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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承诺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创业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营造一个依法、优质、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环境,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特向社会作如下服务承诺:一、服务内容。中心负责为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发布交易公告公示,接受报名工作,统筹安排交易时间、场地,对进场交易项目实行交易登记,签发交易成交备案,对进入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跟踪服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二、热情服务。中心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建立为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和市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服务绿色通道,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招投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实行双休日照常上班服务,受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报名、咨询等服务。三、依法交易。中心坚持依法交易,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四、公平交易。中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透明、便捷、高效服务。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在中心公开各类交易项目的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交易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五、廉洁交易。中心坚持廉洁交易,做到“八不准”:不准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各种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准到服务单位报销因公因私的各种费用;不准以任何方式泄露标底、其它投标单位材料等内部信息以谋取私利;不准向建设、采购单位推荐投标单位,在履行职责时,遇到与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准到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不得从事或参与评标、定标等活动;不准参加由服务对象支付的宴请、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消费娱乐活动及外出旅游活动;不准利用职权向服务单位借钱、借物和无偿占用财物;不准违反财经纪律拖欠、截留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六、文明服务。坚持文明服务,所有工作人员着装整齐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主动热情,微笑服务,为各项交易活动提供优良的环境和一流的服务。七、社会监督。中心对上述承诺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凡发现中心工作人员有违反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均可进行举报。中心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后,在法定期限内给予答复或解释,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中心服务和监督电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自1月15日正式运行以来,通过采取扩大信息发布、封闭评标、开标评标全过程影像语音监控、具体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等措施,努力营造廉洁、公开、高效的招标环境。截至目前,已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19次37宗,其中政府采购12次31宗,工程建设2次2宗,交易金额达680.3538万元,资金节约率达6.54%;土地交易5次4宗,成交金额为4529.2万元,效益率达1%。纵观运行以来的招投标交易活动,主要呈现以下特点:1、确保信息公开。在信息发布及中标结果公示环节,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永川本地媒体、重庆媒体、重庆市建设工程交易网、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中国土地交易网及办件大厅LED屏等同时发布信息,确保了所有投标单位都能够及时了解招投标交易信息内容及中标情况。2、严把报名关。在受理投标单位报名、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经理审查环节,交易中心严格把关,认真审查,确保投标单位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3、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在评标专家抽取环节,交易中心借助信息、网络、通讯技术手段,通过“评标专家抽取与语音通知系统”自动抽取专家,减少人为因素影响。4、加强监管力度。统一设立独立的开标室和评标室,评标室实行封闭式管理,除评标成员、监督成员及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评标专家和投标人不见面,答疑采用语音变频电话。在开评标场所,通过语音及视频监控系统,对整个开评标过程进行实时监控。每次开标、评标的影像资料统一保存,任何人或部门对任何项目的开标、评标结果有异议,都可以直接投诉举报并查询相关录像资料,对招投标人形成一种无形的震慑。从而更大程度地确保整个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当事人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有关事务或咨询有关事项因手续、材料不完备需退回补办的或不完全具备条件暂不予受理的,中心有关责任人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材料、手续和不予受理的理由。二、一次性告知的主要内容为服务对象所办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和申请书的示范文本,以及提出申请的方式、程序、法律或行政法规依据、时限及有关注意事项。责任人对当事人需办理的有关事务或咨询的有关事项负有一次性说清的责任。能办理事项应及时办理;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条件不完全具备的,要说明暂不予受理的理由。三、责任人对当事人需要办理有关事务应有负责到底的责任。在当事人补齐手续或材料后,应予受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四、对当事人所办事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很明确的,或情况比较特殊的,责任人应当在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及时请示领导,共同研究确定应提交哪些材料,并告知当事人。五、对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造成当事人反复多次上门咨询并到上级投诉的责任人,要按照效能追究的有关规定处理。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限时办结制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特制定和实行限时办结制。1、服务对象来交易中心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承办人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办理;因故不能及时办结的,承办人要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2、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市公共资源招管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中心规章制度已明确规定(或承诺)的应限时办结;能提前办结的,应尽量提前。3、工作人员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办结,并保证办理的质量。4、如因个人工作失职、失误、效率低下,超过规定(或承诺)服务时限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及所在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本文标题: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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