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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千溪乡路朗煤矿水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人:工程师:矿长:编制日期:2013年度水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1、目的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我矿井下生产过程中存在着水灾的可能性,为了在发生突发性水害事故时,矿井各级职能部门能做到反应迅速,忙而不乱,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组织上、技术上、材料设备上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特制订本预案。2、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根据水源不同,矿井水害分为地表水水害、老窑水水害、孔隙水水害、裂隙水水害及岩溶水水害。针对本矿井属简单型水文地质条件情况,在矿井进行采掘过程中,受到的主要水害有:矿井采空区的积水、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分布的含水层及地表水灌入等,并可能因此形成水灾事故,造成矿井局部采区被淹,形成人身伤亡事故等。矿井水害对矿井有很大的危害,主要表现在:(1)当矿井发生突然涌水时,轻则造成局部停工停产,重则淹井,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2)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安装防、排水设施及设备,增加了工作面和生产成本。(3)矿井水对井下各种金属设备、支架、轨道等均有腐蚀作用、缩短其使用寿命。(4)可使井下空气湿度增大,恶化了井下作业环境、影响生产效率和职工健康。3、应急处理原则:3.1、启动原则:在矿井发生井下水事故及灾害时,本预案由矿井调度指挥中心启动。3.2、响应原则:矿井救援指挥领导组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和相关生产队组事故处理处理指挥中心成员在接到事故及灾害报告后,无论何时,只要在本地区,必须马上以最快的方式赶赴事故现场,按相应的事故处理预案正确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和救灾工作,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损失和缩小事故影响范围。3.3、有事请假原则:矿井各救援小组组长在离开本地区时,必须向矿井救援指挥部总指挥请假,同时将救援小组组长的职责向副组长交待清楚。3.4、指挥原则:在队组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成员未到达现场前,事故处理由当班带班长负责指挥;在矿井救灾指挥部成员未到达之前,由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指挥;矿井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到达现场后,事故处理由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3.5、应急处置基本原则:井下发生水灾事故后,救援人员应按照“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1)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亡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首先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有毒有害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3)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救人。(4)寻找出水点,灾区封闭等工作。4、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4.1.1、设矿井水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总工程师、生产,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成员:技术科科长、调度指挥中心科长、安全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风科科长及其它有关科队长。4.1.2、指挥部成员职责(1)总指挥职责①组织指挥矿井各方面的资源开展应急抢险工作。②组织制定事故排险、抢险方案。③下达各种应急处理指令。④在矿井处于应急处理状态下,组织协调矿井的各种对外联系。(2)副指挥职责①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②当总指挥不在现场时,自动承担总指挥的一切职责。(3)成员职责①服从总指挥、副指挥的指令,协助总指挥制定排险、抢险方案。②指挥各救援小组落实排险、抢险的具体措施,并及时向总指挥、副指挥报告本抢险小组的工作情况。4.2.1、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指挥中心。主任:总工程师副主任: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成员:技术科科长、调度指挥中心科长、安全科科长、机电科科长、运搬队队长、机运队队长、通风部部长4.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2)负责矿井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3)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4)调动矿井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救援资源。(5)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井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井医疗救护工作。(6)调用矿井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7)水灾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8)完成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4.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七个应急救援专业组:(1)抢险救灾组:组长:调度指挥中心科长副组长:技术科科长、市救护队队长成员:市救护队、事故部门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部门人员。职责:具体负责实施抢险救灾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2)救灾技术组:组长:技术科科长成员:技术科、通风科有关人员职责:①受理灾情报告,同时迅速向指挥部有关领导汇报。②参与制定工艺应急处理方案,组织落实工艺技术方面的应急措施。③指挥、协调、检查相关部门进行工艺应急处理。④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⑤负责组织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工作。⑥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通讯供电组组长:机电科科长副组长:调度指挥中心主任、机电队副队长成员:调度指挥中心、机电队及其相关人员职责:①熟悉井下供电线路,绘制各采区变电所供电系统图。②确保井下通信畅通,一旦发生水灾事故时,能保持正常联系。(4)设备抢修组:组长:机电科科长、运搬队队长副组长:机电队副队长、运搬队副队长成员:机电队、运搬队及其相关人员。职责: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进行机电设备的维修、检修工作。(5)材料供应运输组:组长:供应科科长副组长:机运队队长,运搬队队长成员:库房、机运队、运搬队人员。职责:①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组织抢险救灾物资。②保证救灾物资迅速到位,保证质量过关。③负责救援所需要各类物资及人员的井上、下运输工作。(6)后勤救护组:组长:工会主席副组长:卫生所所长、工会副经理成员:工会和卫生所指定专门人员组成。职责:①负责抢险救灾人员食品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②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和食品供应等工作。③协助疏散、安顿受灾人员。④做好伤员的救护、送医和安抚工作。(7)安全保卫组:组长:安全科科长副组长:保卫科科长成员:安全部、保卫部人员。职责:①执行指挥部的指令,下达紧急安全处理指令。②参与制订事故排险、抢险方案,组织落实安全环保方面的急紧措施。③抓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卫工作。④组织清点、疏散受灾人员、统计伤亡人数。⑤收集事故现场有关证据,参与事故调查处理。5、预防与预警5.1、危险源监控矿井在生产中,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落实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制定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情况;查清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情况。做好危险源的监控工作,主要有:(1)“挂汗”。积水区的水通过煤岩裂隙而在采掘工作面的煤岩壁上聚结成许多水珠。(2)“挂红”。矿井水中含有含铁的氧化物,它通过煤岩裂隙渗到采掘工作面的煤岩表面,会呈现暗红色水锈。(3)水叫。含水层或积水区的高压水向煤壁裂隙挤压时,与两壁摩擦会发出嘶嘶声,说明采掘工作面距积水区或水源较近了,透水即将发生。(4)空气变冷。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空气温度会骤然下降,煤壁发凉,人进入工作面有阴冷的感觉,但如果积水区内的水温较高,采掘工作面接近时反而升高。(5)矿山压力明显增强。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压力明显增加,片帮、冒顶次数增加。5.2、危险源预防措施(1)地面水防治在地面修筑排放水工程,防止地面降水汇集于工业广场或地表水涌入井下。主要措施有:修筑排洪渠、河床铺底、填堵陷坑、河流改道或取直、井口及工业广场修筑堤坝、疏通水路。①疏通河道,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对矿井内的大林河,其在雨季地表流经地段下方大部为采空区的情况,一方面要在雨季前对地表明显裂缝进行调查,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填充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水下渗;另一方面要对河流中的杂物进行清理,使河水能及时排走。②积极对工业广场排水渠道和各井口进行整治,在各易积水的地方,修筑水渠、排除淤积。防止积水冲垮建筑和渗入井下(2)相邻矿井及矿井采空老空积水防治①矿井采区大巷和采掘工作面主要向北部的矿井界发展.(3)井下排水在地面或井下打专门钻孔排水。安装排水设施、设备排水。(4)井下探放水利用钻孔探查前方的水情,然后有控制地将水放出。采掘工作面有下列情况的必须停止工作进行探放水: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小煤窑时;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并有出水征兆时;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陷落柱时;打开隔离煤柱时;接近可能同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接近出水可能的钻孔时;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向老空打钻时,为防止瓦斯事故及其它有害气体的危害,应加强探水点的供风量,及时检查探水地点的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浓度,探水工作面一切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良好。出现危险情况,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5)井下截水。在井下适当地点修筑水闸门及水闸墙。井下局部突水时,将其截住,不致危害其它地区。(6)注浆堵水。将水泥浆或化学浆通过专门钻孔压入地层空隙,浆液在空隙中扩散、胶结、硬化,最终起到加固地层和堵隔水源作用。6、信息报告程序6.1、报告程序(1)当发生水灾事故时,任何部门和个人应马上向调度指挥中心和安全部报告。(2)发生水害事故或险情时,现场工人应马上向当班班长报告。(3)发生水害事故或险情时,当班班长第一时间应报警和向调度指挥中心报告,然后向队组有关领导报告。(4)矿井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水害事故报告后,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及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5)发生特大水害事故时,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请求紧急救援,向附近兄弟部门求援。听从上级救援工作命令,服从上级指挥。6.2、报告内容:发生事故的具体地点、有无人员伤亡、事故严重程度、范围。7、应急处置7.1、响应分级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水灾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情况,通知矿井水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成员立即到调度指挥中心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30人以上,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I级响应。(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II级响应。(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9人死亡,为III级响应。(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下死亡,为IV级响应。7.2、响应程序调度指挥中心在接到水灾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长汇报,并根据值班长的指示向市局矿山救护大队大队、董事长、矿长、总工程师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所属部门)等。7.3、应急启动相关人员接到调度指挥中心的电话时,要立即赶到调度指挥中心,接受总指挥命令,按各自职责开展抢救工作,由总工程师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协助事故抢救及处理工作。7.4、救援行动救援工作由总经理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后总经理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救灾工作。(1)撤人井下发生灾害后,在市局市局矿山救护大队大队及医护人员未到达之前,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按照水灾事故避灾路线,迅速撤至远离出水点的巷道遇到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躲避硐中(或进入临时构筑避灾硐室)等候营救。调度指挥中心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员、上井人员和被困人员的数量及被困人员姓名。(2)侦察救护队到达矿山后,首先应组织人员进行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被困人员可能的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3)制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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