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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第11 章机电工程署广泛使用水冷式空调系统
第11章機電工程署廣泛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香港審計署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這項帳目審查是根據政府帳目委員會主席在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一日提交臨時立法會的一套準則進行。這套準則由政府帳目委員會及審計署署長雙方議定,並已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接納。《審計署署長第五十三號報告書》共有11章,全部載於審計署網頁(網址:)。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26樓審計署電話:(852)28294210傳真:(852)28242087電郵:enquiry@aud.gov.hk—i—廣泛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目錄段數第1部分:引言1.1空調系統的用電量1.2氣冷式及水冷式空調系統1.3–1.4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的情況1.5冷卻塔對健康的影響1.6行政架構1.7關於具能源效益空調系統審計署署長的報告書1.8帳目審查1.9當局的整體回應1.10–1.11鳴謝1.12第2部分:推動廣泛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的措施2.1使用自來水作空調用途2.2一九九九年的帳目審查2.3–2.4廣泛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計劃2.5–2.11廣泛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的進度2.12–2.14審計署的意見及建議2.15–2.32當局的回應2.33–2.36第3部分:在醫院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3.1在公立醫院使用蒸發式冷卻塔3.2–3.3建築署在二零零四年進行的檢討3.4–3.5工作小組在二零零五年進行的檢討3.6–3.9建築署在二零零六年進行的檢討3.10審計署的意見及建議3.11–3.13當局的回應3.14–3.16第4部分:區域供冷系統的發展4.1區域供冷系統4.2–4.3區域供冷系統的優點4.4水冷式空調系統及區域供冷系統的研究4.5–4.8灣仔及銅鑼灣區區域供冷系統的研究4.9–4.10啓德發展區區域供冷系統4.11–4.17審計署的意見及建議4.18–4.34當局的回應4.35—ii—目錄(續)段數第5部分:冷卻塔和用水器具對健康的影響5.1退伍軍人病症5.2–5.3《預防退伍軍人病症工作守則》5.4–5.6《水冷式空調系統實務守則》5.7–5.8調查退伍軍人病症呈報個案5.9–5.10近年的退伍軍人病症個案5.11–5.12審計署的意見及建議5.13–5.21當局的回應5.22–5.23第6部分:冷卻塔的檢查工作6.1冷卻塔調查6.2一九九九年的帳目審查6.3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五年間的檢查計劃6.4–6.5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八年間的檢查計劃6.6檢查期間化驗退伍軍人病菌含量6.7–6.8審計署的意見及建議6.9–6.30當局的回應6.31–6.34第7部分:未經批准冷卻塔的管制措施7.1一九九九年的帳目審查7.2–7.3冷卻塔自願註冊計劃7.4–7.6考慮進一步管制未經批准冷卻塔7.7–7.9邀請參加淡水冷卻塔計劃7.10審計署的意見及建議7.11–7.18當局的回應7.19–7.20—1—第1部分:引言1.1本部分闡述這項帳目審查的背景,並概述審查的目的和範圍。空調系統的用電量1.2據機電工程署(機電署)所述,空調系統的用電量佔全港總用電量約三分之一。一幢典型辦公大樓的空調系統可佔其總用電量逾50%。隨着人口和發展與日俱增,空調的使用及電力需求會繼續增加。因此,採用具能源效益空調系統和良好的能源管理措施,可大幅節省能源。氣冷式及水冷式空調系統1.3非住宅樓宇使用的中央空調系統,按其散熱方法可大致分為:(a)氣冷式空調系統;或(b)水冷式空調系統。就相同製冷量而言,水冷式空調系統的用電量一般較氣冷式空調系統少20%至30%。節省用電會帶來環保效益,例如節約化石燃料和減少排放二氧化碳。此外,水冷式空調系統操作時的噪音水平亦較低。1.4水冷式空調系統可使用海水和淡水散熱。空調系統使用海水散熱時,通常以非循環式直接冷卻系統運作(註1);在使用淡水時,則通常以蒸發式冷卻塔系統運作。由於海水有腐蝕作用,所以甚少用於設有蒸發式冷卻塔的水冷式空調系統。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的情況1.5很多城市(包括內地城市)都廣泛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雖然該系統有其好處,但在香港的使用程度有限。水務署為節約用水,以往都不准把自來水作空調用途,但工業生產工序或必要用途除外。儘管如此,本港仍有未經批准而以自來水作空調用途的情況。一九九六年,機電署調查發現,散布全港各區的冷卻塔,絕大部分都未獲水務署批准而擅自接駁自來水。註1:這類水冷式空調系統通常採用非循環式設計,海水進入冷凝器帶走熱量後再放回大海。非循環式系統的用水量甚高。—2—引言冷卻塔對健康的影響1.6安裝和維修冷卻塔時要加倍小心,因為冷卻塔被發現與退伍軍人病症(見第5.2及5.3段)的傳播有關,該病症是透過吸入冷卻塔或其他來源釋出的受污染霧氣所致。香港雖然有退伍軍人病症零星的個案報道,但未聞爆發。一九八五年,政府成立預防退伍軍人病症委員會(預防委員會—註2),從公眾健康、微生物學及工程服務的角度,向政府提供意見,減低退伍軍人病症的風險,以及向建築物擁有人及有關從業員推廣良好作業方法,以防爆發退伍軍人病症。一九九四年,預防委員會就空調及用水系統的妥善設計、操作和維修發出《預防退伍軍人病症工作守則》(《預防守則》)。二零零六年,機電署充分考慮相關的環境及健康事宜後,發出《水冷式空調系統實務守則》(《實務守則》),就冷卻塔的妥善設計、操作和維修提供指引,推廣妥善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從而達至節約能源的目標。行政架構1.7環境局(註3)負責有關能源效益和節約能源的政策事宜。由於退伍軍人病症與空調系統蒸發式冷卻塔的操作和維修不當有關,發展局(註3)在衞生署和機電署的協助下,負責有關防控退伍軍人病症的政策事宜。一九九四年八月,機電署設立能源效益事務處,策導和協調政府在推廣能源效益和節約能源的工作。其後,機電署制訂能源管理的標準和指引,並推行各項節能計劃。機電署亦透過機電工程營運基金,向政府部門提供有關操作和維修空調系統的服務。由建築署擔任工程代理的政府樓宇,該署會負責設計和建造屋宇裝備裝置,包括空調系統。關於具能源效益空調系統審計署署長的報告書1.8一九九九年十月,審計署發表《審計署署長第三十三號報告書》,在第2章提出對香港使用具能源效益空調系統的意見,以及多項改善建議。當局接納審計署的建議,其後付諸實行。註2:預防委員會現由本港大學的醫學教授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機電署、衞生署、發展局、建築署、水務署、屋宇署的代表,以及醫學界和工程界的專業人士。註3:二零零七年七月,當局成立環境局和發展局,分別負責原來由前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承擔的環保政策範疇和工務政策範疇。為求簡明起見,本審計報告書內“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稱為“環境局”或“發展局”,視乎何者適用而定。—3—引言帳目審查1.9審計署最近就政府為推廣在香港廣泛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所進行的工作及其進度進行帳目審查,以找出可改善之處。審查工作的主要範疇計有:(a)推動廣泛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的措施(第2部分);(b)在醫院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第3部分);(c)區域供冷系統的發展(第4部分);(d)冷卻塔和用水器具對健康的影響(第5部分);(e)冷卻塔的檢查工作(第6部分);及(f)未經批准冷卻塔的管制措施(第7部分)。審計署發現有可改善之處,並就相關問題提出多項建議。當局的整體回應1.10環境局局長及機電工程署署長大致同意審計署的建議。他們表示,環境局及機電署會與相關決策局及部門緊密合作,實施審計署的建議。1.11發展局局長同意審計署的建議。她表示,由於水冷式空調系統具能源效益,加上操作和維修不當的冷卻塔會影響健康,發展局會與環境局和食物及衞生局緊密合作,實施審計署的建議。任何有關推廣水冷式空調系統或處理未經批准冷卻塔系統的規管行動,須顧及對環境、經濟及資源的影響。鳴謝1.12在帳目審查期間,機電署、建築署、衞生署、水務署、環境局和發展局的人員充分合作,審計署謹此致謝。—4—第2部分:推動廣泛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的措施2.1本部分探討香港推動廣泛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所採取的措施,以找出可改善之處。使用自來水作空調用途2.2根據《水務設施規例》(第102A章)第13條,除獲水務署許可外,自來水不得作空調用途。根據此安排,為求舒適在水冷式空調系統使用自來水,通常不獲許可。把自來水用於工業生產工序或必要用途(例如醫院手術室的空調和冷藏庫)的空調系統,才可獲豁免,但耗用的水必須只是因蒸發而失去。一九九九年的帳目審查2.3一九九九年的帳目審查中(見第1.8段),審計署探討水務署有關使用自來水作空調用途的禁制。審計署發現,該項禁制在很久之前訂立,當時香港食水供應短缺,而空調亦被視為奢侈的享受。考慮到供水系統有充裕的容量和採用水冷式空調系統的好處,審計署建議當局應考慮制訂方案,以便能及早放寬使用自來水作空調用途的禁制。2.4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在二零零零年二月的報告書中建議,水務署應放寬使用自來水作空調用途的禁制,並促請當局加快有關推廣及促進在香港廣泛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的工作。廣泛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計劃2.5二零零零年年初,當局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註4),研究可否放寬使用自來水作空調用途的禁制,並檢討有關廣泛使用淡水冷卻塔的條件。2.6二零零零年六月,工作小組展開“廣泛使用淡水於節能空調系統的蒸發式冷卻塔計劃”(淡水冷卻塔計劃)。該計劃是先行性計劃,為期兩年,涵蓋六個指定地區(註5),這些地區的供水和污水渠網絡足以應付額外需求。淡水冷卻塔計劃旨在:(a)推動廣泛使用具能源效益的水冷式空調系統;(b)監察對用水的額外需求;註4:跨部門工作小組由一位機電署總工程師擔任主席,成員來自發展局、環境局、機電署、水務署、衞生署、屋宇署、渠務署、地政總署及規劃署。註5:六個指定地區為灣仔、薄扶林、紅磡、大埔、元朗及旺角。—5—推動廣泛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的措施(c)監察冷卻塔裝置排出的污水質量;(d)評估廣泛使用冷卻塔對健康和環境的影響;及(e)推動全港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淡水冷卻塔計劃的指定地區2.7淡水冷卻塔計劃分區實施。工作小組根據下列準則,指定某地區納入淡水冷卻塔計劃:(a)該區應主要為非住宅用途;(b)區內對使用淡水作空調有需求;及(c)現有供水系統應有足夠容量或只需稍作施工,便可提供額外淡水供空調之用。指定地區內非住宅樓宇的業主(註6),可申請在水冷式空調系統的蒸發式冷卻塔使用淡水。2.8位於指定地區外的樓宇申請參加淡水冷卻塔計劃,亦會獲考慮。當局會按個別情況考慮增設指定地區或擴展現有指定地區,以方便業主提出申請。2.9如水冷式空調系統的申請獲機電署支持,申請人可向水務署提交相關的水管圖則供審批,並向機電署提交蒸發式冷卻塔的詳情,以便註冊。安裝冷卻塔時如需使用支撐架,申請人須就支撐架的施工圖取得屋宇署批准。淡水冷卻塔計劃的規定2.10淡水冷卻塔計劃參加者須遵守:(a)相關法定規例,例如《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建築物條例》(第123章)和《污水處理服務條例》(第463章);及(b)該計劃的規定,特別是《預防守則》和《實務守則》有關妥善設計、安裝、操作和維修冷卻塔的規定。註6:住宅樓宇的設計一般不會使用中央空調系統,而是採用氣冷式空調系統,即窗口式冷氣機。非住宅樓宇一般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作中央空調系統。—6—推動廣泛使用水冷式空調系統的措施2.11淡水冷卻塔計劃參加者須採取以下行動,以證明遵守計劃的規定:(a)提交每月報表以提供操作狀況資料,包括每個冷卻塔外殼及其支撐架的狀況、用電量、耗水量及污水排放量;(b)從冷卻塔收集水樣本,並化驗冷卻水的質素(包括每月化驗總細菌量和每季化驗退伍軍人病菌數量)。若化驗結果顯示冷卻塔受到污染,須採取必要行動進行清潔和消毒;(c)在每月報表中向機電署匯報化驗結果,以及使系統回復正常的補救行動(如有);及(d)聘用獨立和合格的專業人士,每年檢查冷卻塔裝置的操作及維修記錄、操作狀況和操作及維修計劃,並向機電署提交檢查報告。這些檢查的作用是核實計劃參加者有否妥善進行預定的操作及維修工作,以及有否採取適當的補救行動。若未能遵守該計劃的規定,有關水冷式空調系統供水的批准可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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