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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对藏区及藏族文化的影响(:杂谈人类在漫长的繁衍生息过程中,经历了对自身和外部世界的认知、适应。改造和再创造,从而创造出了丰富多彩的文化。由于生存环境的不同,人们对文化的理解也各不相同。学者们通过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对文化的含义也作出了各种各样的解释。自文化人类学和文化学产生以来的一二百年中,就出现了几百种对文化的不同定义,至今仍未有哪一个定义被公认为标准。这恰恰反映出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然而,人类毕竟是有共性的,文化的差异再大也不会超出以下三个范畴:人与自身的关系、人与外部自然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这三个范畴发展出来的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也就组成了人类文化的整体框架。人类文化的差异性和多样性集中体现在对这三种关系的不同理解和处理方式,以及对三者的不同侧重上。藏族文化是世界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其悠久的历史、丰富的内容和独特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受到世人的瞩目。世代生活在高海拔地区的藏族人民,面对恶劣的生存环境和相对匮乏的自然资源,表现出了顽强的生命力和对真、善、美的不懈追求。因而,注重不断地自我完善和追寻生命的真谛便成为藏族文化显著的特点。精神文化是藏族文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藏族文化真正的价值所在。佛教自7世纪传人藏地以来,藏传佛教的哲学思想和价值体系作为藏族精神文化的主体和核心,引导、影响着藏族文化的方方面面。“戒律存则佛法存,戒律灭则佛法终”,藏传佛教戒律既是藏传佛教发展的制度保证,也是藏传佛教思想的具体体现,故而在庞大的藏文化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具有特殊的作用和意义,其影响广泛而深刻。一、佛教戒律对藏族精神文化的影响(一)佛教戒律对藏族伦理道德的影响哲学意义上的“道”是指天地万物之所以生之总根源;“德”是一物之所以生之道理。伦理学意义上的“道”指处世做人的根本原则,即人之所以为人所应有的根本原则;“德”指修道所得,即人遵循为人之道,坚持行为准则所形成的品质、境界和收获、体验。“道德”两者合起来使用,指人类的行为合于理,利于人。西文的道德(morality)一词源于风俗(mores),含有社会风俗和个人品性两层意义。伦理是指人们处理相互关系时所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伦理与道德具有大体相同的意义,均突出了行为准则在人们行为中的重要性。稍有不同的是,伦理并未突出人们个体的心理、品质。所以,有人把伦理称为客观的法,指社会道德;把道德称为主观的法,指个人道德。而实际上,由于道德既是社会的又是个人的,伦理也包含社会和个人两个方面,所以伦理和道德常被当作同义词,而更多时候则是“伦理道德”连称出现。我们在上文中已介绍过,佛教戒律是一种行为准则,它既对修行者个人的品行作了严格的规定,又制定了调节僧众社会的规则,同时还提出了如何处理僧团这个小社会与整个世俗社会的关系的问题。因此可以说,佛教戒律与伦理道德在监督个人行为和调节社会行为上所起的作用是相似的。不同的是,佛教戒律所针对的是一个特定的个人和群体。藏族社会几乎全民信教,佛教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在社会生活中占主导地位。因此,佛教戒律所规定的行为准则便成为全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伦理道德,是随着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分工,剩余劳动和私有制的出现,进人奴隶社会时期后才形成的。与原始道德的意识混沌朦胧不同,此时的社会道德已成为独立的社会上层建筑。道德宗教化,政治道德化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道德伦理的基本特征。藏族社会自吐蕃第一代王聂赤赞普时便已进人奴隶社会。此后至第二十六代王拉脱脱日年赞时期一直全民信仰本教,并以本教巫师护持国政。松赞干布时期佛教开始传人藏地,但本教并未因此退出历史舞台,佛本斗争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终以本教吸收佛教理论,建立起佛教化的理论体系而告终。因此,在佛教未扎根藏地之前,藏民族曾以信奉本教为主,其伦理道德也势必受到本教的影响。本教以对山神、土地神、灶神、屋神,以及天上的“赞”、地上的“年”、地下的“鲁”神等的多神崇拜和煨桑、杀牲祭祀、祈福禳灾等仪式为特点,所以藏人在日常生活中也将对诸神的恭敬不违作为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此外,这一时期的藏族社会处于奴隶社会和封建农奴制社会的重叠状态,其伦理道德也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吐蕃时期的《礼仪问答卷》就极具代表性。其中宣扬以“六告身十二等级”为代表的阶级、等级制度,要求臣对君、仆对主的忠诚、恭敬,体现了其伦理道德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的阶级属性。当然,《礼仪问答卷》中也包含了许多诸如孝敬父母、尚武褒勇、善言和睦、教养子女、敬重正直、提倡勤奋谦虚等积极的、至今仍为藏民族所崇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可以说,《礼仪问答卷》标志着未受佛教思想影响之前的藏民族伦理道德的最高成就。佛教自7世纪松赞干布时期传人藏地后,其博大精深的哲学理论系统和严谨规范的修持仪轨便受到藏人的欢迎,尤其赢得了统治阶级的青睐。虽然经历了与本教争夺主导权的激烈斗争,佛教仍以不可阻挡之势在藏地扎下了根。从此,藏人的伦理道德和统治者的治国之策便都依循佛教的道德观,在原有的基础上建立起了佛教化的价值体系。在此过程中,佛教戒律的影响最具直接性。1.以“五戒十善”为指导思想松赞干布时期,大臣吞弥桑布扎最初翻译的几部佛经中有一部名为《十善经》,主要讲解佛教“十戒”(或称“十善法”)。“十戒”的内容包括“身三”,即不杀、不盗、不淫;“口四”、即不两舌、不恶口、不妄言、不绮语;“意三”、即不贪、不嗔、不痴。身、口、意代表了行为、语言和思想。“十戒”源于“五戒”,而又与“五戒”侧重不同。“五戒”侧重于止恶,而“十戒”侧重于行善。由“十戒”而来的“十善”即以不净观离贪欲,以慈悲观离嗔恚,以因缘观离愚痴,以诚实语离妄语,以和合语离两舌,以爱语离恶口,以质直语离绮语,以救生离杀生,以布施离偷盗,以净行离邪淫。“五戒十善”是佛教伦理道德的基础。以佛教的观点,守“五戒十善”可确保投生人天善趣,免堕三途,即使今生不能解脱,来生仍可继续修持。松赞干布依据“十善法”制定了吐蕃立国教民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准则,包括“法律十五条”、“七大法律”和“人道十六则”等合计三十七条。其中属强制执行的法律只占很少一部分,大部分则属社会伦理范畴。据《贤者喜宴》记载,(1)当时制定的“人道十六则”是在戒除“十不善”的基础上加上尊父、敬母、礼待出家人、尊重长辈、知恩图报和不欺害他人等六条而成。后来又进一步演化成更接近平民百姓日常生活的形式,即:1皈依虔敬三宝;2敬重报答父母;3以德回报有恩之人;4不犯上且听其言;5所行效仿贤哲;6潜心学习佛法及文字;7笃信因果,戒绝恶行;8对人莫生歹心,而应有益于人;9行事公正不欺;10节制酒食;11明知羞耻;12借债如期偿还;13升斗斤两禁伪诈;14他人未委托之事,当禁无益之干涉;15做事有主见,遇变不乱;16对所发之誓及保证视如生命。除了“人道十六则”外,其他的法律条文也有诸如褒奖英雄、贤哲和善良之人,谴责懦夫、恶人和违法者等既是社会伦理道德又是国家法制的内容。作为吐曹蕃国后的立国纲要的“基础三十六制”之一的“六大政要”中就明文规定要“奉行十善,舍弃非十善”,可见,上述三十七条法律和行为准则已成为吐蕃上至君臣,下至平民百姓所共同依奉的言行规范。自松赞干布订立“十善法”为立法依据,“人道十六则”为道德标准后,历代吐蕃赞普均奉行不悖,并进一步完善、补充了内容,而其实质则自始至终没有改变。赤松德赞时期虽未以法令形式颁布新的人伦法则,但我们可以从《五部遗教》中的《讲述人道时期》一章(2)中看到,这一时期的伦理道德准则已较松赞干布时期更为具体详细,涉及面也更广。到了近代,十三世达赖喇嘛曾亲撰《佛法十善及人道十六则》一书,仍把“十善”作为“一切僧俗人等所应实践的根本准则。世俗的人们应在遵循”十善“的基础上努力实践”人道十六则“,即令只是从事此生的俗务也应是符合文明的上好举动。应当努力弃恶从善,取舍无误。不应沉溺于眼前的利益,而应以坚定的厌离之心实践佛所指出的道路”。把佛教的“五戒”、“十善”作为立法之本和道德标准,起到了“对善人予以奖励,对恶人加以惩处,对豪强大族用法律压抑,对贫弱者设法扶助”(3)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阶级矛盾,有利于巩固农奴主阶级的统治。而这一时期的伦理道德标准中已见不到藏人早期所崇尚的勇武之风,而代之以慈悲、行善、知足、宽容的中庸之道,社会风尚也随之有了明显的改善。2.“四祥瑞”与伦理道德据一世达赖喇嘛根敦珠巴所著的《毗奈耶经广因缘集》载,(4)释迦牟尼在世时,有一次,众比丘因应该以什么作为礼敬的标准而众说纷纭。释迦牟尼教导说应向长者礼敬,并讲说其因缘。原来有松鸡、野兔、猴子和大象在森林中和睦相处。他们以见到一棵树的生长情形的先后为标准列出长幼顺序,以松鸡为最长,下面按顺序分别为野兔、猴子、大象。从此,年幼者向年长者礼敬,并以敬语称呼长者,相处更加和谐。他们并不因此而满足,又以戒杀生、戒偷盗、戒邪淫、戒说谎、戒饮酒等“五戒”来要求自己的同类和所有动物。从此,该地风调雨顺,生态平衡,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该地的国王经仙人指点,得知此乃缘于四个动物倡导互敬礼让,和谐相处之风的功劳,便从此在该国也倡扬“五戒”之行,以至整个世界大多数人都遵行不悖,因而都获得往生三十三天的境界。当时的松鸡便是释迦牟尼,野兔即为舍利弗,猴子是目犍连,大象是大迦叶。释迦牟尼通过这个本生故事教导众比丘要对长者行礼、用敬语。如果不这样做就不会令众人皆奉行的佛法发扬下去,既而无法获得解脱和涅槃。实际上,释迦牟尼通过这个故事讲述了僧团和合、社会和睦以及生态和谐的重要性,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在一个群体中长幼有序,互敬礼让,奉持“五戒”。表现这个故事的《四祥瑞图》是藏族百姓至今仍最爱张贴和绘制的家庭装饰之一,图中所表现的伦理道德更是藏人千百年来奉行不悖的生活礼仪准则,由此发展而来的尊老爱幼、尊敬师长和有学问之人、孝敬父母、宽容谦让、知足有节、诚实自谦等美德更是成为藏人普遍具备的优秀传统。佛教的道德哲学和藏人的生活伦理达到完美的统一,外在的行为规范经过漫长的历史进程,逐渐变成了内在的文化心理特质。藏民族从此逐渐在心理上树立起一种以“出世”、“解脱”为终极目标的人生理想境界,其深刻的影响力至今仍可清晰地从藏人生活中的点滴小事上清晰反映出来。(二)佛教戒律对藏语言文学的影响佛教戒律是佛祖在世时针对当时的情况随机制定的,因而在《律经》中就有许多关涉僧俗徒众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细节描写,为我们打开了一幅古代印度、尼泊尔地区的风俗画卷。内容的包罗万象决定了其语言文字的丰富性,律经及其注疏的翻译也使藏语言文字中增加了为数众多的新名词,其中包括地域名、饮食谷物名、衣着名、行业名、人体器官名、时辰名、生活用具名、动植物名、医药名、动作行为名、数字名、度量衡名、货币名等等。这些具体词汇收人了《丹珠尔·佛学分类词典》、《龙朵喇嘛文集》、《古藏文词典》等诸多词典和有关语言文字的著述中。卷帙浩繁的律疏中不乏构思精巧、文笔优美、修辞典雅之作,为藏族文学艺术增添了亮丽的色彩。如根敦珠巴的《毗奈耶广因缘经》就是这样一部颇具文学色彩的律学典籍。另外,在藏族文学作品中,宣扬佛教思想的题材占多数,而在这些作品中,人物形象的塑造深受佛教戒律思想的影响,作品所歌颂的人物的优秀品质大多为自律、善良、宽容等。在许多为高僧大德们歌功颂德的传记中,“持戒自律”始终是贯穿全文的主要内容之一。《律根本经》独特的行文风格也丰富了藏文的文体形式。二、藏传佛教戒律对藏族制度文化的影响政治和法律作为阶级专政的工具,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价值观。藏族封建农奴主阶级,为了实现自己奴役和剥削劳动人民的目的,利用佛教思想作为其统治的辅助工具,对藏族人民施行了更为深刻和更具隐蔽性的压迫和剥削。佛教戒律对贯彻实施佛教思想的保障作用,被统治阶级运用于对世俗社会的统治中,具体体现在政治和法律制度的制定上。(一)对政治制度的影响1.以“十善法”为指导思想7世纪,松赞干布统一吐蕃,建立了强大的奴隶制政权。但是,他也敏锐地意识到,吐蕃建国初期,由于数千年来处于分裂割据状态的藏族各部落依奉原始宗教本教及各自祖先的不同神祇,各自为政,战乱频
本文标题:藏传佛教对藏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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