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械/制造/汽车 > 汽车理论 > 车购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车购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车辆购置税征管划转到国税部门以后,在“科技创新、精细管理”工作思路指导下,国税部门不断强化车购税税收征管措施和手段,使车购税征管质量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日趋规范。伴随着中国汽车产业进入一个崭新的“千万时代”,?车辆购置税收入快速增长。但是由于这一税种本身的诸多特殊性、业务增长量大等原因,征管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也在积累和增加。如宣传不到位;纳税服务质量不高,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假完税证明泛滥、偷逃税现象严重;违规开具(指存在大量价格异常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侵蚀税基现象有禁不止;主动执法不够、刚性不足等,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了车购税征管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大了征管难度,同时也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针对这些问题,急待我们加以探讨并解决。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车购税征管宣传不够、认识不到位。车购税是历年的税法宣传中的盲点,目前车购税宣传不到位表现为:税种、税率、办税程序和计税依据等在系统内、外都不太为大家所了解。如许多纳税人不知晓“车辆购置税”这个税种,到办税服务厅来仍然声称是来交“附加费”、“附加税”;有些纳税人根本就不知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之前要先交税,常常是先到交警车管所以后被告知要先税后牌才返回来交税;有的说别人是按8.5%的税率交的,也要给其以优惠税率交.由于以前由交通征稽部门收费和代征时的随意性较大,在车主们的心里已经有了税费一样可多可少的印象,一下子要转变为按税务机关的要求严格依法征税,难度很大,他们往往认为是一线车购税征收人员不给面子.这说明各级车购办和基层税务机关对车购税税收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细化。(二)纳税服务质量不高,不能满足社会需要。一是征管软件功能不完善,征管数据录入质量有待提高。车购税征管软件中纳税人信息采集不规范不全面,税款征收、档案管理等功能不尽完善,与新形势下税收征管的工作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车购税税收征管工作,弱化了服务。二是车价信息采集滞后。车价信息库调整周期大于车辆市场价格变动周期,使得部分车购税计税价格不能准确反映实际变化情况,使得车辆计税依据不能反映最真实的客观情况,造成纳税人不理解,给车购办带来工作难度。三是车购税经销、购置、使用环节涉税信息没有完全实现共享,各管理环节间尚缺乏紧密的协调与衔接。(三)主动执法不够、刚性不足。车购税的偷税漏税情况目前大致可分为两种: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上牌落户)的应税未税车辆和不上牌也不交税甚至于有些情况下征纳双方均不知道要交税,存在大量的偷税漏税现象。国税部门对车购税纳税人没有任何检查措施,纳税人是否已足额交纳车购税、完税凭证是否真实等。再者,国税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没有信息共享与比对渠道,对已办理牌照的是否交纳车购税、车购税完税凭证是否真实等没有很好的核实与比对。主动执法不够还表现在目前本地没有一分钱的车购税稽查收入。(四)发票违章现象比较普遍。违规开具和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侵蚀税基现象有禁不止机动车辆购销双方为了达到不交、少交增值税或车购税的目的,在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均想方设法从发票上做文章,如此出现了以下一些各式各样的发票违章甚至于违法犯罪行为:制售、使用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代开、从第三方取得发票等各类发票违章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一车二票、一车多票和开具异常发票等不按实价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违规侵蚀税基现象屡禁不止。最常见和造成税收流失较多的发票违章行为是不按实际金额开具甚至于开具异常发票(即低于国家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机动车辆经销单位为了减轻自己的增值税负担购车者为了少交车购税,双方的利益一致,均选择将发票不据实填开而将开具金额低于机动车实际交易价格开具,这种违规行为在造成增值税流失的同时,车购税也造成不同程度的流失。?(五)假完税证明泛滥、偷逃税现象严重。目前,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轿车进入寻常百姓家已成普遍现象。不法分子为了偷逃车购税,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制作与真的车购税完税证明一样的假的完税凭证,用假的完税证明到交警部门办量车辆登记手续,由于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信息没有共享,加之有些办理车辆手续的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没有进行详细的核实与甄别就直接办理了车辆手续,甚至于个别执法人员与不法分子互相勾结,里应外合,从而造成了车购税的大量流失,偷逃了国家税收。例如,去年我们就查处了一起利用假的完税凭证帮别人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的案件。不法分子打着帮人办理车辆上牌手续的名义,一证多用,使用大量假的完税凭证到交警部门办理车辆上牌,加之公安机关办理车辆上牌手续的人员把关不严,而有的车主为了省事省钱,只交给不法分子少量的手续费,纵容了这种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偷逃车购税。最后我们足额收缴了车购税并对其进行了处罚,对不法分子造成了极大的震摄。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针对上述问题,今后一个时期,车购税征管工作应从加强税法宣传入手,进一步完善征管软件功能,加强部门协调,严厉打击违规发票和假发票,假完税凭证行为,创新管理手段,形成措施完善、保障有力、协调高效的车购税税收征管新格局。(一)提高认识,加大车购税宣传力度。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是做好车购税征管工作的前提。一是进一步拓宽车购税税收政策宣传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国税网站、12366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对车购税税收政策、纳税申报方法、征免税办税程序、车辆变动管理及车购税工作规则等,进行广泛宣传,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二是更加深入细致地开展车购税税收政策的宣传。针对车购税的特点,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广泛印发宣传材料,在办税服务厅、机动车辆经销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市内大型广场等场所以及乡镇集贸市场,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宣传辅导,把好机动车辆购置关;三是在宣传时要对纳税人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使车辆购置税政策深入到纳税人心中,确实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加深纳税人对车购税税收政策的认知度。(二)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完善车购税征管软件。完善征管软件是提高车购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一是增加车购税软件采集功能,全面采集纳税人涉税信息。在车购税征管软件中增加发票代码、主管税务机关代码、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的采集功能,实现对机动车辆涉税信息的动态管理,提高办税效率;二是进一步规范车价信息采集。进一步完善车购税计税价格采集发布制度,明确计税依据,规范车购税征收管理行为。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办税人员素质。要加大车购税相关岗位的税务人员特别是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对其进行规范、系统、全面的岗位培训,全面提升其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纳税服务的深入开展。四是加强内部的协调配合,加强机动车辆税收在生产、销售、购置、使用各个征收环节的信息沟通,实现上下各环节协调管理,使机动车辆税收征管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三)主动出击,增强执法刚性,同时加强部门间协调与配合。强化车购税税收管理主要还是靠税务部门自己主动出击。一是税务机关应定期对车购税纳税人进行检查。对已上牌车辆和未上牌车辆完税情况进行清查,特别是重点对各类厂矿、城建开发渣土运输企业、电站等建筑工地内不须上牌或干脆就不上牌也不交税的行为;对一车二票、一车多票不按实价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及使用假完税证明等违规侵蚀税基现象进行整顿。一定要动真格,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出成效,对典型案件要曝光,震慑其他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安、地税、交通各部门协调与配合,加强车购税的监管,堵塞机动车各环节管理漏洞。(四)加大对违规开具和使用发票打击力度。规范发票管理针对各类发票违法乱纪问题,税务部门要加大打击、处罚力度?,以票控税,大力打击违规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制售、使用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代开、从第三方取得发票等各类发票违章违法行为。一是税务机关平时要经常调查了解当地销售的各类车型的实际售价,要求按实开具发票。少开了金额的发票特别是异常发票属于取得了不按规定开具的发票。对车主申报的这类发票,税务部门可予以拒绝办理。要求车主将发票退回销售单位作废后,再按实际销售价格按实开具。除非经销商有足够的理由如该车质量存在问题等能够证明该车价格必须异常。二是应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先进行认证,认证相符后再利用车购税通用信息采集系统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自动转换为车购税申报信息,以杜绝假发票泛滥的现象.三是对机动车经销企业统一发票存根联信息,要按期与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票表比对。凡机动车发票存根联汇总金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金额不一致的则存在一车二票、一车多票或少开发票的现象,应移送进行评估或重点稽查以补缴车购税,从而规范机动车销售发票管理。(五)多方合力,齐抓共管,控制源头,杜绝假完税证明,从而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管。加强与地税、公安车管部门、交通、工商、地方政府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实行源头控制,从而加强车购税管理。一是建立与公安车管部门共享的信息比对网络,税务机关与公安部门应建立按月或按季信息交换制度,国税机关将车购税完税信息及时传递至公安机关,公安部门则将机动车登记信息及时传递给国税车购税征收部门,并对之进行稽核与比对,看是否足额交纳车购税,完税证明是否真实等,确保每辆上牌车都足额交纳车辆购置税,避免凭假完税证明上牌的发生;二是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对一些制假窝点(假完税证明、假发票)加大查处曝光力度,让他们想为而不敢为,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纳税环境。三是税务机关要同时加强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各部门各司其职,做好车购税征收管理工作。
本文标题:车购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10909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