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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装修公司使用的完整的装修合同
使用说明1、本合同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修管理办法》(2002年5月1日)而制定;2、本合同的签订系装修人和装修施工单位根据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自愿签署。3、为了有利于本合同所标的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合同正文带*的项目务必填写清楚且无误。粘贴印花税票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单位:*现住所地地址(有效通信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宅电: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以上带“*”项目为必填项目。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全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1.2工程建筑面积:1.3户型: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预算单》及图纸)1.5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2)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1.6工程期限_______工程日。开工日期为甲方首期款(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40%+第1、7款的②+③到乙方账后第四日即200___年____月_____日(或另行约定为200___年____月_____日);如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完备时间晚于前述时间或其他原因延误开工,则以下交底单时间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为开工后第_________工作日。1.7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其中包括:①基本装修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___②远途施工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③主材代购款(含风险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②③如有发生,应在首期款时全额支付。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乙方共同委托______监理公司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由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提供,乙方执两份;(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第四条甲方责任4.1开工前四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4.2甲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并承担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由甲方承担;4.3甲方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邻居之间的关系;4.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燃气、暖气等),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4.5甲方负责办理物业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各项费用(任何名目);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物业部门的罚款由乙方承担。4.6因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在交叉施工过程中给乙方施工项目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乙方责任5.1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5.2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内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违反安全施工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5.3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自己方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5.4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5.5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5.6为保障工程顺利完成,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5.7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5.8乙方应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5.9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5.10乙方所作用的基础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材料验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5.11乙方的设计和施工应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标准》。5.12乙方应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政府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罚款。5.1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己安装好的厨具设备、燃气设备及卫浴设备等设施。因乙方工作人员擅自使用上述设备、设施导致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5.14乙方应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对临时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的管理。5.15乙方设计师应负责协助甲方选购饰面材料、家居配套设备、家具用品及配饰品等,并提供合理资讯。5.16乙方设计师应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协调,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设计方案的项目。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更换设计师。5.17乙万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合理使用,并控制损耗率。超过合理的损耗率,乙方应予赔偿。5.18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施工质量控制由乙方负责。5.19乙方在施工中应使用相应的电动工具,不得野蛮施工。5.20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做饭。5.21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甲方特殊许可除外)5.22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向甲万索要合同款项以外的任何费用。5.23乙方应切实遵守乙方的长期承诺及合同签约时的当时承诺(为切实保护双万的利益,承诺仅指书面承诺)。5.2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第六条工程变更6.1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洽商单》并列明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顺延后,乙方按《工程洽商单》执行。(依照建筑装饰行业惯例,减项不缩减工期)。6.2合同履行中的各项项目变更事宜均由乙方施工代理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工程洽商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任何书面补充(变更)协议均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方有效,否则无效。6.3施工中甲方与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工长、班长、工人)违背6.2条约定所做的变更洽商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额外费用和损失的应予承担和赔偿。6.4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6.5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还须承担乙方因签定本合同发生的设计费(按40元/建筑平方米计算)。6.6合同签定后,工程开工前,如果甲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份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金额0%的违约金。6.7工程施工,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份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金额0%的违约金。若甲方要求减掉的项目乙方已经施工,甲方须另外向乙方支付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6.8中期款结算后增施工项目,甲方在交纳增项工程全款后,乙方方予以施工。第七条材料供应7.1乙方提供的基础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乙方材料配送库中缺货可采用同品质材料代替,但应及时知会甲方。7.2如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出现假冒、伪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条件予以更换并给予甲方正品材料价格一倍的赔偿。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7.4应由乙方购买的基础装修材料,在工程进行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商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7.5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甲方应在材料进场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规格差异等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7.6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并将代购款项交乙方财务部。甲方未书面委托乙方代购而经由其他任何个人推荐或代购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7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施工质量控制由乙方负责。第八条工期延误8.l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8.1.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8.1.2本合同所指“工期”指符合物管部门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准许施工的有效期(如静音施工工期属非有效工期,应相应顺延)。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家、物管部门禁止施工期顺延。8.1.3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影响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8.1.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8.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8.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且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基本装修工程造价0.5%的违约金。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第九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双方签定的家居装饰工程验收标准,即《北京市家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03),或另行约定为。第十条工程验收与结算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主要施工材料验收(开工后三日内)(2)中期验收:①水电管路敷设验收(二期验收)②木制品框架验收(三期验收)(3)工程竣工验收:含各贰综合验收10.2二期结算(工程总造价35%):水电管路敷设完成为工程二期,泥水工进场前,乙方通知甲方进行中期验收及二期结算.(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二期款结算单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交付二期款。自接到之日起两日内如未有书面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基本付乙方该期工程款项:甲方未按约定足额交付二期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同时,甲方每拖延一天应付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0.5%违约金。并且由此延误的工期及人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10.3三期结算(工程总造价20%+增加工程项目之全款):工程三期(即木制品框架基本完成为工程中期,不含新增项目),乙方通知甲方进行三期验收及中期结算(所有工程项目之增加款项,亦需在三期结算中一并交付)。(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三期款结算单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交付三期款。自接到之日起两日内如未有书面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基本付乙方该期工程款项:甲方未按约定足额交付三期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同时,甲方每拖延一天应付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0.5%违约金。并且由此延误的工期及人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10.4工程验收前2日,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通知单,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2日内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书面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验收后两日内交付尾款,如果甲方未按上述时间足额支付尾款,每拖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0.5%的违约金。验收时甲方签署验收单,付清款后,乙方签署保修单,并与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十日内未交尾款,则视同甲方放弃保修要求,乙方不再承担保修义务。10.5关于工程中期验收及竣工验收的有关约定工程中期验收及竣工验收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2日内进行验收,如果甲方既不验收又不在上述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甲方认可该期工程验收。甲方入住(包括搬入家具)视为验收。第十
本文标题:装修公司使用的完整的装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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