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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职业理念1、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素质教育的内涵,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发散思维、创新能力、反思能力、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3、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关注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4、素质教育采取的评价方式是发展性评价。5、教师是学生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6、学生观: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主体,处于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具有个体独立性,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学生的主体性的根源在于个体需求与责权的统一;学生是发展的人,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性,激发学生巨大的发展潜能;学生是具有个性与差异的人,要尊重学生个性与差异的不同,实现学生的个性化健康发展。7、教书育人作为教师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是教师区别其他职业的重要标准,其核心在于培养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的潜能。8、教育理念(从学校、老师、家长等方面分析)9、师生关系是教育活动过程中人与人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辩证统一的师生关系:教学上的授受关系、人格上的平等关系、社会道德上的相互促进关系10、现代教师角色转换:教师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学生发展的促进者、教师从课程的忠实执行者转变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教师要从“教书匠”转变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11、教师的专业理想是教师对成为一个成熟的教育教学专业巩固者的向往与追求,它为教师提供了奋斗目标,是推动教师专业发展的巨大动力。12、教师专业发展的方法——终身学习,这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关系到教师的生存与发展,将成为未来每个教师的基本职业生存方式。(多读书、读“杂”书)13、本体性知识:任教学科的知识条件性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实践性知识:课堂情境知识及相关的学科教学法知识一般文化知识:人文知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1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通过,9月1日正式实施。它是我国历史上颁布的第一部教育大法。(相当于“教育宪法”)15、【教育与国家利益】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16、【管理体制】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17、【教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教育工作。18、【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19、【考试制度】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学业证书制度、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20、【受教育者的平等权】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力。21、【终身教育】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22、【受教育者的权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23、【受教育者的义务】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24、国家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兴办校办产业。25、【专项资金】国务院及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26、【刑事民事责任】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7、【刑事法律责任】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均衡发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无权设置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29、《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7月6日开始实施,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30、【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31、【免试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生的受教育权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保障。32、【特殊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33、【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34、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35、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36、【经费的行政保障】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37、【行政法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3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通过,1994年1月1日起施行。39、【教师权力】教师享有下列权力:(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管理学生权)(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民主管理。40、【教师资格制度】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41、【资格限制】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42、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职业学校任教。4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补助津贴)。44、【教师工资】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并逐步提高。45、【奖励机制】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46、【打击报复教师行为的法律责任】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行政责任)。47、【教师不当行为的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48、【教师申诉】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4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教师进行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50、对未成年人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51、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阻止、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52、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免费对未成年人开放。53、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54、教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立足于教育和保护。5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56、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57、《规划纲要》指出: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58、《规划纲要》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59、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调整教材内容)、减少考试次数、设计课程难度60、构建灵活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的改革目标需要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61、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62、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63、教师作为专业教育教学人员的职业权力: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管理学生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6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教育基本法。65、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66、《规划纲要》指出,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67、对未成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的是父母或其监护人。第三章教师职业道德1、教师劳动的合作性:培养学生不是某一个教师个体可以单独承担的,要考教师群体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教师劳动的长期性:“十年树木,百年树人”2、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敬业与爱心是教师道德的核心体现。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包含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甘为人梯”、调整教师与教师职业之间相互联系的道德规范)、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和精髓)、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内在要求,是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终身学习六大内容。(三爱、两人、一终身)4、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5、“有偿家教”的现象违背了依法治教的职业道德。6、《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明确要求班主任有“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职责。教师应该反思自己的工作方式,提高自己的基本素养,特别是教育理论素养和教育能力素养,要懂得理论联系实际,不能片面甚至错误理解先进教育理念。同时要在教育方法上有所创新,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在尊重信任学生的同时也要严格要求学生。第四章文化素养1、战国七雄:秦国先后灭掉了韩、赵、魏、楚、燕、齐秦统一六国后定都咸阳2、隋朝创立了科举制。(京杭大运河)3、贞观之治是李世民统治的贞观年代。唐玄宗“开元盛世”4、鸦片战争(1840年6月)洋务运动(19世纪60年代)戊戌变法(1898年6月)辛亥革命(1894年11月)“五四”运动(1919年1月)国共合作(1924年1月)“九一八”事变(1931年9月18日)“七七”事变(1937年7月7日)5、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主权。6、秦朝:“焚书坑儒”事件。7、项羽事迹:无颜见江东父老、霸王别姬、破釜沉舟韩信事迹:胯下受辱吕蒙:“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吕蒙受孙权启发,发奋读书的典故)8、孟子:主张施仁政王道9、郑成功收复台湾、郑和下西洋、曹操官渡之战、林则徐虎门销烟10、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的中心在法国。11、干支纪年法: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和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地支按照顺序组合起来纪年。如甲子、乙丑等,经过六十年又回到甲子。周而复始,循环不已。12、垂髻:3-9岁始龀、龆年:男孩8岁束发:男子15岁弱冠(加冠):男子20岁而立:男子30岁不惑:男子40岁知命(半百):男子50岁花甲:男子60岁古稀:男子70岁13、儒家:孔子、孟子道家:老子、庄子法家:韩非子墨家:墨子(与儒家并称“显学”)14、六经:《诗书》、《尚书》、《仪礼》、《乐经》、《周易》、《春秋》15、古人对中国的称呼:华夏、九州、神州、赤县中华是上古时期16、五岳:东岳泰山、西岳华山、中岳嵩山、北岳
本文标题:综合素质重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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