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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主要类型的用地规划第一节居住用地1、居住用地的组成与分类:1、用地组成居住用地占有城市用地的较大比重,分为四类:——住宅用地不同类型住宅所占用地,包括住宅基底和宅基周围所必要的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生活所需要的学校、医疗、商业服务、文娱管理等设施的用地。——道路用地居住地区内各种道路、广场、停车场库的用地。——绿地居住地区集中设置的公园、游园等公共性用地。为便于城市用地的统计,和与总体规划图上的表示取得一致,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规定,居住用地是指住宅用地和居住小区及居住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及绿地。2、用地分类城市居住用地按照所具有的住宅质量、用地标准、各项关联设施的设置水平和完善程度,以及所处的环境条件等,可以分成若干用地类型,以便在城市中能各得其所地进行规划布置。我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规范,将居住用地分成四类,其中一类最好,四类较差。二、居住用地指标1、影响因素居住用地指标的拟定主要受到下列因素的影响:(1)城市规模:大城市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会适当比之小城市低(2)城市性质:老城市建筑层数较低,相对于居住用地所占城市用地的比重会高而新兴工业城市因产业占地较大,相对居住用地比重就较低。(3)自然条件:如因纬度高低的不同地区,为保证住宅必要的日照间距,而会影响到居住用地的标准。(4)城市用地标准: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加上房地产市场的需求状况不一,也会影响到住宅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的指标。2、用地指标A、居住用地的比重:按照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0%~32%;B、居住用地人均指标:按照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居住用地指标为人均18.0一28.0m2三、居住用地的规划布置1、理论发展A、我国著名的唐长安城就规划分划有108个坊里,以坊里做为地域的居住单位。对“坊”和“里”所赋以的概念涵意,经过不断的阐发而留存到现在。B、霍华德较早地在城市总体布局结构上提出居住用地组织的概念C、1927年美国的佩里提出的“邻里单位”(neighborhood)概念,是较早地从理论上以居住地域做为基本的构成单元。我国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上海等城市总体规划中,已从西方引进了邻里单位的规划概念,如曹阳新村居住区。50年代后期,开始系统地吸取前苏联小区规划的理论,加以应用和发展,一般也是以小区做为居住用地的基本构成单元,历经几十年的实践,还在不断地完善与发展之中。D、纵观城市居住用地的规划理论发展,可以说基本上是以基本构成单元和分级构成两个概念为主体,并由此多侧面的理性展衍。2.居住用地的选择居住用地的选择关系到城市的功能布局,居民的生活质量与环境质量、建设经济与开发效益等多个方面。一般要考虑以下几方面要求:(1)选择自然环境优良的地区,有着适于建筑的地形与工程地质条件(2)居住用地的选择应与城市总体布局结构及其就业区与商业中心等功能地域,协调相对关系(3)居住用地选择要—十分注重用地自身及用地周边的环境污染影响。(4)居住用地选择应有适宜的规模与用地形状,以合理地组织居住生活,和经济有效地配置公共服务设施等。(5)在城市外围选择居住用地,要考虑与现有城区的功能结构关系,利用旧城区公共设施、就业设施,有利于密切新区与旧区的关系,节省居住区建设的初期投资。(6)居住区用地选择要结合房产市场的需求趋向,考虑建设的可行性与效益。(7)居住用地选择要注意留有余地。3、居住用地规划的原则1)整体性原则:居住用地规划要作为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组成部分,协调与整合城市总体的功能、空间与环境关系,在规模、标准、分布与组织结构等方面,确定规划的格局与形态。2)以人为本原则:居住用地的规划组织要尊重地方文化脉络及居住生活方式,体现生活的秩序与效能,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3)生态原则:居住用地规划,要重视居住地域同城市绿地开放空间系统的关系,使居民更多地接近自然环境,提高居住地域的生态效应。4)规范性原则:居住用地规划要遵循相关的用地与环境等的规范与标准,在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的前提下,确定建筑的容量、用地指标,并结合地理的、经济的、功能的因素,提高土地的效用,保证环境质量。5)管理原则:城市居住地区作为定居基地,具有地域社会即社区的性质,居住用地规划要为营造安定、健康、和谐的社区环境,提供空间与设施支持。同时居住用地的组织与规模,要有利于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四、居住用地的分布城市居住用地的分布形态,涉及城市的现状构成基础、城市自然地理条件,城市的功能结构,以及城市的道路与绿地网络等诸多因素,有的情况下,还得考虑城市再发展的空间延扩趋向,甚至是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形态构思等。城市居住用地在城市总体布局中的分布,主要有以下方式:A、集中布置:当城市规模不大,有足够的用地且在用地范围内无自然或人为的障碍,而可以成片紧凑地组织用地时,常采用这种布置方式。但在城市规模较大、居住用地过于大片密集布置,可能会造成上下班出行距离增加,疏远居住与自然的联系,而影响居住生态质量等问题。B、分散布置:当城市用地受到地形等自然条件的限制,或因城市的产业分布和道路交通设施的走向与网络的影响时,居住用地可采取分散布置。C、轴向布置:当城市用地以中心地区为核心,居住用地或将产业用地与相配套的居住用地沿着多条由中心向外围放射的交通干线布置时,居住用地依托交通干线(如快速路、轨道交通线等),在适宜的出行距离范围内,赋以一定的组合形态,并逐步延展。居住用地的组织与构成城市居住用地的组织是基于居民对基本生活设施的需求,以及对设施的使用频繁程度,同时结合城市道路系统与网络的构筑,在保障居民生活的方便性、舒适性、安全性,和土地利用合理性的条件下,对居住用地赋以一定的构成形态与机能。居住用地的构成,在规模较大的城市通常采取多级序列的构成形态。五、城市居住区规划(一)住宅区规划设计的总体原则1、社区发展原则社区发展包含多方面的含义,适应与满足人的需求,建设社区文明与发展社区文化,建立完善的服务与管理机制是住宅区规划设计中需要考虑的主要的内容,而在住宅区规划中充分地考虑如何适应与满足人的需求是社区发展原则的基本核心内容。一).需求层次理论住宅区规划设计最终是为人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使人能“更好地”实现他们的各种个人与社会活动。因此,适应与满足人的需求是住宅区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1954年美国社会学家马斯洛(A.Maslow)在《动机与个性》一书中提出了“需求等级”学说,把人的需要由低级到高级分成五个层次,即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与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1.生理的需要和安全的需要指人生存的基本需要,包括对衣、食、住、行、空气、水、睡眠和性生活的需要,以及对这些基本生活条件的保障需要和人身安全、劳动安全、就业保障等的需要。2.归属的需要和尊重的需要指人的心理需要,包括对社会交往、社会地位、宗教信仰、文化传统、道德规范等的需要与认可。3.我实现的需要指人高层次的发展需要,包括对生存的价值、生活的意义、自我的满足、个人的风格的追求即存在价值,如完整、完善、完成、正义、轻松、活跃、乐观、诙谐、丰富、单纯、秩序、独特、真实、诚恳、现实、美、善、自我满足等内容。二).适居性卫生、安全、方便和舒适是住宅区适居性的基本物质性内容。1.卫生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环境卫生,如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等;二是生理健康卫生,如日照、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噪声与空气污染防治等。2.安全也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人身安全,如交通安全、防灾减灾和抗灾等;二是治安安全,如防盗、防破坏等犯罪防治。有关日照、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噪声与空气污染防治将在第五章“空间”中介绍,有关交通安全将在第六章“通路”中详述。3.方便主要指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程度,如购物、教育(上学、入学等)、交往、户内户外公共活动(儿童游戏、青少年运动、老人健身、社区活动等)、娱乐、出行等,包括各类各项设施的项目设置与布局。有关设施设置与布局将在第三章“住宅区规划结构”中详述。舒适包含的内容更为广泛,既有与物质因素相关的生理性方面的内容,也有既与物质因素又与非物质的社会因素相关的心理性方面的内容。广义的舒适可以包含卫生、安全和方便在内的与物质因素相关的内容,同时还应包括居住密度、住房标准、绿地指标、设施标准、设计水平、施工质量以及人性化空间和私密性等内容。有关居住密度将在第三章“住宅区规划结构”中详述,有关绿地指标将在第九章“住宅区规划设计指标”中介绍,有关人性化空间和私密性将在第五章“空间”中详述。三).识别与归属1.识别性与归属感是人对居住环境的社会心理需要,它反映出人对居住环境所体现的自身的社会地位、价值观念的需求。场所与特征是居住环境具备识别性与归属感的两个重要要素,场所与居住环境的心理归属感具有密切的关系,而特征则与居住环境的形象识别性、社会归属性有着直接的联系。2.场所指特定的人或事占有的环境的特定部分。场所必定与某些事件、某些意义相关,其主体是人以及人与环境的某种关系所体现出的意义,不同的人或事件对场所的占有可以使场所体现出不同的意义。场所不仅是一种空间,它的存在在于人们赋予这——空间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由此,它成为了人们生活的组成部分。3.住宅区规划设计应该注重场所的营造,使居民对自己的居住环境产生认同感,对自己的居住社区产生归属感。4.特征是具有识别性的基本条件之一。在住宅区物质空间环境的识别性方面,可以考虑的要素有:建筑的风格,空间的尺度,绿化的配置,街道的线型,空间的格局,环境的氛围等。四).文化与活力富有文化与活力的人文环境是营造文明社区的重要条件,丰富的社区文化、祥和的生活气息、融洽的邻里关系和文明的社会风尚是富有文化与活力的人文环境的重要内容,融合共处的人文环境是社区发展的基础,社区应该肩负起沟通住户的责任。“面对面”、“人看人”的社会心理需求,“面谈”、“见面再说”是我国传统的生活习惯和交流形式,也是中国传统文化注重人与人交往的一种表现。茶楼、酒馆、院落是一般非血缘关系的朋友或邻居交往的场所。现代的科学技术带来的生活方式使得人与人、人与物、虚与实的关系发生了巨大改变,但人们在得到基本的物质满足后,他们对人文环境的关注与渴望将成为住宅区居住环境品质提高与完善的重要内容。住宅区规划设计应该通过有形的设施、无形的机制建立起居民对社区的认同、参与和肯定,它包含了邻里关系、社区文化、精神文明和居住氛围等内容。2、生态优化原则通过积极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充分合理地利用和营造当地的生态环境,改善住宅区及其周围的小气候,实现住宅区的自然通风与采光,减少机械通风与人工照明,综合考虑交通与停车系统、饮水供水系统、供热取暖系统、垃圾收集处理系统的建立与完善,节约能源、减少污染、营造生态是现代住宅区规划设计应该考虑的基本要求。3、共享社区原则住宅区规划设计应该充分考虑全体居民对住宅区的财富的公平共享,包括共享设施、共享服务、共享景象、公平参与。1).共享共享要求住宅区规划设计应该在设施选择—亡注意类型、项目、标准和消费费用的大众化,在设施布局上注意均衡性与选择性,在服务方式与管理机制上注意整体性与到位程度,以直接面向住宅区自身的居住对象。景观环境是住宅区生活品质的重要构成部分。居民在择地居住时,景观环境的优劣是主要的决策因素之一。“组景”是实现社区景象共享原则的重要前提,“入景”是实现社区景象共享原则的目的。要达到景象共享,可以根据用地条件,通过形态与空间的合理布局所形成的景象通视来实现。带形的景象布局形态在许多情况下,更有利于较多的景象入景。不同特征的景象区段增加了住户的选择性,同时也更富有人性。营造一个带风景的社区和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是住宅区规划设计中必须考虑的问题。2).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住宅区全体居民共同参与社区事务的保证机制和重要过程。公众参与包括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社区发展决策、社区后续建设和社区信息交流等社区事务内容,它反映了居民应该享有的公平的权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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