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道德教案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熟悉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内容,熟悉会计监督的主体及内容;掌握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及规定,掌握会计机构的设置要求,掌握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掌握违反会计法律制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教学内容]: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第三节:会计核算第四节:会计监督第五节: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第六节:法律责任第七节: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重点难点]:重点讲授会计核算、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违反会计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难点部分:对违反会计法行为的界定。[计划课时]:理论教学15课时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概述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具体体现各项法律内容的制定部门及地位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对会计法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等。狭义的会计法: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发布施行的会计法律。本书所讲的会计法,主要是指广义的会计法。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4)地方性会计法规一、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其制定的依据是《会计法》,它通常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具体名称出现。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1992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同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四、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例如:天津市财政局2005年4月19日发布的《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1996年4月河南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会计工作管理条例》等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全国的会计工作——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地方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三)、会计人员的管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内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第三节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依法建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建账1.基本要求:各单位应当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3.对哪些单位作了依法建账的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4.对哪些单位没做依法建账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确定实际发生经济业务是否进行会计核算的标准1.是否发生资金的增减变化例:一项经济合同,签订时不需进行核算,而履行合同时才须进行会计核算。2.不能以虚假的经济业务资料进行核算例:无中生有,以假乱真会计法对会计资料最基本要求会计资料: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法规规定:必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伪造和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主要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本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完整性:主要是指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都必须齐全,使得会计核算能如实全面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便于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全面、准确地了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情况。伪造:以假充真变造:篡改事实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确需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应依法变更;变更后,要在财务报告中说明变更的原因、变更方法、产生的影响等正确的会计记录文字:基本规定:应当使用中文特殊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电算化”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基本规定:使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法律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二、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核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款项是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视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等。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等。特点核算较简单,但流动性强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财物是财产、物资的简称。企业的财物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且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一般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流动资产,以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特点:数额多、比重大、业务发生频繁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债权:是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企业需要以资产或劳务等偿付的现时义务,一般包括各项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以及应交款项等。特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大量发生而且对企业自身的资金周转影响较大。资本、基金的增减资本是投资者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投入的资金。会计上的资本专指所有者权益中的投入资本。基金是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设置或筹集的具有某些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例:社保金、教育基金等特点:政策性较强,应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文件为依据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核算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支出是指企业所实际发生的各项开支,以及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支出和损失。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是按一定的产品或劳务对象所归集的费用,是对象化了的费用。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主要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在财务上所取得的结果,具体表现为盈利或亏损。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一般包括利润的计算、所得税的计算、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等。重要意义:是计算和判断经营成果和盈亏状况的主要依据。三、会计法对我国会计年度的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划分为:半半年年度度、季季度度、月月份份。此规定的原因:我国的会计年度之所以采用公历制,主要是与我国的计划、财政年度保持一致,以便于国民经济计划管理和财政管理。四、会计法对记账本位币的规定《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五、会计凭证重点掌握要点:原始凭证填制和取得的要求对原始凭证审核的规定原始凭证填写错误的处理记账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如何更正一张原始凭证有两个单位共同负担,如何处理对打印的机制记账凭证的要求记账凭证审核的主要内容会计凭证的种类会计凭证是具有一定格式,用以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一)原始凭证填制和取得的要求1.如实填写及时送交:不不超超过过一一个个月月或或一一个个会会计计结结算算期期;;2.填写的内容完整:日日期期、、名名称称((不不可可简简化化))品品名名或或用用途途、、签签章章等等齐齐全全;;3.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税税务务监监制制章章、、单单位位公公章章两种签章;4.凡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大小小写写金金额额必必须须相相符符;;5.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验收收证证明明,目的:分分清清责责任任;;6.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的填写:使使用用双双面面复复写写纸纸套套写写并并连连续续编编号号;;7.借款单的处理:收收回回借借款款时时不不得得退退回回原原借借款款单单;8.发生销售退回退还货款:必必须须填填制制退退货货发发票票,附:退退货货验验收收证证明明、、对对方方单单位位的的收收款款收收据据;;不得以发票代替收据。9.外单位如需借用本单位的原始凭证应经本本单单位位负负责责人人批批准准但只能提提供供查查阅阅或或复复制制并办办理理登登记记;;10.原始凭证丢失应采取的措施:一般票据:应应取取得得原原开开出出单单位位盖盖有有公公章章的的证证明明经经会会计计机机构构负负责责人人和和单单位位负负责责人人批批准准,,报报销销;;车船机票:由由当当事事人人写写明明详详细细情情况况,,经经会会计计机机构构负负责责人人和和单单位位负负责责人人批批准准,,报报销销;;(二)原始凭证审核的规定必须审核(这是法定责任)审核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审核的基本要求:不真实、不合法: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准确、不完整:有权退回,要求依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更正补充。(三)原始凭证填写错误的处理原始凭证所填内容均不得涂改;一般项目错误:由原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必须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金额错误:必须重开;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四)记账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会计法》对编制记账凭证的程序和要求作了规定,突出强调了以下两项原则性的要求:一是:编制记账凭证必须以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注意:结帐、更正错帐不要求附有原始凭证。二是:作为记账凭证编制依据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必须经过审核无误,以保证记账凭证的质量。(五)记账凭证填制的其他要求(六)记账凭证审核内容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必须附有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的情况是:结帐、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相符(附件的张数、经济业务内容、金额)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摘要、日期、数字、文字、签章会计分录的使用是否正确会计科目、借贷方向、记录金额编号有无重
本文标题: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道德教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08024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