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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平台下沉淀资金的运营管理模式分析———以支付宝为例摘要:随着这几年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电子支付行业尤其是第三方支付行业也随之红火的迅速发展起来。在网购规模的不断扩增的同时,第三方支付行业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然而伴随着第三方支付行业的高速发展,其行业特点必然导致第三方支付机构平台下大量的沉淀资金积累,这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既是一个重大的机遇又潜藏着巨大的风险。通过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平台下沉淀资金的运营管理模式的分析和问题的描述,以提出并建立一个较为成熟、可靠的沉淀资金运营管理体系,尽可能的提高沉淀资金的运营效率并规避风险。关键词:第三方网上支付;沉淀资金;盈利和风险;支付宝一、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的概述(一)第三方支付的概念第三方支付是建立在电子商务企业与银行之间,与相关银行提前签署协议约定,以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和通道的服务,能够实现两大主要服务:资金转移和网上支付结算。它的主要运营方式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受理、预付卡发行等等。(二)第三方网上支付产业的现状截止2013年3月底,中国大陆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机构数量已经达到了233家,其中获得第三方网上支付牌照的机构有79家,占到了总体的34%。第三方支付牌照类型全面囊括了总共7大业务体系,在可预见的范围内未来大规模、全国性或跨区域的多业务牌照发放可能性变得很低,行业基本格局已然大体上划定了;从地域的分布情况来看,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机构已覆盖全国28个省市,其中上海、北京、广东地区第三方支付机构集中相对来说较为密集。其中支付宝、财付通和银联在线占据了中国大陆第三方网上支付产业70%以上的市场份额,成为大陆第三方支付产业的龙头。二、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平台下沉淀资金运营管理模式分析对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对其平台下的沉淀资金的管理模式的衍变的分析,笔者认为因沉淀资金敏感性和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属于新生事物的特殊性,受政策变动影响较大。在这里可以按中国人民银行(以下均简称为央行)对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监管体系的细化过程,尤其是对沉淀资金运营管理的监管体系的细化过程将其定义为三个阶段。(一)法律空白阶段(2005年-2010年)这一阶段是从2005年央行出台《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均简称为《征求意见稿》)之后开始到2010年央行正式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之间这段时间,虽然05年央行出台《征求意见稿》标志着央行开始准备从法律层面上正式认可第三方支付机构,但是在管理办法正式颁布之前,有关第三方支付机构方面的相关法律是基本属于空白的。(二)法律逐渐健全阶段(2010年-2013年7月)自从2010年央行颁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开始到2013年央行颁布《支付机构备付金管理办法》为止,这段时间央行对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的监管开始逐渐有了较为完整、健全的法律作为依靠,尤其是对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对其沉淀资金运营管理的监管亦越来越制度化、规范化。(三)改革创新阶段(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2013年7月央行颁布《支付机构备付金管理办法》,从法律角度明确了沉淀资金的利息收益属于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但是需要计提10%的沉淀资金利息所得为风险准备金。2013年6月支付宝与天弘基金达成战略合作关系,联合推出余额宝,2014年1月财付通联手华夏基金推出微信理财通,进入2014年以后各类“余额宝”类互联网宝宝产品竞相出现,到2014年4月为止,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总计推出52支宝类产品。“余额宝”类产品的提出可以说在沉淀资金的运营管理上是一个创举。三、支付宝平台下沉淀资金运营管理模式分析(一)支付宝的概念浙江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原名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属于国内市场份额排名第一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是由前阿里巴巴集团CEO马云先生在2004年12月创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同时也是阿里巴巴集团的关联公司。它于2011年5月获得央行首批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2011年央行开始颁发《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随后支付宝成为首批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平台下沉淀资金的运营管理模式分析———以支付宝为例赵静摘要:随着这几年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电子支付行业尤其是第三方支付行业也随之红火的迅速发展起来。在网购规模的不断扩增的同时,第三方支付行业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然而伴随着第三方支付行业的高速发展,其行业特点必然导致第三方支付机构平台下大量的沉淀资金积累,这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既是一个重大的机遇又潜藏着巨大的风险。通过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平台下沉淀资金的运营管理模式的分析和问题的描述,以提出并建立一个较为成熟、可靠的沉淀资金运营管理体系,尽可能的提高沉淀资金的运营效率并规避风险。关键词:第三方网上支付;沉淀资金;盈利和风险;支付宝中图分类号:F832.47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428(2014)10-84-02-84-2014年第10期获得“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之一。2013年6月17日,余额宝服务正式上线。(二)余额宝资金运营模式综合分析1.余额宝的概念2013年6月13号支付宝和其战略合作伙伴天弘基金联手推出余额宝,属于支付宝的余额增值服务。支付宝用户可以在电脑上通过一键操作的模式简单、轻松的把支付宝帐户中的资金转入余额宝中就可以获得年化收益率在5%左右的收益。将资金从余额宝转出或使用余额宝支持的货币基金进行购物支付,相当于赎回货币基金。实际上这个过程的本质就是支付宝用户通过支付宝内置的销售渠道购买了天弘基金旗下的增利宝货币基金,即可以认为余额宝是一款货币基金。2.余额宝的盈利模式分析上文已经提到过了,余额宝的本质就是一个货币基金。它的本质已经不算沉淀资金,但是其资金来源很大一部分是源于支付宝平台下的第二类沉淀资金,所以这里要把它单独拿出来分析一下。余额宝90%以上投资方向是银行同业存款。由于普通银行储户和投资者无法进入这一市场,余额宝就相当于起到了一种“团购”的作用。凭借着支付宝数量庞大的用户群将众多零散资金汇聚形成庞大的资金规模,天弘基金就可以凭借如此庞大的资金规模获得对银行较强的议价能力,以远高于一般存款的利率存为同业存款,这就能使普通投资者以少量资金享受到同业存款的高额收益(5%左右)。按照2014年4月余额宝公布的数据,余额宝的规模在5000亿元左右,30%的限制规定使其只有1500亿元左右能够投资同业存款,而将近有3000亿元规模的资金需要从同业存款中撤离另找出路。例如转向投资短期融资、央行票据、金融债券等其他资产。四、对支付宝高效、合理运用沉淀资金的可行性建议(一)余额宝现有运营模式的潜在风险余额宝可以说是开创了一种第二类沉淀资金运营管理的新模式,虽然它的性质已然不属于沉淀资金,由于它最初的初衷是为了降低其平台下巨额的沉淀资金所带来的监管成本过高的问题,所以仅仅与天弘基金合作推出余额宝。但是,从安全性的角度来说仅与一两家基金公司进行合作,且仅推出一两个产品太过于局限并且不利于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抵御行业动荡带来的冲击。1.政策变动风险由于对沉淀资金的运营管理一直属于政策敏感事宜而余额宝更是属于新兴事物。国家法律和政策在这方面很可能会发生较大的变动,这种政策的不稳定性会给余额宝带来较大的风险。例如,上文说过2014年4月央行宣布结束“提前支取不罚息”政策,对余额宝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此时余额宝的投资模式和方向单一,超过90%的资金都投向定存,一旦行业政策出现变动或者是定存市场发生动荡使得收益率突降引起顾客纷纷转移资金,余额宝就会变得非常被动,余额宝年化收益率在那段时间下降了近23%。2.市场变动风险由于余额宝只是一个单一的货币基金,当货币基金市场产生低迷或者巨大动荡的时候,余额宝收益率会在短时间内发生大幅度降低,受到巨额赎回的压力。最明显的例子就发生在美国版的“余额宝”身上:1999年创立的PayPal公司可以理解为美国eBay公司旗下的“支付宝”。美国次贷危机后,美联储实行了超低利率政策和量化宽松政策,货币市场低迷,货币基金的年化收益率降到了0.04%左右,PayPal公司旗下的货币市场基金甚至无法做到收支平衡,所以只能在2011年宣布关闭货币市场基金。3.单一的产品带来的收益率较低余额宝是单一的T+0模式的货币基金,为了保证其流动性只能投资货币基金市场,所以无法提供更高的年化收益率,更无法赢得更高的利润。对于货币基金来说,年化收益率最多只能达到7%左右就算是到顶了。(二)提高余额宝收益率、抗风险能力的可行性建议为了应对未来可能的市场、政策变动风险,仅仅与一两家基金公司进行战略合作推出几款基金产品是比较具有风险的,俗语说“不能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在这里应该增加投资产品和方式的种类和多样性。笔者认为,较为合适的管理方式是,由支付宝出资成立一家独立的投资公司,独立核算,支付宝与其是纯粹的商业关系,将第二类沉淀资金交由其运营管理,不仅推出T+0模式的余额宝,还可以推出其它的定期、长期投资产品,顾客可以在其购买的定期或长期产品到期以后,选择自动转入T+0模式的余额宝产品,更加的灵活和方便。而投资方向不仅局限于银行同业存款,还可以投资短期、中长期债券市场,国债、央行票据,甚至还可以尝试进入股票、现货和保险市场,通过专业的市场分析部门和投资部门,通过对顾客的大数据分析和对市场的详细研究,在首要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对投资模式和比例进行组合,获取最大的收益。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抵御市场可能发生的冲击,转移部分风险,可以为其投资收益购买相关的商业保险,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参考文献:[1]刘凯.指尖上的理财产品———余额宝分析[J].电子商务,2013,12(1).[2]王莹.余额宝的流动性、收益性及风险分析[J].BSERVATION,2013,12(1).[3]范峻川.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安排初议———以支付宝为例[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5(2).[4]许若凡,王海,江赵亮.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问题研究[J].中国2014年第2期一、引言余额宝在2013年6月横空出世以来,一时拥护声和谩骂声响成一片,那么究竟应该以什么样客观的眼光来看待余额宝这类货币基金呢?诸如余额宝等货币基金这样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提供给公众比活期存款更高的预期收益率和便捷的互联网渠道,促使公众把存款从银行取出来从而吸纳这部分资金,制造银行系统的流动性紧张,然后再以协议定存方式获得一个较高的存款利率把钱存给银行,使公众的小额资金获得超过6%的年化收益率。老百姓从余额宝超出银行活期存款的利差中受益,以6%的高收益率体验活期存款的待遇,获得了更多的存款增值;余额宝等货币基金当然也受益,因为它们通过筹集巨额资金,以庞大的基数获得赢利;但银行却丧失了大量的存款业务资金来源,一直以来的“行业暴利”被余额宝等货币基金蚕食掉很大一部分。二、余额宝对不同主体的影响分析(一)余额宝之于银行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特有的银行业的保障体系,商业银行在公众的心目中,不仅仅是为盈利而存在的,它有着特别的意义。公众们基本还没有担忧过“银行破产”的问题。最近几年来,我国国内银行逐步从价格战的经营模式中走出来,其风险管理和经营意识都在增强。但即使这样,银行业的利润仍然相当丰厚,其巨额利润一直都是国内公众愤愤不平的话题。2013年上半年,16家国内上市银行净利润总额达到6191.7亿元人民币。余额宝很快吸纳了很多原本直接流向银行体系的低成本资金,开始冲击传统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作为自负盈亏的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是其经营目标,因此不论成本如何,银行肯定想以更高的利率水平放贷。但2013年7月20日起,贷款利率管制已逐步放开,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这样一来,贷款利率一定程度上是由供求关系定的。余额宝这种把钱从银行账户里吸走通过货币基金绕一圈又以大额存单存回银行的方式,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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