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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学习的几点建议:1.通过课堂和教材掌握体系;2.研读、分析法律条文;3.学习典型的行政判例;案例的来源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中国审判案例要览》、《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等;4.关注真实世界。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3第一章行政法概论主要内容:第一节行政的范围与历史第二节行政法的概念与特点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4第一节行政的范围与历史一、法律上明确“行政”的概念的作用确定哪些活动属于行政活动,从而明确行政法的调整范围.溆浦县中医院诉溆浦县邮电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二、行政的概念(一)形式意义上的行政只要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活动,一律为行政活动。思考:1.是否行政机关所有的活动均由行政法调整?2.是否非行政机关的活动均不由行政法调整?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二)从形式上定义行政应当排除下列活动1.“私法”后备行为行政机关以平等主体身份开展的一些活动,适用民法来解决即可,不属于行政法调控的范畴;2.国家行为(统治行为)一些高层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具有高度政治裁量性质的活动,法律对其约束程度很低,发生争议也难以进入司法程序接受裁判。《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6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3.刑事司法行为在中国,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对犯罪活动的侦查、追惩活动被定义为“司法”活动,不是行政法的规范对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三)实质意义上的“行政”实践中,国家为了管理需要,可能将一些行政任务授权或者委托私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行业协会)行使,因此有必要从实质意义上定义行政。不管主体是谁,只要是国家的实务管理或社会的公共管理,均属行政。行政就不限于国家行政机关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也从事一定的行政。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四)结论:我国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以形式上的行政机关的活动为主,但也包括一些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满足实质标准的活动。实践中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都有可能经授权而成为实施行政活动的主体。9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三、行政的分类(一)羁束行政与裁量行政羁束行政是指行政主体的行为被法律规范限定在极小的范围之内,因为法律不愿让行政主体拥有太多的决定权限,以免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例如,个人所得税税率。裁量行政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一定选择余地和政策形成空间的行政活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对于羁束行政,由于法律设定了行政活动明确的标准,所以比较容易规范。在裁量范围内,行政机关应当如何行为没有“硬性”的标准,因此,如何规范行政机关对这种裁量权的行使,成为当代行政法治的难题。10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二)负担行政与授益行政负担行政是剥夺、限制当事人某些权利或者对当事人课以义务的行政,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授益行政是授予当事人某些权利或者利益的行政,如行政许可、行政奖励。(三)权力行政与非权力行政权力行政是通过强制性支配力量达到行政目的的行政类型,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多属于权力行政,如行政处罚、房屋拆迁等。非权力行政,是指通过非权力方式,诸如建造设施、劝告、建议、指导、契约等实现行政目的的行政类型,如行政指导、行政合同。1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一、概念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最基本引起和导致思考:为什么要规范行政权?第二节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法内容:调整行政关系本质:规范和控制行政权形式:难以制定统一法典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12遭暴力拆迁:原来猪也不坚强13因拆迁而自焚14温州禁唱令温州文化执法大队发出通知,根据省文化厅要求,以下37首违禁歌曲不得播放,其中包括:苏芮的《牵手》、任贤齐的《小雪》、陈升的《北京一夜》等等。1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广电总局禁止电视剧插播广告2011年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指出,取消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间插播广告,能够有效实现播出电视剧每集剧情的完整性和观众收视的连贯性,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更好地体现广播电视公益文化服务的职能。16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结论:有某些时候,政府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自身也成为问题。所以在授权政府管理我们时,必须以法律规则规范它的活动。1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二、行政法的特征(一)形式上的特征没有统一的行政法典,但是很多国家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二)内容上的特征领域广泛、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变动性;规定零散。1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行政法的根本价值,指导行政法制定、执行、遵守以及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法制监督的各个环节之中的基础性规范。19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权责统一原则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诚实守信原则高效便民原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一、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首要原则,其他原则都可以理解为该原则的扩张与延伸。(一)法律优先指所有行政活动都不得违背现有法律的规定。张兴诉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大队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二)法律保留指所有行政活动都只能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拓展:合法行政原则作用在于建立行政对法律的从属性20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案例甲公司于1995年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9518号实用新型专利权证书,后因未及时缴纳年费被国家专利局公告终止其专利权。1999年3月,甲公司提出恢复其专利权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同年4月作出恢复其专利的决定,之后,乙公司因未经授权使用甲公司专利而被甲公司提起诉讼,在诉讼进行过程中,乙公司对专利局恢复专利权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问:1992年9月4日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假设被告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你认为是否成立?为什么?2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思考:结合羁束行政和裁量行政的分类,思考,仅仅有合法行政原则,足以保证行政活动是符合正义要求的吗?2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二、合理行政原则(一)平等原则1.形式平等:机会平等;2.实质平等:条件平等,即相同情况相同处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2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案例:和我们自己有关的一个讨论2001年,山东青岛三名考生起诉教育部侵犯了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案由是,教育部以制定招生计划的形式,造成了全国不同地域考生之间受教育权的不平等,尤其是北京地区的高考录取线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比山东低100多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4(二)考虑相关因素行政机关在实施其活动时,必须考虑也只能考虑与该事件有关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无关因素以影响其决定。(三)比例原则:手段和目的有实质的正当联系必要性:手段对于达到相应行政目的或目标是必要和必须的;适当性:手段对于实现相应行政目标是适当,且收益大于成本;最小损害原则:有多种手段可供选择时,选择侵害相对人权益最小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5案例: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规划局与黑龙江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纠纷汇丰公司未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中央大街108号临街原有3层建筑拆除,建成地下1层、地面临中央大街为9层的建筑物。该工程破坏了中央大街的景观,遮挡了中央大街保护建筑“外文书店”。哈尔滨市规划局做出处罚决定,决定拆除地面工程5、6、7、8、9层,保留地下l层、地面1、2、3、4层。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6一审法院判决同位置上的多处建筑与汇丰公司所建楼房性质相同,但是并未拆除,规划局对违法建筑存在同责不同罚的现象。规划局确定了“外文书店”为影响中央大街景观的参照标准,就应以汇丰公司建筑物遮挡该书店多少,就决定拆除多少。判决变更规划局处罚决定,保留该楼地下1层,地面1—6层。该楼第七层由中央大街方向向后平行拆至第3/2支撑柱;第八层从中央大街方向向后平行拆至第3支撑柱;第九层从中央大街方向向后拆至第4支撑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7二审法院判决规划局所作的处罚决定应针对违法行为影响的程度,既要保证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又要兼顾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应以达到行政执法目的为限,尽可能使相对人的权益遭受最小的侵害。而上诉人所作的处罚决定中,拆除的面积明显大于遮挡的面积,不必要地增加了被上诉人的损失,给被上诉人造成了过度的不利影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8三、程序正当原则(一)公开原则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灯是最好的警察;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活动依据、过程及结果。(二)程序公正原则1、不能偏听偏信;2、任何人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3、防止偏见影响决定(三)参与原则1.获得通知权;2.陈述、抗辩权等。(四)说明理由原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9案例: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田永是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本科生。1996年,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其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永的考试。此后,学校单方面根据校规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学校规定“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随后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学校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1998年,学校以田永不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田永对此不服,提起诉讼。30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院认定按退学处理,涉及到被处理者的受教育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应当将该处理决定直接向被处理者本人宣布、送达,允许被处理者本人提出申辩意见。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照此原则办理,忽视当事人的申辩权利。北京科技大学实际上从未给田永办理过注销学籍等手续。特别是田永丢失学生证以后,该校又在1996年9月为其补办了学生证并注册,这一事实应视为该校自动撤销了原对田永作出的按退学处理的决定。此后发生的田永在该校修满四年学业,还参加了该校安排的考核、实习、毕业设计。其论文答辩也获得通过等事实,均证明按退学处理的决定在法律上从未发生过应有的效力,田永仍具有北京科技大学的学籍。3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院判决一、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田永颁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二、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召集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田永的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审核;三、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履行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原告田永毕业派遣的有关手续的职责;刘燕文诉北大案3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四、诚实守信原则(一)诚实,即信息真实: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二)信用,即信赖保护1.含义: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
本文标题:第一章行政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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