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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1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1《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示通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我局主要领导研究决定,于9月15日将《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向社会各界公示。联系单位:潍坊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咨询电话:8521281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土地利用概况和面临的形势...4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4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6第三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7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8第三章规划战略和目标...10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10第二节规划目标...11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13第一节农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13第二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15第三节其他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17第五章优化土地利用格局...18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18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与用途管制...25第六章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农用地...30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30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建设...31第三节规模化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31第四节合理利用农用地...32第七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34第一节统筹管理建设用地...34第二节推动城市建成区集约发展...35第三节优化调整工矿用地...37第四节加强整治农村建设用地...38第五节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39第八章促进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40第一节构筑生态安全格局...40第二节推进生态环境整治...41第三节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42第九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43第一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分区和目标...43第二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46第三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布局...47第四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措施...49第十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50第一节概况...50第二节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结构...50第三节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与布局...51第四节中心城区用地空间管制...51第十一章风景旅游与历史文化遗址用地规划...54第十二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57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工程...57第二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58第三节潍北沿海地区开发工程...60第四节白浪河治理工程...61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保障政策和措施...62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管理机制...62第二节规划具体实施措施...63第三节建立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措施...65第四节建立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65附表1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67附表2土地利用指标表....68附表3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指标....69附表4建设用地指标....70附表5园地指标....71附表6林地指标....72附表7牧草地指标....73附表8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74附表9规划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75附表10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分解方案....76附表11农村建设用地挖潜潜力分解表....77附表12基本农田调整表....78附表13土地利用综合分区....79附表14潍坊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区域划分....81附表15潍坊市规划期间重点工程项目表....82附表16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表....84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合理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国务院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规程,现对《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进行修订,制定《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二、规划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指导方针,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宏观调控,落实共同责任,注重开源节流,强化生态保护,推进科技创新,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三、规划原则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坚持以下原则:(一)严格保护耕地,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生态文明出发,把基础性、战略性资源保护放在首位,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走新型工业化、健康城镇化道路的要求,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改变过度依赖建设用地扩张带动经济增长的做法,切实转变粗放低效的土地利用模式,引导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三)合理配置土地利用布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合理确定城乡、区域各类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良性互动的区域发展机制的形成。(四)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发展。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统筹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空间,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模式,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合理配置各类用地,构建生态文明的宜居城乡环境。(五)合理安排土地利用时序,调控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按照建设和谐社会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把好土地供应闸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特别是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时序,积极引导投资和消费,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为避免经济大起大落、实现快速稳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土地保障。三、规划依据(一)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1999年4月1日起施行)4、《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6、《国务院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7、《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2号)9、《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10、《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4年11月25日起实施)1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二)省市有关规划1、《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1996-2010年)》3、《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4、《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5、《潍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6、《潍坊市“十一五”城镇体系建设规划(2005-2020年)》7、其他相关规划四、规划期限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目标年,以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五、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潍坊市行政辖区,包括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和昌乐县十二县(市、区),土地总面积为1.60万平方公里。第二章土地利用概况和面临的形势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一、土地利用结构根据2005年潍坊市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全市土地总面积160.05万公顷(2400.73万亩),其中农用地面积115.78万公顷(1736.7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2.34%;建设用地面积28.80万公顷(432.0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7.99%;未利用地面积15.47万公顷(232.0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67%。(一)农用地农用地中,耕地面积78.31万公顷(1174.68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67.64%;园地面积9.10万公顷(136.56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7.86%;林地面积10.39万公顷(155.85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8.97%;牧草地面积383.26公顷(0.57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0.04%;其他农用地17.94万公顷(269.08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15.49%。(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24.37万公顷(365.49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4.60%;交通用地面积1.40万公顷(20.94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85%;水利设施用地3.04万公顷(45.27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0.55%。(三)未利用地未利用地中,荒草地5.56万公顷(83.41万亩),占未利用地面积的35.94%;盐碱地1.93万公顷(28.97万亩),占未利用地面积的12.48%;沙地737.95公顷(1.11万亩),占未利用地面积的0.45%;裸土地1216.13公顷(1.82万亩),占未利用地面积的0.78%;裸岩石砾地9861.49公顷(14.79万亩),占未利用地面积的6.40%;其它未利用土地2368.21公顷(3.55万亩),占未利用地面积的1.55%,其他土地6.56万公顷(98.40万亩)。二、土地利用特点(一)全市土地利用区域差异性明显。以胶济铁路为轴线,土地利用向南北两侧呈现明显的地类差异:中部主要是平原地区,是城镇和农用地主要分布区;北部滨海地区土地利用以盐田为主,盐田占北部滨海地区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62.40%;南部丘陵山地森林覆盖率较高,是重要的林果生产基地和自然风景名胜区。(二)农村居民点占建设用地比例高。潍坊市城乡用地所包含的各地类中,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占城乡用地的比重较大,1997-2005年期间虽不断减少,但到2005年其比重仍然占66.80%。(三)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后备资源相对不足。潍坊市的土地利用率达90.34%,高于山东省89.06%的平均水平,土地利用程度较高,未利用地少,土地后备资源相对不足。(四)建设用地需求较大,耕地保护压力大。潍坊市经济快速发展,加之特殊区位的特点,建设用地需求量较大,由于土地后备资源的不足,耕地保护任务形势比较严峻。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土地供给约束日益加大的形势下,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妥善处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土地利用和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在推动潍坊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加强了耕地资源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加大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力度,实现了市域内的耕地占补平衡;有力地保障了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用地以及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必需用地,提高了潍坊市城市化、工业化水平,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提高了土地效率,保障了地区经济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促进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全市森林覆盖率增加,区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和新情况的变化,上轮规划的一些内在矛盾逐渐显现出来。一是对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全市经济发展速度预测不足,降低了规划实施的效果;二是规划空间管制功能不足,调整程序和机制亟待完善;三是农村居民点用地逐步缩小的目标尚未实现;规划的刚性较强,弹性不足,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第三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规划期内是全市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必须科学地认识经济社会发展机遇给土地利用管理带来的挑战。潍坊市位于环渤海经济区南部,是环渤海地区与长三角地区对接的重要节点城市,更是山东省“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城市之一。随着国家经济增长重心向北扩展,黄河三角洲开发、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山东半岛高端制造业基地和山东省“一体两翼”发展
本文标题: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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