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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房消防系统设计规范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且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1国家、省级或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广播电视发射塔楼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UPS)室;2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内的长途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3两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内的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4中央及省级治安、防灾和网局级及以上的电力等调度指挥中心内的通信机房和控制室;5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40m2的电子计算机房内的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纸)介质库;6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中心内建筑面积不小于120m2的音像制品仓库;7国家、省级或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内的特藏库;中央和省级档案馆内的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大、中型博物馆内的珍品仓库;一级纸绢质文物的陈列室;8其它特殊重要设备室。注:当有备用主机和备用已记录磁(纸)介质,且设置在不同建筑中或同一建筑中的不同防火分区内时,本条第5款规定的部位亦可采用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单位:广州莱安智能化系统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建中路5号天河软件园海天楼3A06用户服务中心:Tel:020-8557461885574628855746388569880585698850联系人:周先生:13922289957欢迎来电索取详细方案或来电洽谈业务,免费提供设计方案,价格实惠我司开发以及生产大量的机房建设管理系统,欢迎各界人士批发以及代理。
本文标题:计算机房消防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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