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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陆军地面战斗车辆计划:背景与国会议题摘要2009年4月,时任美国国防部长的盖茨宣布,他打算大幅调整陆军未来战斗系统(FutureCombatSystem,FCS)计划。美国陆军未来战斗系统计划是一项持续多年、耗资数十亿美元的计划,自2000年以来,该计划一直在实施,也是美国陆军转型的核心工作。为替代已经取消的未来战斗系统载人地面车辆(MannedGroundVehicle,MGV)计划,美国陆军收到发展地面战斗车辆(GroundCombatVehicle,GCV)的指示,这种车辆将会吸取伊拉克和阿富汗战场的经验教训,并与美国陆军整个频谱的军事行动发生关联。2010年11月30日,美国陆军重新公布了地面战斗车辆需求方案说明书(requestforproposal,RFP),并计划于2015年至2017年间将地面战斗车辆投入战场。2011年8月17日,地面战斗车辆计划获批进入采购程序中的技术开发阶段(TechnologyDevelopmentPhase),一天后,陆军对外授予两份技术开发合同:一份合同授予通用动力公司(GeneralDynamics)为首的团队,总价值4.397亿美元;另一份合同授予BAE系统公司(BAESystems)与诺斯罗普•格鲁门公司(NorthropGrumman)组成的联合团队,总价值4.499亿美元。从2012年5月开始,一直到6月底,美国陆军在一次网络整合演习(NetworkIntegrationExercise)期间测试了大量国外竞标产品。此次测试使美国陆军获得了备选方案分析(AnalysisofAlternative,AOA)的信息,这是地面战斗车辆计划进展到下一个发展阶段前必须进行的。据报道,这次备选方案分析发现,没有已经存在的合适的更便宜的作战车辆能够满足美国陆军地面战斗车辆要求。而且,据说,美国陆军正在考虑引入一种主动防护系统(activeprotectionsystem,APS)——也许是以色列的“战利品”(Trophy)系统——安装在地面战斗车辆上,但过去的技术可行性和成本方面的经验,可能会对任何初步将具备主动防护系统能力的地面战斗车辆投入战场的决策造成影响。美国政府2012年1月26日的重大预算决策简报(MajorBudgetDecisionBriefing)不仅提出了新的亚太战略重点,而且也因国际科学应用公司与波音公司联合团队的抗议,将地面战斗车辆计划推迟了一年。虽然有些人可能认为这是一次挫折,但是这也可2以被看作是美国国防部(DepartmentofDefense,DOD)支持地面战斗车辆计划。地面战斗车辆计划2013财年预算请求总值6.39874亿美元,反映了该计划中时长1年的推迟和17亿美元的预算削减,这些预算用于研究、开发、测试与评估(Research,Development,TestandEvaluation,RDT&E)工作。2013财年国防授权法案同意为政府2013财年地面战斗车辆预算请求全额拨款。美国国会需要考虑的潜在问题包括地面战斗车辆对于精简的陆军的作用与必要性,美国陆军将有可能减少装甲旅战斗队(armoredbrigadecombatteam,ABCT)的数量。美国政府宣布战略重点转移到亚太地区,这使人们质疑装甲旅战斗队以及与之相关的地面战斗车辆的必要性。地面战斗车辆的可支付性也仍然是美国国会考虑的一项重要因素。美国陆军主张,地面战斗车辆平均单位生产成本将在900万美元至1050万美元之间。五角大楼成本评估与计划估算(CostAssessmentandProgramEvaluation,CAPE)办公室估计地面战斗车辆平均单位生产成本将在1600万美元至1700万美元之间,这意味着美国陆军要采购1874辆地面战斗车辆,将需要再增加72亿美元。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CongressionalBudgetOffice)2012年11月的一份报告,提出了美国国会需要考虑的有关地面战斗车辆的一系列技术问题。这份报告表明,美国国防部正在考虑从2014到2018财年对地面战斗车辆计划进行显著预算削减,这可能对地面战斗车辆计划造成重大影响。这份报告将及时更新。导言2009年4月,当时的美国国防部长罗伯特•盖茨(RobertGates)宣布,他打算大幅度调整美国陆军未来战斗系统(FutureCombatSystem,FCS)计划。美国陆军未来战斗系统计划是一项持续多年、耗资数十亿美元的计划,自2000年以来,该计划一直在实施,也是美国陆军转型努力的核心。它应是美国陆军的重大研究、开发与采购计划,包括18套与广泛通信与信息网络紧密结合的载人和无人系统。除其他事项外,美国国防部长盖茨还建议取消未来战斗系统计划中的载人地面车辆(mannedgroundvehicle,MGV)项目,旨在将8种采用同一种底盘的不同型号的履带式战斗车辆改型投入战场,它们最终将取代M-1“艾布拉姆斯”(Abrams)坦克、M-2“布拉德利”(Bradley)步战车、M-109“帕拉丁”(Paladin)自行火炮系统等战斗车辆。作为本次调整的一部分,美国陆军收到发展地面战斗车辆(GCV,GroundCombatVehicle)的指示,这种车辆将会吸取了伊拉克和阿富汗战场的经验教训,并与陆军全部频谱的军事行动发生关联。3美国国会对这项计划一直比较关注,因为地面战斗车辆计划将要装备美国陆军的装甲旅战斗队(armoredbrigadecombatteams,ABCT)。1地面战斗车辆体现了地面武器系统计划唯一一个“新的开始”,因为美国陆军有着失败的武器计划历史,所以该计划有可能将受到大量严格的审查。地面战斗车辆计划背景:国防部长盖茨于2009年4月作出的未来战斗系统计划调整决策2009年4月6日,当时的美国国防部长盖茨宣布,他打算大幅度调整未来战斗系统计划。2美国国防部(DepartmentofDefense,DOD)计划加速发展拖延的为旅战斗队选定的未来战斗系统技术,但是建议取消该计划中的载人地面车辆项目。美国国防部长盖茨担心,未来战斗系统车辆设计策略上存在的悬而未决的重大问题,尽管对载人地面车辆计划做了调整,但也没有充分反映美军在伊拉克和阿富汗平叛与近距离作战的经验教训。美国国防部在重新评估需求、技术与方法后,可能会重新启动陆军车辆现代化计划,包括竞标过程。此外,采购决定备忘录重申于2010年制定新的地面作战车辆采购计划。地面战斗车辆概念3《2009年美国陆军现代化战略》(TheArmy’s2009ModernizationStrategy)强调以通用的技术方法快速发展新的地面战斗车辆。这种方法称为“增量式开发法”(IncrementalDevelopmentApproach),它采用模块化设计以适应车辆大小、重量、动力以及制冷等方面需求的增加,以便技术发展成熟时地面战斗车辆可以采用而很少或者根本不需对基型车辆进行改装。总之,地面战斗车辆的概念应是:•地面战斗车辆在2015年至2017年间投入战场;•设计这种平台时要为实现未来的能力保留充分余地;•车辆集成只采用成熟技术;•保持装甲发展的连续性;•车辆设计成可以安装当前与未来的网络能力(例如,无线电台、传感器和干扰机)的车辆。4美国陆军的高层领导曾表示,地面战斗车辆可能是履带式车辆,也可能是轮式车辆。美国陆军还表明,它认为“从后勤保障方面来讲,通用底盘非常有价值”,可能为地面战斗车辆各种改型采购一种通用底盘。5美国陆军所讨论的地面战斗车辆可能具有的其4他特征包括“V形”车体与抵御简易爆炸装置(improvisedexplosivedevice,IED)的侧置装甲。6美国陆军还表明,新的地面战斗车辆燃油效率将要有所提高。7美国陆军一直讨论的另一个关键设计考虑因素是地面战斗车辆的空中可运输性,它曾表示地面战斗车辆必须能够适用于C-17运输机运输。8据报道,为了使地面战斗车辆成为一种“全频谱”作战车辆,美国陆军已经要求将非致命性武器系统纳入车辆设计。然而,地面战斗车辆必须安装美国陆军提出的一些军事装备,如无线电台与防化系统等,陆军的官员们正提出大多数的工业建议案。9当初的地面战斗车辆的需求方案说明书(RequestforProposal,RFP)102010年2月25日,美国陆军发布了地面战斗车辆需求方案说明书,如下面的国防部新闻稿中所述:陆军地面作战车辆请求需求方案说明书发布11上周四,美国陆军发布了正在按照地面战斗车辆计划发展的步兵战斗车辆(InfantryFightingVehicle,IFV)技术开发阶段需求方案说明书。12美国陆军已经与国防部负责采购、技术与后勤的副部长办公室(OfficeoftheUnderSecretaryofDefenseforAcquisition,TechnologyandLogistics)开展广泛合作,以发展这项计划。地面战斗车辆采购计划将遵照国防部最佳采购做法,是一份授予多达3份合同的竞争性方案。地面战斗车辆的开发工作将分为3个阶段:技术开发、工程与制造设计以及小批量初始生产。美国陆军预计于2010财年第四季度对外授予技术发展阶段的第一份合同。该技术发展阶段涉及降低风险,技术示范鉴定,有竞争性的样车制造活动以及计划中的技术审查。工业界将有60天的时间向美国陆军提交关于这次开发工作的提案。地面作战车辆计划是美国陆军对其战斗车队进行现代改造的整体计划的一部分。这包括将防地雷反伏击(Mine-ResistantAmbushProtected,MRAP)车编入车队,同时对目前包括“斯瑞克”(Stryker)装甲车在内的战斗车队进行现代化改造。第一种地面战斗车辆将是步兵战斗车辆,为输送9人组成的步兵班到战场上提供一种具有较高生存能力的平台。地面战斗车辆将是第一种采用能够在简易爆炸装置环境下行驶设计的车辆。根据设想,它将比“布雷德利”(Bradley)步战车具有更强的杀伤力和弹片防护能力,比防地雷反伏击车具有更强的简易爆炸装置与地雷防护能力,比“艾布拉姆斯”(Abrams)主战坦克具有更强的越野机动能力。地面战斗车辆将具有高度生存性、机动性与灵活性,但美国陆军没有提出如重量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而是让工业界拿出满足要5求的最佳解决方案。在发布需求方案说明书之前,美国陆军通过与工业界进行一系列的会面,告知他们政府发展地面战斗车辆的意图,从潜在的合同商那里获得有关地面战斗车辆需求和显现出的性能指标的反馈信息。作为对这些提议的回应,美国陆军认可了有关需求、发展、训练与测试方面的反馈信息与见解,以及该计划因此提出的总体要求。对地面战斗车辆计划的初步批评需求方案说明书、计划有关的后续简报以及论述发布后,随着分析师们开始更加具体地研究地面战斗车辆需求方案说明书和计划,一些批评出现了。这些批评归纳如下:计划性方面为了避免出现过去那样对过分超前项目和长达数十年采购计划的批评,美国陆军领导层在合同中要求第一批地面战斗车辆应在计划启动后7年交付。虽然这一决定被普遍接受,但是为了能够按这份雄心勃勃的时间表实施,需要对传统采购程序进行修改。一种批评是美国陆军在国防采购程序的备选方案分析(AnalysisofAlternatives)阶段完成之前,13选择了发布需求方案说明书。14为回应这种批评,美国国防部和陆军官员们坚称,在需求方案说明书阶段,开展备选方案分析阶段的工作将使陆军有更多的时间来考虑工业界的建议和评估新的备选车辆。传统上,备选方案分析发生在需求方案说明书发布前。另一种担忧是,美国陆军选择该计划的技术发展阶段签订成本加利润合同,而不是固定价格合同。据说,当成本加利润合同的批评者说它们会“产生弊端,因为它们使企业能够控制政府成本从而增加固定利润,不管他们的表现如何差”时,美国政府也希望签订固定价格合同。15另一方面,美国陆军对其在技术阶段使用成本加利润合同进行了辩护,因为它考虑到了更多的创新和风险。16使用成本加利润合同以及不断改变要求都是对未来战斗系统计划的争论焦点。车辆重量方面美国陆军对地面战斗车辆提出的最重要的性能要求是确保战士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