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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情检查制度按照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要求,及《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中规定,为保障储备粮油安全储存,根据粮情及时采取合理的储藏措施,以达到达到安全管理的目标,制定本制度:一、主任每季度至少进仓检查一次,并在粮情检查记录本上签属意见。二、主管副主任每月至少进仓检查一次,参加每周一次的小组粮情分析会,并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粮情分析会。三、仓储科科长每周至少进仓检查二次,并组织召开每周一次的小组粮情分析会。四、保管员根据粮食安危情况,按照粮情检查制度,定期进仓检查,并做好粮情检查记录。检查内容:粮食的温度、湿度、水分、虫害、色泽、气味、有无霉变、鼠雀、事故等项目。我库规定粮温检查时间:安全粮:星期一。半安全粮:星期一、星期三。危险粮:每日检查一次。粮食水分检查时间:安全粮、半安全粮:每月测定一次。危险粮:根据情况随时测定。害虫检查期限:粮温低于15℃,检查时间由各自确定。粮温在15℃—25℃,15天内至少检查一次。粮温在25℃以上,7天至少检查一次。危险虫粮在处理后三个月内,7天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粮情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果仓内粮食发生问题,保管员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汇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保管员负责。保管员发现粮食出现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写出报告(一式两份)交于仓储科科长,报告内容包括(霉变、发热部位、范围多大、温度、水分多高、虫害密度、发生问题原因及建义如何处理)。科长接到报告后,应会同检验人员及保管人员,及时研究处理办法,防止事故扩大,并一边处理,一边向库领导汇报;如果科长接到报告后,不及时采取措施,研究处理,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科长负责。库领导接到科长报告后,如不及时采取措施,研究处理,发生问题由库领导负责。
本文标题:粮情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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