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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进展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国务院、省委及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围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三个目标,采取抓重点、抓关键、抓落实的工作方法,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落实顺利,取得了显著成效。(一)规划指标完成情况1、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目标要求,南水北调莱芜段出境控制断面达标率为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为174天。辐射环境质量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噪声按功能区达到相关标准。2、污染防治成效显著。二氧化硫排放量为9.6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03万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为100%,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处置率为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为84.6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火力发电(热电)行业脱硫项目建设率为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5.8%。3、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果。自然保护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受保护土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为24%,森林覆盖率为33.9%。4、环境管理能力得到加强。环保投资占同期GDP比例为2%,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成率为100%,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和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目标要求。(二)主要工作措施1、采取倒逼机制狠抓污染减排,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减排目标。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强化工作督查,实行周调度、月检查、季总结、年核查,督促减排单位加快减排工程建设进度;对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实施在线监控;认真落实“四个办法”,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制定并落实污染减排考核奖惩机制。在经济总量保持快速增长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逐年降低,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的削减比例分别为23.1%、18.2%。2010年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9.6万吨、4.83万吨、3.66万吨、7.32万吨、2.03万吨、0.23万吨。2、突出抓好水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一是认真落实南水北调治污工程规划。列入规划中的9个项目全部建成投运,改善水环境质量。二是实施重点排水单位限期治理,对12家重点排水单位实施治理再提高工程。莱钢焦化等16家单位实现废水零排放。3、扎实抓好大气污染治理,空气污染防治走在全省前列。一是扎实推进重点脱硫项目建设。电力企业全部建成机组脱硫工程。开展焦炉煤气脱硫和烧结机烟气脱硫,钢铁企业建成焦炉煤气脱硫工程和烧结机脱硫工程。二是突出治理重点废气排放单位。对23个重点废气排放单位实施限期治理,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坚决关停土小企业,遏制了土小企业反弹。采取环保部门拿名单、政府发文、供电部门实施停止供电等办法,对230余家高污染、高耗能的违法建设项目实施断电关停。4、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一是加大水系治理力度,着力改善水环境。开展综合整治牟汶河、青草河、保护母亲河行动,实施河道治理、污染治理、生态绿化、开发利用四项重点工程。完善城市排污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建设污水管网50余公里。二是着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区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烟尘控制区建设,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对200余台燃煤取暖锅炉、茶水炉实施拆除和改造。三是加强噪声治理,噪声质量基本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四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汽车尾气检测站、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城市燃气热力管网等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建成投运。5、全力推进生态市建设,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一是认真落实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全面完成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书任务,我市被省政府授予“生态市建设先进市”。二是加强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建成黄庄镇国家环境优美镇,8个省级环境优美镇。三是认真开展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定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对水源和水质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四是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布局畜牧生产区域,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大力推行生态畜牧养殖示范小区,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五是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6、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围绕实现“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积极探索“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家单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42家单位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7、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坚持“先算”、“后审”、“再批”的规定,杜绝新污染源产生。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把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认真开展“环境执法月”和“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环保专项活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信访和“12369”环境举报热线查处,突出解决群众反映的污染热点难点问题。慧通轮胎、福泉橡胶、香山瓜子等单位妥善实施搬迁,一批困扰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8、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结合“五五”普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基础知识。组织开展“嬴牟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活动,表彰命名19所省、市级绿色学校、8个省级绿色社区。9、环境保护制度逐步健全,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市委市政府连续出台加强环境保护系列文件,明确提出坚持环境优先,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和严格考核奖惩。完善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成六个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加快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建成58台(套)工业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强化放射源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国控点陆地γ剂量率监测工作,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排污权交易,市排污权交易中心挂牌成立。二、“十二五”面临的形势从机遇来看:1、科学发展观日益深入人心,为环境保护的发展注入了持久动力。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生态文明,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不断增强,为环境保护的发展注入巨大活力。2、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做好环保工作有了坚强后盾。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多次研究环保工作,污染减排、排污权交易等一系列加强环境保护的措施先后出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时指导和督办,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环保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3、经济实力增强,科技进步加快,为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随着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稳步改善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科技创新步伐加快,高新技术快速发展,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有利的技术支撑。4、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试点工作,给环保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创新环保管理体制机制,环境保护将更加注重服务民生和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从挑战来看: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较高水平,总量削减难度大。以能源、钢铁为主的工业结构难以实现根本性改变,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突出,高新技术产业比重低,调结构、转方式的任务非常重。污染负荷总体较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难度大,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压力大。2、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环境污染问题仍比较突出。空气质量的改善不容乐观,Ⅱ级(良好)天数比例较低,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和燃料结构调整还不到位。城市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不容忽视,机动车尾气污染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处置设施不配套,影响日益突出。3、生态环境建设力度还需加强。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更加突出。规模化养殖和农药、化肥使用等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及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生态破坏,土壤污染带来的不利影响逐渐显现。4、环境监管及应急能力不足。环境监管能力还较薄弱,监管手段和应急能力还不够先进,环境监测、监察等手段亟待加强,企业环保诚信、公众环境意识等方面提升较为缓慢,环境保护综合能力仍不能适应环保事业发展要求。环境安全面临巨大挑战。三、指导思想、原则与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以改善生态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以污染物减排倒逼转方式调结构,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着力加强环保科技、行政监管和环境文化等体系建设,巩固和完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努力为建设环境秀美的经济文化强市做出积极贡献。(二)指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作为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坚持环境优先,从污染负荷高、环境容量小的实际出发,在制定规划和政策、实施重大开发和建设项目时,优先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坚持统筹兼顾,实现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城市环境整治与农村环境保护统筹考虑,工业、生活污染治理与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整体推进;紧紧抓住产业结构调整、污染减排这一核心,加快企业污染治理,严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环保责任,完善政绩评价制度。(三)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面完成省里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指标,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基础、人才、保障三大工程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环保科技、行政监管和环境文化体系基本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更加巩固,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四)主要规划指标主要河流水质达到Ⅳ类以上标准,无劣Ⅴ类水体;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南水北调控制断面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比2010年改善20%以上;辐射环境质量水平在正常波动范围内。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污染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19%、18%、11.5%、10.9%。完善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处置率达到100%;重金属污染防治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污染源监管,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污水处理厂运转负荷率在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单位面积农田化肥、农药施用强度比2010年降低20%左右;自然保护区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受保护土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26%;森林覆盖率达到35.5%。环境保护机制得到创新,环境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建成较为完备的环境监测、环境科技和保障体系,形成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保投资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2%左右;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90%。四、主要任务(一)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加快循环经济发展认真贯彻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两高一资项目的环评审批,新、扩、改项目必须采用清洁工艺和设备,做到增产减污。发挥规划环评的作用,促进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加大结构性污染治理,突出抓好电力、钢铁、水泥、粉末冶金、耐火材料、造纸等行业的污染治理。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设施,推行新型干法回转窑技术,水泥行业实施总量控制。积极发展煤炭洗选和配煤产业。落实排污总量控制要求,认真开展排污权交易。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大力发展生态产业,降低单位产值的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积极推行ISO14000认证和绿色产品认证。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确保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高,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70%以上。(二)强力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重点乡镇和集中居住区
本文标题:莱芜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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