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赣州市出租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车载终端系统技术配置规范要求
赣州市出租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车载终端系统技术配置规范要求1.1.1概述出租汽车车载终端设备包括计价器、智能服务终端、智能顶灯、摄像头、服务评价器、LED显示屏、LCD液晶显示屏。设备连接示意图如下所示:智能服务终端计价器服务评价器(前)智能顶灯LCD显示屏(含服务评价功能)车内摄像头LED信息屏图错误!文档中没有指定样式的文字。-1车载终端设备连接图——智能服务终端是整个车载系统的中央控制单元,集成卫星定位模块、2.5G/3G通讯模块、IC卡从业资格证读取模块(含一卡通交易)、调度屏、麦克风、语音播放、防劫报警等模块,负责数据的采集、上传下达及外部设备的控制。——计价器通过串口与智能服务终端相连,实现营运数据的采集、税控发票的打印。——智能顶灯可通过串口、485、LIN总线方式之一与智能服务终端相连,在智能服务终端控制下实现营运状态、防伪密标的显示。——摄像头可通过485、AV信号方式与智能服务终端相连,在智能服务终端控制下实现图像、视频的采集。——服务评价器(前排)可通过串口、485、LIN总线方式之一与智能服务终端相连,实现对司机营运过程的评价以及预置事件的快速上报。——LCD液晶显示屏可通过串口、485、LIN总线方式之一与智能服务终端相连,实现显示内容的更新、定投显示;另外在每次营运结束时可作为触摸式服务评价器使用,减少设备投入。——LED显示屏可通过串口、485、LIN总线方式之一与智能服务终端相连,实现显示内容的更新、定投显示。智能服务终端作为中央控制单元,通过串口、总线等形式与计价器、服务评价器、智能顶灯、LCD液晶显示屏、摄像头、智能顶灯、LED显示屏连接,其相关通讯协议符合《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总体技术要求(暂行)(征求意见稿)》的规定。1.1.2设计方案车载设备相关技术要求均应符合《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总体业务功能要求(暂行)》与《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总体技术要求(暂行)(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1.1.2.1智能服务终端出租汽车智能服务终端简称ISU,是车载设备的核心部件,由中央处理单元、显示单元及卫星定位、无线通讯、录音、图像处理、一卡通刷卡消费和从业资格电子证件(非接触式CPU卡)读写、数据存储等模块组成,能实现数据实时采集、上传下载;车辆实时定位与跟踪、防劫防盗报警;一卡通刷卡消费结算及24小时内转帐到司机个人帐户;使用从业资格电子证件上班签到、下班签退等功能。智能服务终端主要由下列装置组成:(1)主机:主要包括微处理器、程序存储器、数据存储器、SD卡接口、数据通信接口、控制输入和输出接口等。(2)通讯装置:包括卫星定位模块、通信模块、卫星定位天线。(3)车辆控制装置:包括紧急报警按钮、汽车启动电路切除继电器、燃油控制阀。(4)显示器:为点阵显示屏,每屏应至少可显示48个汉字。(5)通话与录音装置:由免提式扬声器、麦克风、录音设备组成。(6)安全访问模块:由非接触IC卡读写天线、IC卡读写模块、安全控制芯片组成,其主要功能是数据加解密、IC卡从业资格证读写、公交IC的读写。智能服务终端的主要功能及技术要求包括:(1)GPS定位监控功能——按照时间间隔周期汇报位置信息,最小时间间隔可达1秒;——按照行驶距离周期汇报位置,最小行驶距离可达50米;——定时/定距结合;——根据车辆空重车、点火状态以不同的周期汇报;——位置查询和跟踪;——拐点补传;——至少20个卫星接收通道;定位精度优于等于15m。(2)报警功能——紧急报警,触动报警开关后触发;——预警功能;——通过设置,在下列情况可自动报警:超速报警;连续驾驶超时报警;当天累计驾驶超时,控制计价器不工作,强制驾驶员休息;超时停车;进出区域(电子围栏);车辆非法点火;车辆非法位移;GPS模块发生故障;GPS天线未接或被剪断;终端主电源掉电;终端LCD或显示器故障;摄像头故障;计价器故障等。(3)计价器控制功能驾驶员上班签到时,刷从业资格证,启动计价器工作,驾驶员下班签退时,刷从业资格证,智能服务终端向计价器发送签退指令,计价器停止工作。当天累计驾驶超时,ISU控制计价器停止工作,强制驾驶员休息。(4)LED显示屏信息发布功能——可发布广告、公共资讯、车辆资质校验码、紧急通知、报警等信息;——具有批量下载和即时下载信息的功能;信息传输过程应加密;——动态增加或删除LED显示信息;——LED驱动远程升级;——LED参数设置。(5)营运管理功能——通过刷IC卡从业资格证实现上班签到;——通过刷IC卡从业资格证实现下班签退;——营运数据通过无线网络实时上传到后台管理系统;——营运数据导出到IC卡从业资格证。(6)一卡通支付功能——支持一卡通支付(包括M1、非接触式CPU卡两种卡片);——支付信息可通过无线网络传输到后台或通过IC卡导出。(7)服务评价与投诉功能——应具有“满意/一般/不满意/投诉”等选择项;——应具有6种以上选择类别;——服务评价和投诉相关数据通过无线网络实时上传到后台管理系统;——投诉相关的录音/图像信息应保存30天以上。(8)智能顶灯管理功能——显示营运标识(taxi/出租);——空车时显示驾驶员星级信息;——可显示“空车/载客/停运/电召/报警”等多种状态。(9)车辆调度功能——支持指派业务;——支持现派业务。(10)车辆控制类功能——对车辆油路的控制;——对车辆电路的控制;——对车辆的控制应考虑合理的控制策略;——对车辆的控制状态应反映在位置信息汇报中。(11)录音、拍照管理功能——对车内进行实时录音;录音应清晰,可辨析驾驶员与乘客的对话;可存储最近5天的录音;——摄像头拍摄照片应至少支持320*240和640*480两种分辨率,应支持夜视补偿;——至少预留10MByte的照片存储空间;——能够根据参数设置由特定条件触发拍摄、存储、实时上传;——能够接收平台指令实时拍摄、存储、上传照片;——能够接收平台指令检索、上传终端内存储的照片。(12)无线通信功能——支持GPRS、CDMA等作为通信方式,无线通信功能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可不用更换主机升级到3G;——支持位置报告信息、营运数据、照片等数据的盲区补报;——支持VPN连接;——支持域名解析或服务器IP地址远程更新;——支持主/副服务器连接切换。(14)电话类功能——可监听方式接听参数指定的电话;——具备电话回拨功能;——电话本,至少可存储100项联系人;——根据参数设置,终端在判断到特定来电时可进行复位和恢复出厂设置;——根据参数设定对通话时间进行限制和选择终端电话接听策略;——能够调节扬声器音量。(15)终端管理功能——应支持以远程、本地两种方式设置/查询终端参数;——应支持以远程、本地两种方式软件升级;——应支持以远程、本地两种方式控制终端复位;——应支持以远程、本地两种方式控制终端恢复出厂设置。(16)智能服务终端存储数据估算平均每天每车营运次数为40次,每次运距为(时间)20分钟,摄像头拍摄一张照片为12K,录音20分钟为5MB,1分钟为0.25MB。则15天的图片存储量为:12K×40次×15天≈7.2MB;音频储存量为:20分钟×40次×15天×0.25MB≈4G;所以15天智能服务终端存储数据量约为:4G。因此,智能服务终端存储容量要求为4G或以上;另外配备两张32GSD卡,支持15天图像存储(CIF格式)以及72小时的视频录像。(17)其他技术指标——应在终端主机上或其它适当的地方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如铅封)防止数据储存器等重要器件被更换;——通过安全读写模块实现数据加解密、IC卡从业资格证读写、公交IC的读写,保证后台发布信息的安全性,以及IC卡密钥及数据文件的安全访问;——启动时间:热启动时间小于等于3秒;温启动时间小于等于35秒;冷启动时间小于等于40秒;——温度及湿度要求:存储温度:-20℃至85℃;工作温度:-20℃至70℃;工作湿度:在95%以下;——设计使用寿命应大于5年;——车载设备的平均间隔故障时间(MTBF)应大于15000小时;——主电源为车辆电源,终端的额定电源电压为DC12V,适应范围为DC9V~36V;——对所有导线均应有适当保护,以保证这些导线不会接触到可能会引起导线绝缘损伤的部件;——终端突然断电后,已存储的数据不应出现丢失或修改现象;终端再次加电后应能正常工作;——终端安装后不应对其他汽车电气设备产生干扰,也不应受其他设备干扰。1.1.2.2计价器计价器集税控计价、打印发票于一体,具有与出租汽车空驶灯联动开关及等功能,打印机与空车牌连动实行自动打印,具有前出打印发票功能,计价器计量值准确可靠,应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17-2009》相关规定。计价器应满足以下要求:(1)功能要求计价器计量功能应符合JJG517-2009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规程的要求。——根据后台指令,计价器应能及时返回设备工作状态;——根据后台指令,计价器应能调整相关参数;调整参数报文应加密传输,确保参数数据的安全可靠设置,非授权使用者无法进行设置;——单次营运结束后,计价器应将营运数据及时传输至智能服务终端;——在通讯故障情况下,计价器应能缓存至少3天的营运数据,并在通讯恢复后自动补传;(2)性能要求计价器应满足以下性能要求:——计价器应符合JJG517的要求;——计价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计价器本机设计使用寿命应大于8年;——计价器本机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MTBF)应大于15000小时;——存储温度至少为-40℃~85℃,工作温度至少为-20℃~70℃。(3)接口要求——计价器应具有与智能服务终端的独立通讯接口,通讯接口应至少支持RS232方式;——计价器的应使用车用连接器与智能服务终端进行连接,保证连接牢固,具有明显标记和防插错装置。1.1.2.3服务评价器服务评价器具有乘客对出租汽车司机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的功能,为建立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质量信誉考核评价体系,以及建立以服务质量招投标为主要依据的运力投放机制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服务评价器分为主服务评价器和从服务评价器,其中主服务评价器安装在副驾驶位前方,从服务评价器复用LCD多媒体液晶显示屏,在每次营运结束时可作为触摸式服务评价器使用。服务评价器上设置有“满意”、“一般”、“不满意”、“投诉”等服务评价选择内容,到达目的地,驾驶员抬起空车牌,语音提示乘客“请您对本次服务进行评价”,当乘客选择“投诉”后,可以进一步选择投诉的具体内容,例如“绕路”、“服务态度差”、“卫生条件差”等针对赣州市出租汽车服务公约的条款。前排服务评价器采用按键式服务评价器,价格便宜,工程投资额小,运行维护方便,后排服务评价器采用液晶触摸式服务评价器,复用LCD多媒体液晶显示屏。前排服务评价器采用按键式,服务评价器应满足以下业务功能要求:——支持至少3个评价结果键,包括“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等,可扩展按键;——配置相关遮挡装置,避免让驾驶员看到评价结果;——服务评价数据通过智能服务终端传输到数据资源中心;——服务评价器安装应方便乘客操作。触屏式服务评价器加入:——应支持触摸屏或按键等选择方式;——触摸屏式服务评价器应具有休眠、自检、状态查询等功能。服务评价器性能要求需满足:——设计使用寿命应大于8年;——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MTBF)应大于20000小时;——存储温度至少为-40℃~85℃,工作温度至少为-20℃~70℃。服务评价器应满足以下接口要求:——服务评价器应具有与智能服务终端的通讯接口,通讯接口应支持RS232方式、RS485或IO电路方式;——服务评价器应使用车用连接器与智能服务终端进行连接,保证连接牢固,具有明显标记和防插错装置。1.1.2.4智能顶灯(前二)智能顶灯安装在车辆顶部,具有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功能。通过LED可显示“出租/TAXI”、营运状态、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稽查识别码信息等信息。主要功能要求如下:——出租汽车顶灯外壳要清晰标识“出租/TAXI”,以和社会车辆明显区分,并能够在夜间
本文标题:赣州市出租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车载终端系统技术配置规范要求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04034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