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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八达岭酿酒公司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序号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相应文本编号1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制度BDLNJGS_WJ_1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BDLNJGS_WJ_23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BDLNJGS_WJ_34食品添加物(添加剂)管理制度BDLNJGS_WJ_45生产过程管理制度BDLNJGS_WJ_56设备管理制度BDLNJGS_WJ_67卫生管理制度BDLNJGS_WJ_78产品检验管理制度BDLNJGS_WJ_89产品出厂登记制度BDLNJGS_WJ_910食品包装、储存、运输管理制度BDLNJGS_WJ_1011不合格管理制度BDLNJGS_WJ_1112问题食品召回管理制度BDLNJGS_WJ_1213质量投诉处理制度BDLNJGS_WJ_1314重要情况报告制度BDLNJGS_WJ_1415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制度BDLNJGS_WJ_1516产品(配方)安全风险评估制度BDLNJGS_WJ_1617食品安全责任制度BDLNJGS_WJ_1718食品安全监督考核制度BDLNJGS_WJ_1819食品安全管理员、检验员管理制度BDLNJGS_WJ_1920自查制度BDLNJGS_WJ_20编号:BDLNJGS_WJ_11.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制度1、建立培训制度的目的:为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持续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能力,提高企业员工岗位操作技能,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建立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特制订本制度。2、培训对象:企业的所有员工均作为食品安全制度的培训对象。3、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各岗位职责及操作技能,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及岗位质量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新招进的员工需接受系统的上岗前的培训。4、技能考核与确认应在每年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每年不少于40学时),经历和技能认定及考核,办公室组织实施。技术人员应掌握食品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和安全知识。生产加工人员能掌握操作规程并能熟练正确操作设备。5、人员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持卫生监督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后上岗。新进企业员工须体检合格后上岗。所有人员进入车间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帽、靴,必要时戴口罩,头发不外露,防止食品及接触面或食品包装材料受污染,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离开车间必须脱掉工作服、帽、靴并应勤洗勤换级工作靴刷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6、培训需求的产生6.1主管部门、行业规定必须具备的人员资格培训;6.2现有人员的能力不能满足本企业规定的任职要求时;6.3本企业内外部情况变化(如新法律、法规颁布)时;6.4为本企业未来的发展贮备人才。7、培训方式:7.1企业内部技术管理人员授课。7.2参加社会举办的专业培训。8、从事特殊岗位工作员工应取得外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9、本企业组织参加外培学习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各类有效证明文件作为上岗的资格证明;10、.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颁发上岗证书,作为特殊工种的岗位操作证件,并按规定期限进行复验;11、各类从事与质量有关的人员,通过各种渠道组织的学习培训,应提高质量意识、技能和承担本职工作的能力,满足规定任职要求;12、培训资料的管理办公室要建立员工档案,将每个人的培训经历全部填入员工档案,并且定期更新内容。编号:BDLNJGS_WJ_2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为了食品的安全企业所有与生产有关的员工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2、生产部负责每年组织生产人员的健康查体工作,新进人员录用前须进行查体,技术部负责保存相关记录。3、生产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必须持有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发的健康证明或医院查体合格证明后才能上岗,并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不符合者调离生产岗位。4、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所有员工有义务将自己的病情或伤情报告生技部。5、进入车间的卫生要求5.1每位车间的员工保持头发整洁、指甲干净,衣服、鞋袜要整洁。5.2所有车间员工,穿好工作服后方可进入车间,注意头发不要露出来。5.3进入车间不准佩戴耳环、项链、手表等,不得携带非生产性物品,不得涂指甲油或擦浓烈的化妆品。5.4进入车间前,双手用洗手液及消毒液进行消毒。5.5工作服应及时清洗,保证每天上班下车间前工作服保持清洁状态。6、生产过程中卫生要求6.1不得在车间内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饮料和吸烟,不得偷喝产品。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不能存放在生产车间内。6.2各工序人员不得窜岗,以避免交叉污染。6.3为防止唾液对空气污染,工作中不得随意说笑、打喷嚏、吐痰。6.4工作区域内不准随地吐痰,不得依靠在墙壁、机器设备、工作台或存放产品的容器上。编号:BDLNJGS_WJ_33.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一、采购管理制度1、目的确保外购物资符合规定要求,满足本企业生产、经营运作的需要,使采购过程处于受控制状态。2、范围适用于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的采购。3、职责3.1供应部根据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从合格供方处采购,并对采购物资质量负责;3.2技术品控部负责对原辅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3.3仓库保管员负责对检验或验证合格后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入库保管。4、管理办法4.1供方的评价4.1.1供销科根据采购物资要求,采用以下方式评价供方。4.1.1.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及体系认证证书;4.1.1.2供方产品的质量、价格、服务和交货力能力等情况;4.1.1.3供方的财务状况及服务和支持能力等。4.1.1.4供方的书面合格证明材料(产品检验报告)。4.2采购信息4.2.1采购信息(包括采购合同)应包括拟采购物资信息,如: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产品技术要求等,必要时还包括设备、人员资格、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4.2.2技术品控部负责确定采购标准及要求,主要原辅材料的标准,在与供方沟通前,应确保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4.3采购实施4.3.1供应部按采购要求,根据《合格供方档案》选择供方进行采购;4.4采购产品的验证制度4.4.1技术品控部根据签批的《采购计划》及随附的产品证明资料,采购资料及《原材料采购标准》对采购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或验证,主要原辅材料需要有检验报告,标签标识齐全,合格后方可入库;二、进货查验制度1.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2.凡是本单位购进食品原料及包材都必须遵守本制度。3.购进的任何原辅料及包材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4.在购进原辅料及包材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即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必要时索取官方检验报告。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5.采购的原辅材料主要查验感官、包装标识,验证证件及合格证明材料(即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6.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7.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产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8.供销部应填写进货台帐,记录购进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编号:BDLNJGS_WJ_44.食品添加物(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目的为使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质量得到合理的控制,确保食品添加剂的正确、适量使用以及卫生质量能够满足本企业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程序。2.范围适用于对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验收、贮存和使用的相关工作的控制。3.职责3.1供销部负责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并要索取供应商的相关官方检测报告;3.2技术品控部负责对每批进货的食品添加剂进行感官鉴定及品质检验工作,并负责监督食品添加剂的贮存、使用情况。3.3仓库负责食品添加剂的堆放、贮存管理工作。3.4技术品控部负责产品中所用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的试验和确定。3.5生产部负责按工艺配方要求正确称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并负责所属添加剂的贮存管理。4、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管理和验收4.1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要求4.1.1必须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4.1.3索取食品添加剂的相关资料,索证包括: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4.2食品添加剂的贮存管理4.2.1食品添加剂的贮存遵循四个要素:定点存放;专人管理;先进先出;清晰标识。4.2.2食品添加剂在库存放时,必须有明显标识,专人保管,并有相对独立的贮存空间。4.2.3贮存食品添加剂的场所应清洁卫生,不得与其它洗涤剂、消毒剂、化学试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不得存放非食品用添加剂;不得存放过期、失效、变质以及受污染的食品添加剂;不得存放与所生产食品无关的食品添加剂。4.2.4食品添加剂领用应填写领用单,采用合适精度计量仪器,精确称量,并做记录。4.3食品添加剂的验收4.3.1食品添加剂进厂后,仓库要及时通知化验员到场验收,并做好相关的验收记录。4.3.2验收内容包括:产品外包装标志、标签,有无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等,查看外包装有无破损、脏污;4.3.3不定期的监督抽查合格入库后的食品添加剂的贮存及质量变化情况。4.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4.4.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限量。出口产品所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进口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4.4.2不得使用不符合GB2760标准或未列入国家相关部门新增品种公告目录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产品。4.4.3技术品控部根据产品品质要求,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试验并确定所需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限量,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前提下,同时符合相关食品添加剂标准要求。确定后下发明确的工艺配方给生技科遵照执行。4.4.4生产车间负责食品添加剂的领用,配制人员严格按照工艺配方要求使用、称量食品添加剂;每日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的用途及使用数量。4.4.5车间仓库称量食品添加剂应使用称量范围与所用数量匹配的计量器具且须经检定和校准。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4.5对食品添加剂保管及配制使用人员进行食品添加剂基本知识的培训,确保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保管及使用得到有效控制。4.6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添加物质使用备案的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到县区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备案。编号:BDLNJGS_WJ_55.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保证生产作业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产品生产过程各种因素的控制。3、职责1.生产部(1)负责制订生产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生产,负责生产计划的落实;(2)负责生产过程的监督和现场管理;(3)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过程的监控;(4)负责收集生产信息反馈到技术品控部,便于产品质量的改进;(5)负责设备的管理。2.技术品控部(l)负责制定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等工艺文件,并监督实施;(2)负责过程产品的检验,卫生规范要求的监督考核;3.生产车间(1)负责按工艺要求组织生产,并对工序产品质量负责;(2)负责车间设备的维护和保养;(3)负责生产过程中工艺参数监控;按规程、标准要求进行操作控制;(4)负责按要求把生产出的产品分级后转入下一道工序(入库);(5)贯彻执行食品卫生规范和本企业卫生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设备、设施的清理消毒和环境保持。四、工作程序1、生产计划的
本文标题: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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