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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思想与绝对信仰——读《九人》有感《九人》这本书的副标题是《美国最高法院风云》,写的是美国法律世界里的政治风云。在现今社会,不会有哪个国家抛开法治空谈政治,反之亦然,政治与法从来就密不可分。更有谚语说,法律是政治的晚礼服。然而对于美国大法官来说,面对最高法院的政治化真的只能束手无策么?这本书讲的是“风云”,但这风云之中仍然是法律的信仰者和自由的追求者。一票反对——自由思想对于自由思想,举个他书里的例子。二战前,很多美国公立学校要求孩子要向国旗宣誓致敬,但是有个宗教团体“耶和华见证人”不同意。因为那样威胁了他们的“除神之外,别无所敬”的信仰。但是,当时正在二战之前,爱国热情高涨之时,“向国旗致敬是当事人不能推卸的政治责任”这是最高院大法官们的多数意见。但还是有一票反对“诱导他们自动表达忠诚是一回事,强制他们表达忠诚又是另一回事,对公众自由的保证,实际上是对人们心智和心灵自由的保证。对合理地表达这种自由的机会的保证”。这个异议意见不起作用,但会被写下来,公诸于众,接受历史检验。不久之后,纳粹德国兴起,“耶和华见证人”在德国的信徒,拒绝向希特勒和德国宣誓效忠,拒绝参加任何军事活动,6262人被捕,1200人被处决。1943年,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之前判决,判决学校不能强行要求学生向国旗宣誓。“如果积极主动地参加爱国仪式的行为,被外力强迫,照本宣科,或者刻意逢迎所取代,相信爱国主义绝对无法弘扬”。判决写道“无论是在政治,民族主义,宗教,还是其他舆论上,任何官员,不论其职位高低,都无权决定什么是正确的,也无权用言词或行为来强迫公民来表达他们的信念”。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实际上意义非凡。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手中,一票并不仅仅代表着一个微小的数字。它代表着一种责任跟信赖,这种责任跟信赖促使拥有这一票的大法官设身处地地去为人民和公正着想。它不会被形式主义和利益所牵制,故而拥有其思想上自由的形态。即便这一票在当时并没有起到实际效果,但是它还是会被历史所铭记,等待历史的印证。而这种等待和印证,则是对用心投出这一自由思想的大法官们最高的肯定。宪法精神——绝对信仰对于开头提到的最高法院的政治化,一位大法官曾经说过,“我们并非政府的一个政治分支”。然而法律与政治的联系仍然是密不可分的。毕竟法官也是人,而人无法保证其心态绝对公正,因此,如何诠释法律往往会成为政治问题。即便是美国今天最高法院的九个大法官也被分成了三派:右翼保守派是罗伯茨、阿利托、斯卡利亚、托马斯,左翼自由派是斯蒂文斯、金斯伯格、布雷耶、索托马约尔,肯尼迪则被视为中间派。有时党派之争确实有深入司法判决的迹象。但是否就能说美国的“宪法精神”只是空谈?当然不是。书中的大法官们,虽然往往有着鲜明的政见,但同时又是一群拿着放大镜对着法律条文咬文嚼字的“书呆子”,对宪法具有类似信仰的情感。我们观察今天美国最高法院里右翼和左翼不亦乐乎的争斗时,往往忘记这两派的共识其实远远大于其分歧,他们对宪法共同的捍卫,远远大于他们对某一党派的忠诚。他们是宪法的拥护者,即便是对政治有着不同的见解,他们的最终目的也并非个人或者组织利益,而是宪法如何能更好地修缮和实施。正因如此,最高法院才能不被政治问题过多地左右,甚至能很大程度上影响政治,乃至在国家的发展过程中起到积极的作用。而这些拥有有限权威的大法官,却能够靠着对宪法无限的拥护和对理性社会无限的向往,在向法治社会的转变过程中成为极为重要的角色。这些角色无一不是法律绝对的信仰者。书中这些大法官都有着自己特有的人格魅力,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对作为法律执行者的自己有着严苛的要求。他们在强调思想自由的同时,仍然对宪法保持着绝对的信仰。即便是以不同的方式,他们都是以“做到最好”为目标,而不会受过多利益的束缚。在他们的身上,自由和规则得到了最好的融合,这让他们拥有足够的资格成为美国最高法律效力的代表。最高法院或许并非民意的引领者,但它必须用自身的作为,去争取人民的信任与认可,无论是一票反对还是宪法精神。就像2009年辞职的戴维•苏特大法官说的那样:“无论最高法院如何判决,绝大多数人都会接受判决结果。这种信任,建立在过去上百位大法官孜孜努力的基础之上。事实上,我们因为承继了前人的信誉、正直与良知才受到信赖。没有美国人民的信任,最高法院就没有权威。”所以,不管是最高法院还是大法官,都是因为有着对自己清晰的认识和厚重的责任感才能成为真正的权威。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不管是自由之思想还是绝对的信仰,都来源于一颗颗向往正义的勇敢的心。
本文标题:读书笔记九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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