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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理式执法文书主要内容一、说理式执法文书概论二、食品药品说理式文书的种类及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概述一、我国处罚文书说理性的发展沿革,先从两则判词说起:判词(一):清朝乾隆年间,一年轻寡妇想改嫁,遭到族人的阻挠。一位秀才帮寡妇写了一份诉状,告到知县:“豆蔻年华,失偶孀寡。翁尚壮,叔已大,正瓜田李下,当嫁不当嫁?”知县接状,挥笔判了一个字:“嫁!”诉状写得妙,入情入理;知县判词精,简洁有力。判词(二):北宋崇阳县县令张咏发现管理钱库的小吏每日都将一枚小钱放在帽子里带走,便以盗窃国库罪把他打入死牢。小吏认为判得太重,遂高喊冤枉。张咏提笔写下判词:“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小吏无话可说。判词文采斐然,情理论述精辟。新中国成立后法律文书说理性的发展1、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很多法律制度的设计,是效法苏联模式,强调职权或超职权主义。2、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法院系统开始推行以增强说理性为着眼点的裁判文书改革。3、2004年,国务院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将说理提到到程序公正的高度。传统处罚文书说理性欠缺的表现及弊端•过去只讲处罚的“合法”性,而忽略“合法、合情、合理”相结合的必要性•(一)证据表述过于笼统。只用“以上事实有……证据为证”的套话一笔带过,只看得出证据的名称,看不出证据的内容,只看得出采信的证据种类,看不出采信的证据是哪一方提供,总之,对证据的认证缺乏说理。•(二)认定事实过于简单。叙述事实都是平铺直叙,其中缺少对事实认定的合理性阐述与论证,看不出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哪些能够认定为案件的法律事实,哪些不能够认定为案件的法律事实,各自的理由是什么,一概不知(三)引用法律条文不全面。引用法律只载明法律名称和条款序号,没有具体的条文内容;(四)法律解释不够深入。对适用法律只简单表述为“根据……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对适用法律的理由不作任何阐述。(五)没有执法程序叙述。整个的执法过程,案件来源、调查取证、现场勘查、陈述申辩、听证等重要程序都没有体现,程序的合法性没有得到表述和阐释。•行政执法人员并不是简单的“执法机器”,面对种种相互关联的证据所证实的事实,必须在找到相应的法条后作出科学的解释,尤其是在法意不明、法有漏洞、法条竞合、自由裁量等情况下进行正当合理化的法理分析显得更为重要和必要•综上所述,认定事实、认定证据的说理缺乏和行政裁决理由的论述简短,客观上执法人员就难免有“主观臆断”、“独断专行”之嫌,就难免引起当事人对事实的认定感到莫名其妙、对证据的认证不能心悦诚服、对行政裁决理由不能欣然接受。增强处罚文书说理性的必要性与可行性1、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2、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3、提升食品药品形象、树立执法权威的需要。4、增强处罚文书说理性,是大势所趋:1、有利于执法人性化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执法、科学执法的新突破。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全社会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运用法律手段迫使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的具体行政行为,容易引起行政相对人的对抗。在执法过程中进行说理,能够增进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有效缓解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再加上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后向行政相对人出具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有助于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增强全社会对安监执法工作的认同,提升行政执法形象。2、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说理式行政执法是提高食品药品办案质量的内在要求。说理式行政执法要求执法人员结合个案事实对法律法规进行具体的法理阐释,以恰当的说理来论证适用特定法条作为处罚的理由,在行使裁量权时,以充分的说理阐述最终确定的处罚幅度;对不予采纳当事人所提出观点的理由要详尽说明。这就使得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更加注重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处罚内容是否适当,避免出现因程序和证据链方面的瑕疵和漏洞,从而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提高。3、有利于提高执法队伍素质首先,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对于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是一个新的突破,是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技能和综合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有助于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实现对法律法规立法宗旨、立法本意的透彻理解;同时,有助于培养执法人员的证据适用和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法律文书制作能力,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其次,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也是执法理念、方式的新突破。执法人员通过对行政相对人的建议、说服与警示,把行政指导、教育规范和查处相结合,刚柔相济,弥补行政手段之不足,更有利于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遵纪守法。4、有利于食品药品法制宣传《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因此,处罚不仅是单纯的行政执法过程,也是一种具体生动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起到教育行政相对人应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的宣传法律知识的作用,也有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树立行政执法部门文明公正形象。对说理式处罚文书的认识误区一、认为,处罚文书的说理,仅限于处罚决定书中对法律适用部分的说理,或者仅限于处罚决定书中的“本局认为”部分。二、认为,处罚文书篇幅越长内容越多就越体现说理性。三、认为必须严格按省局示范的格式来说理,在格式上不能有特色;有的人则认为说理不能有任何框框,应当允许文书制作者天马行空地自由发挥。说理式执法文书概述说理式执法文书的概念:说理式执法文书,就是在执法文书规定格式的基础上,增加说理和证据引用内容,即在认定事实方面增加引用证据内容,在适用法律方面增加表述理由内容,使证据与案件事实相对应,行政机关自由裁量与法律法规相吻合。执法文书的说理艺术说理的标准或目标——实现“案结事了”。坚持此说理标准的效果:一是有可能使当事人信服我们的处罚;二是受罚的当事人虽然不服,但看了处罚文书有针对性的说理后,感到无空可钻,也不得不接受处罚,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三是即使当事人不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处罚文书的说理能够说服复议人员或者法官,取得他们的支持和赞同。因此处罚文书的说理问题,也就是如何实现案结事了的艺术。说理的技巧1、处理好事理、法理、情理和文理的关系2、要围绕案件的疑点说理3、采取适当的说理方法(一)法定职权原则:执法文书说理必须在卫生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围绕具体行为进行;(二)依法说理原则:执法文书说理,要尽可能的引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照个案事实情节进行,切忌凭个人的理解和推测。法律、法规无明文规定,但与本案事实、依据情节等密切相关的因素,应遵循法律原来理和法制精神适度说理辩法。说理式执法文书制作原则(三)突出重点原则执法文书说理要结合个案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焦点问题重点分析,切忌面面俱到,长篇累牍,说理式执法文书要针对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法律法规的竟合适用、自由裁量有关情节、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说理,以达到以理服人的执法效果。(四)紧扣事实原则:说理式执法文书要以事实为依据,层层递进,前后呼应,切忌说理与事实脱节,说理与事实矛盾。执法文书中“查明事实”部分是核心、是基础,认定的事实部分必须有证据的支撑,认定的事实部分必须为说理做好铺垫。执法文书的说理要求一是法律引据完整。文书应详细引用禁则和罚则的法条原文,使当事人可以清楚地对照法律条文,知道自己到底违反了什么规定,根据法律应该怎么罚,罚多少。二是逻辑推理严密。文书应根据查实的证据,结合法律规定,从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综合分析,并运用逻辑推理严密地推定当事人行为构成违法,清楚地论证当事人行为构成违法的因果关系。执法文书的说理要求三是事实描述详尽。文书应详尽描述案发单位、发案时间、地点、具体违法行为,还应当包括与主要事实相关联的情节,如违法所得的认定、违法行为的产生后果和影响、当事人对违法行的认知情况,从事违法经营的原因、情节、造成的后果,作为从重或者减轻处罚的依据,充分体现处罚的合理性、公平性和公正性执法文书的说理要求四是证据分析严谨。文书应逐一罗列证据进行分析,说明该证据证明案件的哪些“法律事实”;如有否认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则要另起一段罗列并进行分析;在证据分析的基础上,运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对证据的有效性逐一作出有效或无效的确认,然后用有效的证据推定出案件的“法律事实”,对不予采信的证据则说明理由;最后阐明通过证据分析得出的被采信证据最终证明的法律事实。执法文书的说理要求五是体现人文关怀。文书应改变过于威严,气势压人的文风,根据不同情况使用不同语气,对那些因为不懂法而违法者,对那些弱势群体,给予人文关怀,体现人性化执法理念。文书的技术规范数字的用法标点符号的用法计量单位的用法法律引用文书的技术规范(一)数字的用法主要是在一般情况下区分汉字与阿拉伯数字的使用。下列情况下一般应当使用汉字:1.引用法律的条、款、项;2.处罚文书正文中的序号;3.处罚文书尾部的时间(其中“零”应写为“○”);4.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词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如一律、星期二等等;5.相邻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词语,如二三米(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用顿号隔开);6.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的词语,如十几天等等。下列情况下一般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1.处罚文书的案号,如梁食药监食XXXX026号;2.地址、门牌号码;3.处罚文书正文部分涉及的公历年代,年、月、日和时间;4.统计表中的数值和量值;5.引用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条文时,原条文用阿拉伯数字的。文书的技术规范(二)标点符号的用法文书中标点符号的用法,应依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执行。需要明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当事人基本情况的表述,同一层意思的,各项之间用逗号隔开,句号结束;数层意思的,各层之间用句号隔开。2.“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等提示处罚结果的词语后,应使用冒号,处罚结果的各项汉字数字之后用顿号。3.“当事人陈述称”、“经调查查明”、“本局认为”等词语后面,凡所提示的下文只有一层意思的用逗号;有数层意思的用冒号。文书的技术规范(三)计量单位的用法计量单位的使用,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执行。执法中涉及到的计量单位使用情形不是很多,需要明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长度计量单位名称采用“毫米”、“厘米”、“米”、“海里”、“千米(公里)”,不使用“丈”、“尺”、“寸”。2、质量计量单位名称采用“毫克”、“克”、“千克”、“吨”,不使用“斤”、“两”。3、时间计量单位名称采用“秒”、“分”、“时”、“日”、“周”、“月”、“年”,不使用“点”、“刻”。4、体(容)积计量单位名称采用“升”、“毫米”、“立方米”。5、计量单位书写单位名称,不书写单位符号。文书的技术规范(四)法律引用在引用法律法规时,必须写全称,不能使用简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不可简写成《食品安全法》或《食品法》。同时,应注意避免发生如下错误:(1)将行为人的合法行为认定为违法行为,并适用有关处理该类违法行为的法律条文;(2)应适用甲法的却适用了乙法;(3)引用法律时只注明了该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名称,没有具体条、款、项、目等内容。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主要种类《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终结报告的制作要求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是对立案调查的案件,认为已经查清违法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认为应当终止调查的情况下,由办案机构写出的反映全部案件事实和提出处理意见呈请有关机构、领导、上级机关的书面报告,属于内部运转的文书。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要全面、详实,内容应反映案件查处和违法行为的全过程和细节,以及进行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理由,切忌采取高度概括性文字制作调查终结报告。调查终结报告的制作要求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是对立案调查的案件,认为已经查清违法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罚,
本文标题:说理式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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