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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部门职责主要依据具体责任事项事项类型责任科室追责情形备注1受理、办理库区移民来信来访,调解库区移民工作纠纷其他综合科、安置生产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3.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4.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5.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6.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7.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8.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9.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2编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有关事项(含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水库库底清理、移民安置验收)其他安置生产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在编报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附件平和县库区移民开发管理局责任清单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电站库区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二、负责拟订水电站库区移民的安置规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协调和检查库区移民安置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等有关工作。四、监督检查移民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2.《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3.《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国务院令(第299号)4.《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管理暂行规定》(水办移民〔2014〕124号)5.《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06〕5号)6.《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8〕160号)第1页,共4页序号部门职责主要依据具体责任事项事项类型责任科室追责情形备注3实施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和投资概算其他安置生产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2.发现违反政策行为不予纠正,或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4编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有关事项(含扶持规划、项目规划、开发项目、年度计划、人口变动)其他综合科、安置生产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在编报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5编制并实施经批准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规划和年度计划其他安置生产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在编制和实施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6监督检查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工作,并按权限组织验收。行政监督检查安置生产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在指导协调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2.发现违反政策行为不予纠正,或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电站库区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二、负责拟订水电站库区移民的安置规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协调和检查库区移民安置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等有关工作。四、监督检查移民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7.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移民开发局《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06〕213号8.福建省移民开发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闽政移文〔2007〕58号9.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0〕146号)10.《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11.《中共平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平和县库区移民开发办公室更名和机构升格的批复》(平委编〔2007〕16号)第2页,共4页序号部门职责主要依据具体责任事项事项类型责任科室追责情形备注7移民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监督检查综合科8会同编制后期扶持资金年度预(决)算其他综合科9编制并实施经批准小型水库移民扶助规划和年度计划其他安置生产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在编制和实施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10三峡库区农村外迁我县的移民安置和后续工作其他安置生产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在三峡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管理工作中,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2.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11三峡库区农村外迁我县的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其他安置生产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在三峡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管理工作中,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2.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12移民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管理行政监督检查安置生产科13移民工作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行政监督检查安置生产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未按规定权限、程序实施检查;2.未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归档;3.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的;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不予制止和纠正的。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未按规定权限、程序实施检查;2.未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归档;3.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的;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不予制止和纠正的;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电站库区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二、负责拟订水电站库区移民的安置规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协调和检查库区移民安置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等有关工作。四、监督检查移民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2.《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3.《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国务院令(第299号)4.《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管理暂行规定》(水办移民〔2014〕124号)5.《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06〕5号)6.《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8〕161号)第3页,共4页序号部门职责主要依据具体责任事项事项类型责任科室追责情形备注14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督评估行政监督检查安置生产科15对移民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安置生产科16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直补、项目扶持行政权力其他综合科、安置生产科17小型水库移民项目扶助行政权力其他综合科、安置生产科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其他综合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依法履行职责而造成不良后果的;2.工作中发生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谋求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3.未按要求开展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或调查工作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未按规定权限、程序实施检查;2.未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归档;3.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的;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不予制止和纠正的;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在实施培训工作中,擅自收费的;2.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电站库区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二、负责拟订水电站库区移民的安置规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协调和检查库区移民安置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等有关工作。四、监督检查移民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7.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移民开发局《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06〕213号8.福建省移民开发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闽政移文〔2007〕58号9.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0〕146号)10.《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11.《中共平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平和县库区移民开发办公室更名和机构升格的批复》(平委编〔2007〕18号)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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