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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收购(一)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编写和签订(诚成文化案例)-1213-第37章收购(一)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编写和签订(诚成文化案例)导读《股权转让协议》通常是一项交易的开始。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前,交易双方通常会签署一份《保密协议》和《意向书》,以作为双方谈判的基础文件。交易的双方在达成的基本意向的基础上展开谈判,并最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作为谈判的终结。本章将首先介绍《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过程,并对该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协议》和《意向书》的内容作简要介绍;然后本章将重点介绍《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并以实例向读者展示《股权转让协议》是如何编写的。本章结构如下: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签订过程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编写:以诚成文化为例解答的问题?1、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签订过程中会涉及哪些问题?2、《保密协议》和《意向书》有何作用?3、股权转让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如何编制?第37章收购(一)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编写和签订(诚成文化案例)-1214-一、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签订过程正如本书在并购重组的战略分析一章中所述,目标公司股权的转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由收购方形成收购意向(或出让方形成出让股权的意向)开始,到最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往往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其中,与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相关的过程可以归结为图37-1:图37-1股权转让协议签订过程当交易的双方都有交易的意向时,双方将针对交易的具体条款进行谈判,为了使双方的谈判得以顺利进行,双方通常会在进行正式谈判之前签署一份《保密协议》和《意向书》(应该说明的是,这两份协议并非必须签署的文件)。当交易双方就交易的具体条件达成一致后,双方将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交易的双方准备进行谈判时,收购方往往需要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这时,交易双方就需要签订一份《保密协议》,要求收购方对从出让方获得的信息要绝对保密。由于在签订《保密协议》的同时,往往也会签订一份意向书,签订《保密协议》、《意向书》谈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第37章收购(一)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编写和签订(诚成文化案例)-1215-因此有的时候《保密协议》往往包含在《意向书》中,作为《意向书》的一个特别条款。《意向书》是交易双方签订的最初协议,通常由律师负责撰写。但它往往仅是双方谈判的一个基础,最终的交易条件是双方谈判的结果,因此《意向书》通常只是谈判过程中的一个沟通工具,而非正式的法律协议。《意向书》描述了交易的主要条款和条件,而特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在未来的最终协议中确定,通常他还包括了免责条款,允许交易双方在最后协议签订前,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退出交易。《意向书》的作用在于它提供了正式收购协议的框架。二、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编写:以诚成文化为例本节首先对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内容作简要介绍,然后以湖南出版集团与广东奥园置业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实例,向读者展示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编写方法。(一)股权转让协议书的主要内容股权收购协议是收购合同的一种,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陈述与保证条款陈述与保证条款要求目标公司对其任何一件事物都作详细而真实的“陈述”;同时,还要求卖方对于有关的公司文件、会计账表、营业与资产状况的报表与资料的陈述,均应保证真实性。尤其关于公司负债状况,买方应要求出卖人就公司对第三者所负的债务,开列详细清单,并保证除所交割清单上所列债务外,对其他人不再负任何债务。而且还要规定,如果卖方的这些陈述有错误或有不实之处,卖方应如何赔偿买方。陈述与保证条款是股权收购协议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该项条款的直宣性与法律效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其他条款的效力。在陈述与保证条款的基础上,买卖双方就买卖标的物、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买方同意购买该目标公司股份的协议。2、履行协议期间的义务条款第37章收购(一)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编写和签订(诚成文化案例)-1216-理论上收购协议签订后即可履行,但实际中协议的履行往往以某些条件的满足为前提,只要当协议规定的各种条件均得以满足后才能真正履行协议。这些条件包括:政府有关机关核准;债权人同意;供应商、客户债权人的同意;协议双方股东(大会)的批准等。股权收购协议的签订是整个交易行为的开始,而在交割日,双方移转股份及交付对价时,才为交易行为的终结。这一期间是双方一个相当敏感和慎重的过渡时期。对收购方而言,因股权尚未正式转移,未能取得股东的合法身份,从而无法直接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就出让方而言,其可能因为股权即将移转而降低经营意愿,从而影响公司的收益。因此,为了避免双方的权利义务于这段期间内发生变动,应在协议中写明双方当事人于此期间的义务。在这一敏感的过渡期,双方应注意以下事项:①双方应尽快取得涉及本项交易或与本项交易的实施有关联的第三方的同意、授权及核准。②卖方应承诺在此过渡期内妥善经营管理该公司的一切业务。③维持目标公司的现状,防止出让方利用并购之机,变相从公司获取其他利益,使公司资产价值减少,而且出让方在此期间,不得进行股利或红利的分派,不得将其股份出售、转移、抵押等。此外,非经收购方同意,出让方亦不得与第三者从事任何对目标公司的营运或财务状况有损害的行为。④双方对于收购协议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负有保密的义务,以免节外生枝,并确保双方权益不受侵害。3、协议履行的条件条款股权收购协议中,常将协议的签订与股票及付款日期分开,因为签订协议只表示双方已同意收购股份,只有双方履行一定义务及一定条件完备后,方才移交股票和付款。这里协议履行的条件是:如果一方没有履行约定的条件,他方有抗辩的权利,可以在对方尚未履行约定的条件前,暂时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完成交易)。协议履行的义务与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①至交割日,双方于本次交易行为中所作的一切陈述及保证均属实。②双方均根据收购协议所订的条款履行其义务。第37章收购(一)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编写和签订(诚成文化案例)-1217-③此案已取得第三者一切必要的同意、授权及核准。④双方均已取得对本项收购股权一切行为的同意及授权,尤其是董事会及股东会关于收购行为的决议。⑤待一切条件及义务均履行后,双方才开始分别负有转让股份所有权及支付价金的义务;卖方应于交割日将股份移转的一切有关文件交付买方。同时,买方也应依约支付价款给卖方。至于交割日的确定,在签署收购协议时,双方都难以预测交割条件什么时候能够具备,即无法确定交割日。因此,一般做法是在协议中规定,于交割条件成熟时,买方以书面通知卖方,指定交割时间。但双方须在协议中规定交割的期限,逾期仍无法交割者,除双方另有延长的协议,否则此协议即失去其效力。4、股票及价款的提存条款提存在这里是指双方将尚未转移过户的股票及价款,提存给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保管,除经双方指定授权的代表外,任何一方不得从保管者处取回股票或价款。股权收购协议签署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当协议所约定的条件及义务履行后,双方均能依约转移股票及支付价款。通常在跨地区,甚至跨国性的收购活动中,若双方并无足够的信赖关系,为了防止欺诈产生,确保双方均能诚信履约,可在协议签署的同时,在相应的条款中约定,交易时双方将股票与价款提存给第三者,如银行或律师等。5、交割后公司经营管理条款收购者如能取得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则取得对该公司的绝对的控制权,日后关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可在法令许可的范围内商定。如果仅收购目标公司的部分股份,则买方与目标公司中未转让股权的股东间就形成了合资关系,如果另有合资协议的约定,就要按公司章程,根据取得该公司股份的比例,来决定行使经营管理的权限。此外,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雇主与从业人员间常订有严格的雇用协议。因此,在收购协议上,应明确规定如果内部雇用人员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某一既定标准,或无法达到某一既定的成长率时,买方有权加以更换。6、损害赔偿条款通常协议都会规定如果某方违反协议规定,另一方可要求赔偿损失。例如,如果卖方“陈述及保证”条款中表明其拥第37章收购(一)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编写和签订(诚成文化案例)-1218-实例展示有某项资产,结果后来发现并没有此项资产,则买方可就此项资产的价值要求卖方作相应的赔偿。在股权收购协议中,买方常要求将部分价款寄存在第三方处,如果卖方违反保证而须偿付买方时,可直接用以偿付损失。此外,在实践中,对于某一违约行为的损害赔偿额的多少存在认定上的困难,通常双方在签约时就预先约定相应的损害赔偿金额。另外,股权收购协议中还应规定提取股票及价金的方式,以及此项交易所发生的税金及费用由哪方负担等。(二)协议范本以下是湖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2月16日与广东奥园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实例,读者可以以此为范本作为参考。湖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广东奥园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二OO三年二月十六日签署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本协议由以下两方签署:甲方(转让方):湖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刘鸣泰职务:董事长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展览馆路11号第37章收购(一)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编写和签订(诚成文化案例)-1219-乙方(受让方):广东奥园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郭梓文职务:董事长住所:广东省广州环市东路339号鉴于:1.甲方系一家依法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持有武汉诚成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成文化”)2350万股非流通股(以下简称“指定股份”),占诚成文化总股本的11.3%,系诚成文化的第一大股东;2.乙方系一家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产业、体育及休闲旅游产业的开发和经营管理。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指定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转让标的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诚成文化的指定股份,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甲方持有的诚成文化的指定股份。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1)本次股份的转让价格参照诚成文化200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396万元(陆仟叁佰玖拾陆万元);(2)乙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次日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定金(将定金付款凭证传真到甲方):人民币1000万元(壹仟万元),待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时,该定金转为乙方支付的受让款;(3)甲方于诚成文化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日之次日向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将指定股份质押(详见“第三条”)给乙方的质押登记手续;乙方于指定股份取得质押登记之当日将受让款5100万元支付给甲方指定帐户;若乙方未履行付款义务,甲方有权申请解除质押。(4)尚未支付的余款296万元,由乙方于指定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当日支付给甲方指定帐户;第37章收购(一)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编写和签订(诚成文化案例)-1220-(5)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至指定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的期间内,若相关机关公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份收购的相关登记结算法律、法规、规定、规则(以下简称“法律”),就股份转让款项的支付做出了强制性的规定,则甲方应将乙方已经支付的受让款按法律要求执行(如果法律明确要求受让款须以乙方名义打入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专用帐户,则甲方必须将已收的受让款打入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专用帐户,以顺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第三条质押(1)甲方应于诚成文化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日之次日向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将指定股份质押给乙方的质押登记手续;(2)质押期自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时起至指定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含当日)止;(3)质押期内,甲方不得就指定股份重复设置质押,亦不得与除乙方之外任何第三方签定任何性质的协议将指定股份转让给该第三方。第四条相关事项履行时间(1)甲方应于2003年5月14日之前(含当日),根据相关法规办理完毕与股权转让相关的通知、公告、备案、登记、批准等手续(以下简称“该等手续”);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该等手续,若因政府部门的原因使该等手续不能在该日前完成,则日期相应顺延。(2)甲方应于2003年5月15日起(含当日)5日内(含当日)协助乙方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将指定股份过户到乙方名下。若因政府部门的原因使该等手续不能在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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