面的重要特征:一是它必须与物质直接相关,另一是它必须以数学为必然的基础。科学在根本上是以非经验的方式讲述关于物质的知识。在这样的科学中,我们所达到的是关于经验世界的纯粹的自然规律。在这个经验的世界中,认识的对象必须是物质性的。纯粹的自然规律是关于这些经验对象的非经验的规律。它已经是对先验原则的具体化。但是它既不是经验的规律,也不能推出经验的规律。因为,经验的规律所关注的是以偶然的方式存在着的经验的物质。要想使这些纯粹的自然规律被进一步地具体化、达到经验的规律,就必须再引入其他方面的新的要素。(4)关于经验规律的难题A,经验规律似乎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存在从经验的对象的角度看,一方面,物质在此时以偶然的方式存在,另一方面,此种状态下的物质又遵循必然的规律。从规律本身的角度看,一方面它是普遍的、必然的规律,另一方面它又是经验的、偶然的规律。B,解决问题的方向如果自然本身在根本上是我们的概念的构造,那么我们也许可以通过找到蕴含在我们自身之中的其他的主观的原则来使这个问题得到解决。具体来说,康德在第三批判中主要采取了两个步骤:(A)对审美判断的批判:来解决经验规律的问题(B)对目的论判断的批判:来解决有机体的问题。
本文标题:论康德的第一批判与第三批判之间的内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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