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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南雄市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2(一)现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存在不足............2(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完善......................2(三)农村养老保障社会互济性低、保障能力弱............3(四)土地的保障功能日益下降.........................4(五)农村社会保障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4二、南雄市农村社保存在问题的原因.........................5(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完善..........................5(二)资金来源不尽合理,未体现全社会责任..............6(三)保障覆盖面窄....................................6(四)管理不够科学与规范..............................7(五)缺乏法制保障....................................8(六)宣传不到位......................................8三、解决南雄市农村社保问题的建议.........................9(一)完善农村社保相关法律法规制度....................9(二)以大病统筹为重点探索不同类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9(三)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管理...........................10(四)从保护农民的利益出发,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10(五)加大农村社保宣传力度...........................11四、结束语..............................................11参考文献.............................................122论南雄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举措的落实,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工作已取得相对较好的成绩,但仍有少数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本文通过调查问卷、个别访谈以及材料分析等方法,从当地政府部门管理等方面深入分析,探知农村社会保障不完善的原因。本文针对上述情况,从加强政府管理、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对完善南雄市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提出相应建议。【关键词】南雄市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对策目前在南雄乡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逐步完善,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缓慢等因素,农村社会保障事业还相对滞后,还存在制度缺陷、保障范围较窄等问题,不能够发挥出其具有的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提供较好的医疗教育环境以及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功能。本文从当地政府管理的角度出发,深入分析当前南雄农村社会保障出现的问题以及原因,对完善南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出建议。一、南雄市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一)现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存在不足我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其成果已初见成效,对已建立该项制度的地区,该制度保障了农民的生存问题,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在基本认识和实践中还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眼下需要解决的问题保障对象的确定不规范。(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完善农村医疗保障是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3市场经济的发展,南雄市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弊端越来越突出,问题越来越多。一是南雄市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渠道不畅。二是农村医疗保障资源不足。根据南雄市有关部门统计,到目前为止,农村卫生院仅仅10多家,而且卫生院所有的医疗设备也相对落后,医生医术较低,无法进行较为严重的疾病治疗,再加上农村生活条件交差,患病人员较多,农村的卫生院基本没有治疗能力。三是现行的农村医疗缺少法律保障。南雄市大部分农民文化程度较低,农民自身法律意识比较薄弱,不懂如何维护自身医疗保障的合法权益。应该努力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制定好区域卫生规划,整合农村卫生资源重点实施乡镇卫生院标谁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鼓励优秀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村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简化报销途径及时、足额地领取到医疗补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同感和参与程度。(三)农村养老保障社会互济性低、保障能力弱由于粤北农村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人们思想观念上的落后,农村养老保险始终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根本解决。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采取以农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为辅、国家投入为补充形式,这使国家和集体所承担社会责任过小不仅造成了资金来源不4足,降低了保障标准而且也影响了广大农民参保积极性。同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以交费方式筹集资金并且由农民根据缴费能力和保障需求自主选择缴费标准。在实际开办过程中,大部分农民由于采纳了最低标准受益期时领取养老金过低有效地保障老年生活而自由交费原则使养老保障制度缺乏约束力和强制力。农户参保行为上普遍存在逆向选择许多农户出于自利动机而选择不交费导致基金规模和覆盖人群无法扩大,人均领取年养老金极少投保农民受益很少很难起到养老保障作用。(四)土地的保障功能日益下降随着城市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已经有大量的,而且还将有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产业结构转换使得农村人均耕地减少,土地对农村老人的生活保障功能逐渐下降。而且随着城市发展的步伐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涌入城市,进一步加大了城市的负荷。考验了城市的承载力,并进一步导致了农村土地的闲置或者荒废。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大大减弱,大批年轻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重了家庭养老的困难。(五)农村社会保障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从机构上看,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部分地区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农村职工的社会保障统筹归劳动部门管理,医疗保障由卫生部门和劳动者所在单位或乡村集体共同管理,农村社5会养老和优抚救济归民政部门管理,一些地方乡村或乡镇企业也对社会保障制定了一些办法和规定,在有的地方,寿险公司也涉足农村社会保障,形成了“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在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政事不分又缺乏监督,容易相互扯皮,从而导致办事效率低下;从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上看,缺乏有效的监督。按照国际二、南雄市农村社保存在问题的原因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将从农民收入较低而且单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问题这几个方面探求上述问题根源,以便提出合理的建议。(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完善我国在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上已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其毕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无论在制度建设还是在实践环节都还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整体上缺乏制度层面的规范;二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重不足;三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较难;四是低保线测算缺乏统一性和科学性;五是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的现状影响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运行;六是现行农村土地制度让人们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理解走入误区。6(二)资金来源不尽合理,未体现全社会责任资金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核心问题。民政部印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明文规定,在保险基金的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样的规定使国家和集体所体现的社会责任过小。由于长期以来国家对农村投入过低,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来源实际是依靠传统农村的集体补助和投入。但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使集体经济力量受到严重削弱,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财政能力和集体经济实力有限,已无力承担当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由集体经济负担的农村军烈属优待、“五保户”供养变为农民直接负担,而国家干部、城市居民、工人不负担,这样一来既不利于增加统筹金额,也不利于标准统一。此外,农民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集体补助也微乎其微,几乎完全由个人缴费。这样的社会保障不仅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而且也影响了农民参加养老、医疗等保障项目的积极性,加大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难度。(三)保障覆盖面窄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健全,保障形式主要是农村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农村“五保”和少数地方推广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保险,保障的对象基本上是“困难的人”、“光荣的人”和“富裕的人”,农村大多数人还无法享受社会保障。更为严重的是,农村民政对象应保未保的现象普遍存在。此外,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7过程中,一部分农民处于社会保障的“真空地带”。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纷纷涌向城市,对城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他们却被排斥在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可以说,他们没有任何保障可言。他们干的是最险、最苦、最累的活,而人身权利、经济权利、甚至生命都得不到保障。游离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农民工,成了城市中最脆弱的群体,这与他们为城市所做出的贡献极不相称。农民工的这种艰难处境彰显了社会公平机制的扭曲,亟需为其建立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四)管理不够科学与规范从管理体制来看,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呈现出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局面,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管理体制的不顺,造成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虽然不多,但具体制定政策、掌握政策和执行政策的机构却不少。从表面上看,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多个部门负责,似乎易形成合力并共同解决问题,但实际上,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工作中经常发生摩擦和矛盾。有的项目谁都争着管,从中受益;有的项目又谁都不愿意管,相互扯皮。此外,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水平的低下,还集中体现在保险基金的管理上。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三权分立、互相制衡,以保证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但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在大多数地方是征缴、管理与使用三权集于一身,缺乏8有效的监控监督,致使基金的使用及保值增值等面临诸多风险。有的将社会保障基金借给企业周转使用,有的用来搞投资、炒股票,更有甚者利用职权贪污农民缴来的“养命钱”,从而造成基金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基金的正常运转,并在农民心中造成极坏的影响。因此,对农村社会保障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监督,已成为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五)缺乏法制保障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有力的法律法规来支撑。从目前我国农村社(六)宣传不到位相对于城市来说,农村本来的宣传手段就很有限,较分散的居住环境给本来就较为薄弱的宣传带来了很大的障碍。宣传质量较差,只是用车载广播和报纸宣传,很多农民根本对其没兴趣,即使有兴趣的农民,大多数文化层次低,不能独立的完全理解宣传涵义,有时候甚至会曲解,从而消极参保,宣传不但没有效果,反而起到了反面作用,所以政府宣传力度不够以及宣传质量的低下是完善农村社保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另外,南雄市并没有针对农村社保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的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目前来看只是靠工作人员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没有规章制度去约束他们,致使资金管理混乱,过失无人问责等一系列问题难以解决。9三、解决南雄市农村社保问题的建议(一)完善农村社保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多年来,南雄市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但还存在着法律体系不完善,立法层次不高等问题。而农村社会保障涉及的内容较多,这要求有不同的法律规范予以调整,通过立法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首先,必须建立对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相关法律。社会保障基金作为人民群众的“养命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规使用众的现象。因此,必须加大执法力度,让法律真正成为保护守法农民和谐生活的可靠屏障。(二)以大病统筹为重点探索
本文标题:论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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