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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波斯特的媒介思想及现实意义——读《第二媒介时代》“第二媒介时代”的概念是美国学者马克·波斯特在其同名著作中提出来的,他把大众媒介时代区分成两个时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介出现之前的大众媒介时代为“第一媒介时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介时代为“第二媒介时代”。波斯特认为,第一媒介时代是播放型传播模式盛行的时期,是由少数文化精英和知识分子主导的自上而下、由一对多的单向传播,但是随着信息“高速公路”的先期介人和卫星技术与电视、电脑和电话的结合,大众媒介的第二个时代正跃人眼帘。没有了传播中心,几乎人人都可以参与散点的双向交流。同时,一种集制作者、销售者、消费者于一体的系统得以产生,该系统将对交往传播关系进行全新的构型。一、波斯特眼中一些经典的媒介批判(一)人物观点1、杜亚美:未加深入研究便先入为主地否定媒介,是深层的心理需求,媒介的某个方面威胁了他们作为知识分子的身份。对媒介的判断毫无锐气,沦落为攻击和谩骂。2、阿多诺:这些人类彻底解放的鼓吹者竟然以技术决定论者的面目出现,工人阶级或民众群体被构型为消极被动且毫无生机,其批判逻辑:(1)、自一战以来工人阶级就一直未能成为一种政治上有效对资本主义的否定力量;(2)、“文化工业”介于生产关系与政治之间,使辩证法丧失了理论锐气;(3)、资本主义文化之所以成功,一个主要原因是电子媒介,它们将权威声音引入了日常生活。他深陷自律/他律的二元律中,发现现代型主体:要么主体存在;要么主体被“消解”,只剩下一件物体,一群毫无生气的大众。“零度主体”是20世纪文化工业和法西斯主义双重灾难的产物。3、哈贝马斯:早期认为,18世纪以来逐渐出现的公共领域最终还是受到电子媒介威胁,其民主化潜能因之失去效力。后来发展了符号互动论(symbolicinteraction),认为媒介将施加于可能交流的视域上的种种限制等级化,同时也消除了这些限制,存在“令人矛盾的潜力”;大众媒介只要单方面规定交流的流向,就会很大程度上增强社会控制的校验,但交往结构本身就内置了解放潜能的抗衡力量。他有限度地承认媒介的“解放潜能”。4、本雅明:媒介的平等主义推动力,如把艺术品带给人民。但媒介潜在的民主化进展,按其实现方式完全可以逆转。并不存在任何能确保媒介特定政治方向的自动保证。5、鲍德里亚:媒介从根本上瓦解了现代社会和现代主体,贬斥着表征的逻辑和自由主义/决定主义二元律,贬斥自由主体的型像。媒介的关键特征是引入一种不符合现代的任何形体的文化原则,还给现代政治的实践和观念造成极大破坏。人们渴望作秀表演和拟仿(simulation)。他认为“沉默的大多数”以客体政治中的极度服从和恭顺作为抵抗策略,但仍然是囿于客体/主体二元律的。(二)哈贝马斯与法国后结构主义者(福柯、德里达、利奥塔等)的论争1、共同点:同意社会理论必须优先讨论语言。对社会的早期取向是将之作为一个行动领域和一种制度结构,现在取而代之的是人们对符号层面的集中关注。2、主要分歧:法国后结构主义者们认为西方思想传统是一种主导性的话语结构,是批判的对象;哈贝马斯则认为这是新批判的立足点,力图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和完成启蒙主义的解放规划。前者呼吁西方哲学传统的结构、人本主义崩溃,不信任元叙事;后者则力求修正与维护。3、哈贝马斯:接受韦伯、卢卡契的观点,批判工具理性,认为交往行动所在的日常生活领域独立于体制之外,符号的交换无需满足体制对利润、控制、效益的强制要求,因此有可能在交流中批判性使用理性。假定了“真、正义、美”三种有效性宣称(validityclaims),认为交往行动包含的理性表现为言说者表述指向上述三者,这是“理想化的言语情境”,而交往理性的根本法则是各方试图达到“共识”。此观点的优点是对启蒙主义的自由主义传统延续性做了辩护,只要求对民主加以延伸,以便为制定交往理性、为批判社会体制侵入生活世界构建一个公共领域。缺点:感到电子媒介交流中缺少它所说的“理性”,却不能阐发其中语言差异,发现新的可能。4、后结构主义者们:应当寻求对自律理性个体的特权加以质疑的构型。而德里达的书写、拉康的想象界、福柯的话语/实践、利奥塔的歧见、鲍德里亚的超现实,这些理论都旨在颠覆主体的旧范式及主体和语言的传统关系。哈贝马斯仍是理性主义者立场,没能阐发语言以不同模式构建主体的方式;哈贝马斯的主体观仍是先于语言的,所呼唤的“共识”的目的本身就是主导性的一种形式:所有参与者都必须服从更佳论点的权威,该权威必然抹除主体立场差异性,并使某种主体立场稳定化或本质化——因此它就是一种高压统治形式。后结构主义者对主体的批判并未导致一种新政治的产生,被哈贝马斯批为“后现代非理性主义者”,认为他们没有政治议题,没有坚持用以指导实践的明确规范,没有考察社会的通用视角。(三)福柯的话语观话语观点是从福柯《物的秩序》、《知识考古学》开始被提出,首先是作为一种反论断被提出,针对那些把书写理解为某一主体的表述,在寻求阅读与倾听行为中的意义时又从词语回到意识的人。“当主体制造某一种话语时,这些各不相同的形态则归结为不同的身份、地点、主体能被占据或被给予的立场,归结为主体言说所在领域的不连续性”……“它并不是一个思考、认识并言说的主体庄严地进行的展示;相反,它是该主体的消散以及该主体与自身的不连续性可能得以确定的总体性”。福柯并未给予足够详细明晰的定义,而是多重化了它:“有时用它意指所有陈述的一般领域,有时意指可个体化的一组陈述,有时则意指一种考虑到一定数量陈述的有序实践”。“话语/实践”这个双词组合常被福柯共同使用,也表明他拒绝将话语从“非话语”中分离。话语作为语言被构型为一种权力形式,而权力的运作有一部分是通过语言实现的。话语的权力作用就是对主体与支配结构的关系作如此定位,使那些结构因此能够对他或她发生作用;其主要特点是隐藏了它对主体的构建功能,只在主体已经成为权力受话人(被“质询”)时才显露出来。二、我所理解的波斯特理论与第一或第二媒介时代相对的,在波斯特看来是从现代生活向后现代社会的转化。如果说现代社会所强化的主体是“理性的、自律的、中心化的和稳定的(法律上的‘理智的人’、代议制民主社会中受过教育的市民、资本主义制度下善于算计的‘经济人’、公共教育制度中按分数评定等级的学生)”,那么后现代社会所培育的身份形式与上述身份形式将存在差异甚至对立。波斯特不是简单赞成或否定新的身份形式,而是将之作为客观存在去揭示。他认为,以后结构主义形式出现的语言学专向,使得理论家可以假定“主体可能在不被‘消解’的前提下呈现为去中心状态、多重化状态、或者呈现为其他状态”,“这一阐释姿态运用到电子传播技术上便能探究现今阶段主体组构的具体模式”,所抱有的态度应该是“对机器、对媒介所呈示的材料的质量以及个体参与者的一般文化水准不抱任何成见”(很明显,这针对以法兰克福学派为代表的精英视角)。这种分析的目的是“揭示主导性的固有机制”,并应该把这些机制“理解为对主体赖以认知的那个过程的干扰”。同时,波斯特对比评论了和“第二媒介时代”的后现代视角有类似之处的多元文化主义。后者经常与后殖民主义联系在一起,力图将西方的种种价值观相对化,当然也就不承认笛卡儿、洛克们所宣称的先于社会而存在的理性自律个体——多元文化主义认为这无非是西方的“文化型像”,绝非什么普遍的不容置疑的东西,西方白人男性的理论思考方式绝非普遍标准的里程碑。它因为对现代性的批判而与“第二媒介时代”观点存在一致性,共同批判产生压迫的主导形式。但是,如我们常在其他相关著作中读到的那样,多元文化主义、后殖民主义或者女性主义等关心“我们、他者”二元对立,关心群体身份认同的建构,因此和“第二媒介时代”观点所认为的“主体将去中心化、多重化”存在分歧。波斯特自己也承认后殖民话语“可能有助于纠正”后结构主义的局限性。如何评价媒介(尤其是电子媒介、数字媒介)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对个人和群体的影响?从政治影响上看,如本雅明、麦克卢汉等鼓吹的是其潜在的民主化倾向,而如阿多诺、哈贝马斯、詹明信等则认为它们危及自由。波斯特的态度则有些暧昧不明,但肯定是摒弃“媒介决定论”的。大致上他认为主体化的新形式并不具有自在的解放性,而是它们就是新的对抗领域;个体外表的内部不再是完全私人化的,身体也不再是自由的边界,通往更彻底的解放的道路必须通过“信息方式”的主体形成,“我们需要理解哪些能动性形式适于分散的多重化主体,我们需要生成适于这种身份形成的抵抗策略”。在媒介研究中,我们更关心支配的结构,还是行动者改变其状况的能力?波斯特认为,针对前者的研究更适用“话语、实践”方法,它“标示出身份的轮廓,具有后结构主义策略的典型特点”;对于后者的研究则适用“占有、抵抗”方法,它“强调接受的能动性,具有伯明翰文化研究学派的典型特点”。两者互为补充,而都不是技术决定论的。波斯特值得借鉴之处还包括,合理引进了福柯的话语理论和“全景监狱”概念,来分析一个数据库普遍存在的社会中的话语及权力结构。直到今天,这种分析仍然是具有意义的,而且随着无所不在的媒介环境、互联网的发展及搜索引擎等新话语出现,更具显著性。三、波斯特理论的现实思考1、波氏理论的现实适用性对我而言,在运用本书中提到的一些范式、理论或观点时应当注意两方面问题:一是这些出现在欧美的范式、理论和观点均自有其语境,基本是针对不同阶段的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和文化逻辑所提出的,那么在当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环境中,应当如何改造和借用?我国与欧美相异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和日渐与之相类似的全球化文化逻辑,会带来什么相同与不同?二是这些出现于十几年或几十年前的思想,当时之媒介和今日之媒介,本身便已有很大差异,这些差异哪些只是表象,哪些却是本质上的?例如我认为今日之受众研究应采用某种新的范式;又认为波斯特所阐述的电子媒介建构了多重的、去中心化的主体,但当今互联网的某种趋势,似乎在通过广泛的社会联系、网上网下生活的融合,互联网本身对大众而言的“去魅”化,而逐渐回归旧日书写媒介社会中“理性、自律”的单一主体——至少那些选择实名撰写网志并广泛使用各种社会化软件建立或进入各种“圈子”的人,其主体建构便有这样的特征。为什么?是不是社会的主导性机制和意识形态霸权已然渗透到赛博空间?还是这仅仅体现了变化的时代中旧有话语迟迟滞留不去的恋栈之情?2、“真相”的出路从少数人说、多数人听的“第一媒介时代”转入所有人说、所有人听的“第二媒介时代”之后,主体获得了解放。但问题是,在这个去中心化的传播时代,我们置“客观真相”于何地呢?这个忧虑产生于以下预判:每个个体都有强烈的倾向性,因而无法达到“客观公正”。这就要先回溯这样一个问题:在第一媒介时代,由当权者和媒体专业人士组成的少数人,在信息与大众之间形成了一道闸门,由他们决定告诉大众什么、向大众隐匿什么。显然,在这个模式下,大众绝不可能得到真相。媒介不过是一种工具,正如波德里亚所说:“它使现实(thereal)和真实(thetrue)以及所有的历史或政治之真(truth)全都失去了稳定性。它只生产拟形,并停留于这一语域:它们既创造现实的强化形式又创造现实的替代品,却不能达及现实。”由此我们必然得出以下推论:一是让所有人的所有观点都有同等的表达权利,是到达“真相”的唯一途径。二是任何个人、任何专业媒体,一开口即是在“造谣”,事实上除了造谣他们也不会干别的,正如一个人无法假装他只有嘴巴没有屁股。但让我们听到谣言的同时也有同等权利看到对谣言的批驳,就够了。所谓真相,就像对一种颜色进行赋值。比如“棕色”,只有与红黄蓝绿等其他所有颜色进行比较的时候,“棕色”这个词才有意义。也就是说,棕色的意义是由所有其他颜色“挤压”而成。同理,“真相”也只能由所有彼此矛盾的谣言互相挤压而生。三是在第二媒介时代,一个人如果总是忙于用一只手捂着别人的嘴巴、用另一只手捂着别人的眼睛,就必然会被“谣言”所伤。指责别人造谣的噪门越高,事情就会越糟糕。3、网络传播方式对主体自我构成的影响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任何事物都是“自我构成”、“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人类也不例外。现代哲学中关于主体论的一个主
本文标题:第二媒介时代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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