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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适应定速巡航控制的控制注意!关闭速度模块(CVM)(4/125)只有S60、V60、与XC60可配备。自适应式定速巡航控制的功能是现有定速巡航控制的扩充。如果前面没有车辆,对于传统定速巡航控制,速度将保持不变。速度由驾驶员采用与传统定速巡航控制相类似的方式设定。如果前方有一辆车的行驶速度低于设定速度,速度自身将自动调整,以便获得所设定的与前方车辆的时间间隙。这种情况下,前向感知模块(FSM)的自适应式定速巡航控制对发动机控制模块(ECM)进行控制,必要情况下,也将控制刹车控制模块(BCM)保持着设定的时间间隙。与前方车辆的时间间隔可由驾驶员设定为1至2.5秒五个间隔级数。系统启动时,使用自前一个驾驶周期以来最后选取的间隔。若要变更间隔设定,驾驶员按动方向盘开关,左(SWSL)上的一个按钮,增加或减少间隔。方向盘开关,左(SWSL)经由LIN通信向中央电子模块(CEM)(4/56)传输信息,表明启动的按钮。中央电子模块(CEM)经由CAN网络将这一信息转发至前向感知模块(FSM)(4/80)。在手动变速箱的车辆上,自适应式定速巡航控制功能仅限车速在约30km/小时以上时使用。含自排变速箱的S60(11-)、V60、以及XC60(X60自结构周201046)可以自适应车速在30km/小时以下的前方车辆。如果前方车辆停止,自适应式定速巡航控制将停下汽车,并使用行车刹车令汽车保持静止。若要在车速低于30km/小时时启动定速巡航控制,前方车辆需在合理距离内。请注意,定速巡航控制的最低可编程速度为30km/小时;即使定速巡航控制可令车辆跟随另一辆车减速至静止,也不能选择更低的车速。行车刹车只可令车辆至多静止120秒,随后驻车刹车自动接过保持车辆静止的责任。当自适应式定速巡航控制令汽车跟随另一辆车停止,并且驾驶员车门打开、座椅安全带解开、发动机关闭或出现系统故障时,驻车刹车也将自动启动。如果前方车辆驶离,且自身汽车的静止时间不到3秒,自适应式定速巡航控制将自动启动。但如果您的汽车已静止超过3秒,驾驶员必须再次启动自适应式定速巡航控制,以跟随其他车辆。再次启动可通过按下恢复按钮或轻触油门踏板来完成。定速巡航控制因驾驶员的某些操作而暂时解除:使用行车刹车踩下离合器踏板的时间超过1分钟移动排档杆至空档位置(自动变速箱)驾驶员保持车速高于设定速度的时间超过1分钟随后驾驶员应控制车速。踩下油门踏板令车速暂时增加,如超车,并不影响定速巡航控制的设定。汽车会在油门踏板松开后恢复到最新储存的速度。自适应式定速巡航控制功能依赖于车辆其他系统。如果某个系统停止工作,定速巡航控制也将自动关闭。该功能自动解除后,车辆将发出信号声音并显示“定速巡航控制解除”的讯息。随后驾驶员需采取措施,调整与前方车辆的速度和距离。功能自动解除可能由于:发动机转速过低/过高速度低于30km/小时(不适用于含自排变速箱的S60、V60、或XC60(X60自结构周201046))车轮失去阻力刹车温度高前向雷达(FLR)被覆盖,如湿雪或下大雨(雷达波被阻)。注意!若要启动自适应式定速巡航控制,驾驶员必须关闭车门,扣上座椅安全带,然后至少踩下一次油门踏板或者刹车踏板。通过这种方式,确保在允许启动前,驾驶员位于汽车内。注意!驾驶员需一直关注交通状况,并应在自适应式定速巡航控制未保持适当的车速或适当的距离时采取措施。注意!自适应式定速巡航控制不是避碰系统。驾驶员必须在系统未探测到前方车轮时采取措施。
本文标题:自适应定速巡航控制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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