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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辩证法老子是中国乃至是世界上最早的辩证法哲学思想家之一。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中,许多伟大的人物也从老子的辩证法中吸取精华,应用于社会的建设,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使得老子的思想超越了时间的限制。老子的朴素的辩证法是老子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许多观点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矛盾观不谋而合,我们从中一一分析。1、事物都包含着对立的两极《老子》第二章讲“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意思是,正因为有丑,才知道美是美,如果没有丑,就不知道美是美,美丑是相对的。善恶也是这样,所有的事物老师在相比较中间才能确定自己的性质。老子的辩证法思想认为事物都是由对立的两个方面组成的,事物是在对立中来确定自己的性质的,这正好符合了矛盾的同一性和对立性。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即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矛盾双方相互渗透以及相互转化的趋势。这种包含着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的相互贯通性,最深刻地体现了对立面之间的内在的统一性。2、事物的发展老子认识到事物的发展变化,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这方面他讲了很多,如“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等等。很高的台子是用土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你要走一千米,要一步一步的走。他说天下难事必须从容易的开始,天下大事必须在做好细小事情的基础上完成。有的人说一开始不可能把任何大事情全都做好,那常常是需要积累出来的,经验越多,你做的事情就越大。因为任何伟大的事业,他不是一下子就能完成,总是有积累的过程。等积累到一定程度,这个事物就会发生质的变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观也是这样认为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条件。3、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老子有一句话需要我们注意,他讲“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是说道是向相反的方面转化,道的作用是来扶持弱小,因为任何事物都有盛与衰,而且盛极必衰,这就是转化。新生的东西开始比较弱小,而正因为它新生,它才有发展的前途,大家就要扶持它。4、通过否定达到肯定老子思想中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否定意义的认识。老子讲“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我们把它作为一个思维模式看,如果说“无为”是对“为”的否定,那么“无不为”,就是对“为”的肯定,或者说是对无不为的否定之否定。5、事物的转化老子的《道德经》提出了一系列“相反相成、物极必反”的概念,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他还提出“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的矛盾转化思想,并从多方面论证了万物无不向自身反面运动的观点,称之为“反者道之动”。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是通过矛盾的转化而实现的。矛盾转化是指矛盾双方走向自己的对立面,是具体矛盾的暂时的或最终的解决和新旧矛盾的交替,它既是矛盾同一性的最高形式和最终确证,又是矛盾运动的最重要的表现。矛盾的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研究和创造一定的条件,促成事物向进步的方向转化。在老子的思想中忽略了转化需要条件这个重要环节,是老子辩证法思想的一大缺陷和遗憾。6、老子辩证法思想在当代的现实意义在毛泽东思想中的军事理论中体现了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也处处体现老子的思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体现了老子思想的无为和辩证法思想的精髓。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一种消极的无为,他很大程度上是指统治者在对待人民时不应该采取强硬的手段,在适当的时候,统治者应该采取不干涉的手段,让人们得以休养生息,这种思想在战后阶段尤为重要。任何社会都存在矛盾,矛盾是社会前进的根本动力,人类就是在这种矛盾中发展进步的。用矛盾的观点理解和把握社会发展的本质和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方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老子的辩证法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体现出一种睿智,一种豁达。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不能逃避矛盾,也不能盲目地对抗矛盾。老子的矛盾的双面转换就可以解决在这个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设和谐社会中,要以柔济刚,在适当的时候转化矛盾。科学地认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正确处理和协调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变得比以往的时期更加紧迫。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矛盾的解决是保证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的措施。在其中运用辩证法思想,科学地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才能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老子的辩证法思想在应用中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在实践中不断体现他博大的智慧。老子这种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也存在缺陷,他忽略了对立面转化的必要条件,而且把事物向反面转化看作是循环的,而不是上升发展的。老子的学说,对后来中国哲学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唯物与唯心两派都从不同的角度吸收了他的思想。对老子辩证法的正确认识是对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正确运用,既是在继承传统,又在不断发展中完善马克思主义哲学,这是值得我们重视、发展和继承的。
本文标题:老子的辩证法思想与马克思哲学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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