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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职业健康监护2015325
职业健康监护组织实施武汉职业病防治院倪蕾中华预防医学会职业病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委员湖北省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与职业病专业委员会专家湖北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专家武汉健康管理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内容提要一、职业健康监护组织实施检查项目确定体检程序问题体检管理要求二、评价报告编写个体体检结论职业健康检查总结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一、职业健康监护组织实施1、体检项目问题2、体检程序问题3、体检管理要求1、体检项目问题职业卫生学调查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浓度或强度资料;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及其他有关资料。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对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的岗位,人数、工种、接触浓度、接触时间、防护情况等要有了解与记录。对既往已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企业也要落实是否有新的变化。项目协商与设计1.应根据监护的种类和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目标疾病,确定具体的医学检查方法和检查指标.2.职业健康监护规范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规定的是最低检查标准.3.职业卫生专业服务人员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建议增加检查指标,但应有充分的理由.4.必检项目、选检项目、混合接触多种有害因素、隐匿有害因素危害体检项目(如电解锌,废矿渣运输,有机锡等)要全面科学综合考虑。5.考虑保健体检同时进行,可以增加其他项目体检,但职业健康检查之外的体检项目如乙肝两对半,爱滋病检测等应有员工本人同意书。分类目录外危害因素监护需通过专家评估后确定,评估标准是:(1)这种物质在国内正在使用或准备使用,且有一定量的暴露人群;(2)要查阅相关文献,主要是毒理学研究资料,确定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害化学物质的分类标准及其对健康损害的特点和类型;(3)查阅流行病学资料及临床资料,有证据表明其存在损害劳动者健康的可能性或有理由怀疑在预期的使用情况下会损害劳动者健康;(4)对这种物质可能引起的健康损害,是否有开展健康监护的正确、有效、可信的方法,需要确定其敏感性、特异性和阳性预计值;(5)健康监护能够对个体或群体的健康产生有利的结果。对个体可早期发现健康损害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或治疗措施;对群体健康状况的评价可以预测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6)健康监护的方法是劳动者可以接受的,检查结果有明确的解释;(7)符合医学伦理道德规范。职业健康监护人群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规定作业应纳入职业健康监护范围.接触需要开展强制性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都应接受职业健康监护;188标准中列出推荐性之外均为强制性接触需要开展推荐性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群,原则上应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接受健康监护;推荐性主要有急性中毒在岗期间直接与间接接触虽不是直接从事接触需要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但在工作中受到与直接接触人员同样的或几乎同样的接触,应视同职业性接触,需和直接接触人员一样接受健康监护主要针对有毒无毒作业不分岗位剂量效应关系不明显(过敏,变应源)有害因素应急处理人员,直接管理人员等职业卫生限制与健康监护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和发病的特点及剂量-效应关系,应确定暴露人群或个体需要接受健康监护的最低暴露水平。噪声岗位高温岗位职业卫生接触限制(OEL)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是主管机构及其科研机构依据现时的科学发展水平,从毒理、经济、管理、医学、公共卫生等角度综合制定的职业危害因素接触的最高允许浓度,基于健康成人、8小时(每周5天)工作接触的保护制定,对未成年工、老人、敏感人群、疾病人群、超时工作等未在考虑范围,即使接触水平低于接触限制,也应健康监护。2、体检过程中问题体检编码编号唯一性体检编码胸片编码样品编码复查编码唯一性是防止出差错的前提保证.企业配合严格审核被检查者的身份证和资料,防止冒名顶替或错漏。体检表信息填写个人填写项目信息完整职业健康检查医师负责审核劳动者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资料,全面准确,重点突出,按职业健康监护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信息。体检表格的合格率保证职业史填写真实个人签名单位盖章确认体检项目填写,体征检查完整,书写的规范化体检进度控制根据体检工作组的人员资源情况确定每天体检人数,每天体检人数不超过计划10%波动,各专科检查人数要控制数量,如即使是熟练的医务人员每人每天的工作量也要严格控制。人数增加,应增加检查的医生岗位及配置更多的设备,绝不能只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实验室检测严格标本采集,运输,交接检测质量保证先决条件实验室检测客观真实准确检验项目追踪主检医师追踪实验室检测项目预警异常报告紧急处理异常项目留样时间保证及时报告及复查3、体检管理要求1、机构医疗机构取得职业健康监护资质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在资质规定范围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科室正常运转2、人员技术人员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相应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机构应配备数量充足的健康检查医技人员,能满足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需求结构合理,人员应培训并取得健康检查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资历符合要求3、设备按照健康监护机构规范配备足够的健康检查设备,满足健康检查工作需要。设备通过计量认证,定期检定合格或校准,保证设备性能和参数符合检查的要求。按程序进行日常维护、期间核查,记录完整,保证设备功能稳定。现场检查设备使用前应检查或校准,做好记录。辐射防护要求工作人员防护服眼镜个人剂量培训体检上岗证辐射标识,工作状态警示灯,孕妇免检警示牌4、客户诉求职业健康检查科室应有服务规范,热情、真诚为客户服务。健康检查流程方便客户,节省时间,减少排队,标识清晰,易于识别,场所安排合理。重视客户的投诉和建议,倾听客户的要求,改进健康检查服务质量。注重保护客户隐私,严格执行为客户保密的规定。5、信息的采集与审核职业健康检查信息由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采集,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协助进行。用人单位提供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环境监测的浓度或强度资料;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及其它有关资料。职业健康检查医师负责询问并填写劳动者的个人基本信息资料,全面准确,重点突出,按职业健康监护体检表的格式填写相关信息。企业配合严格审核被检查者的身份证和资料,防止冒名顶替或错漏。6、重视专科检查明确目标疾病和职业禁忌证。配备专科医师及相应专科器械和设备。疑似职业健康损害的症状体征应有多名经验丰富的医生复核。锰接触引起的肌张力增高;正己烷接触引起的周围神经异常;铅、汞接触引起的口腔改变(齿龈铅线,汞线);酸引起的牙酸蚀改变放射线引起的晶体浑浊等。7、生物样品的采集和保留生物样品车间采集易污染;留取样品应清洗身体污染部位;存在伪证企图应合理监控根据生物样品采样程序、作业指导书,培训采样人员,执行采样规范。8、实验室检测及检测报告检测人员严格按照检测细则或作业指导书检测,尽量采用标准方法,使用非标方法应经客户同意。对检测方法要按程序确认,及时更新,符合规范。凡出现检测极端结果,如极低或极高,群体性偏高偏低,应尽快对该样品进行复检,直至前后两次测定结果基本相一致为止。发现设备异常、操作失误等影响检测结果,应立即查找原因,执行不符合检测工作控制程序。9、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由相应资质的人员编写、审核、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必须加盖职业健康机构公章。体检结果报告由主检医师书写,结论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职业检查报告信息全面,数据准确,格式规范。技术机构责任疑似职业病判断、告知、报告、处理职业禁忌判断、告知、报告、处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签收职业健康监护报卡及要求10、质量评估和改进制定定期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制度,发现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相关责任科室整改,质控科追踪。日常监督。每月填写质量监督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提出健康检查质量改进建议,经批准后实施。每季度考核时,应抽取一定数量健康检查报告评估,评估报告是否规范、信息全面、数据准确、结论规范、存在问题,对健康检查质量评估并及时改进。每年总结健康检查质量和客户满意度,提交内审和管理评审,不断提高健康检查质量和服务水平。11、技术文书1)有职业健康监护计划书;2)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资料记录齐全;3)受理职业健康监护有委托书4)《职业健康检查表》或《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填写规范完整。5)编制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或监护评价报告书及告知相关单位记录;6)相关检测指标的质量控制记录;7)检测所用仪器、设备定期校准、使用维护记录;8)疑似职业病患者和新发职业病患者报告记录;相关资料整理汇总归档记录。9)指导用人单位疑似职业病患者进一步明确诊断,新发职业病患者进一步治疗记录;10)体检资料归档记录。个体结论职业健康检查总结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三、职业健康监护评价1、个体体检结论报告对每个受检对象的体检表,应由主检医师审阅后填写体检结论并签名。体检发现有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需要复查者和有其他疾病的劳动者要出具体检结论报告,包括受检者姓名、性别、接触有害因素名称、检查异常所见、本次体检结论和建议等。个体体检结论报告应一式两份,一份给劳动者或受检者指定的人员,一份给用人单位。体检结论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劳动者个体的健康状况结论可分为5种:(1)目前未见异常-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各项检查指标均在正常范围内。(2)复查-检查时发现与目标疾病相关的单项或多项异常,需要复查确定者,应明确复查的内容和时间。(3)疑似职业病-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或可能患有职业病,需要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者。(4)职业禁忌证-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的患者,需写明具体疾病名称。(5)其他疾病或异常-除目标疾病之外的其他疾病或某些检查指标的异常。个体结论表述1、职业健康检查结果:A、阳性结果告知B、检查结果明细告知2、结论A、所检项目未见异常B、未发现职业禁忌C、未发现疑似职业病D、疑似职业病E、职业禁忌证3、处理意见A、可以继续从事原工作B、发现职业禁忌,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C、职业健康损害需进一步复查D、疑似职业病,提请职业病诊断体会对于弃检、漏检与目标疾病直接相关的项目者,暂不作评价,应写明“本次检查缺XX项目,未能作出全面评价及检查结论,建议补检”对于关键指标异常应书面通知复查,不履行复查应按初筛结果报职业病监督机构。疑似职业病(职业病防治法释义)(1)劳动者所患疾病或健康损害表现与其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不能排除的;(2)在同一工作环境中,同时或短期内发生两例或两例以上健康损害表现相同或相似病例,病因不明确,又不能以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等群体性疾病解释的;(3)同一工作环境中已发现职业病人,其它劳动者出现相似健康损害表现的;(4)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认为需要作进一步的检查、医学观察或诊断性治疗以明确诊断的;(5)劳动者已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的健康损害表现,但未达到职业病诊断标准规定的诊断条件,而健康损害还可能继续发展的。2、群体评价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按时向用人单位提交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分为总结报告、个体结论报告和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三种。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评价应遵循法律严肃性、科学严谨性和客观公正性。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拟颁布)第二十一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有健康损害需要复查或职业禁忌证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对疑似职业病的,应建议到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进行诊断,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第二十二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在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本文标题:职业健康监护201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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