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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制度典范(精编版)一、商业企业组织管理制度(一)组织规程第一条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求组织合理化以发挥经营效能,并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公司设董事及监察人若干人,其人选均依政府法令规定由股东会选任,任期三年,并可以连任。第三条本公司董事组成董事会,依法推选常务董事若干人,并由常务董事中互选一人为董事长,董事长为董事会主席,根据董事会决议代表董事会行使职权。董事长因故未能视事时由董事长指定常务董事一人代理。第四条本公司董事会核定事项如下:(一)经营方针及计划。(二)年度预算与决算。(三)资本额增减。(四)盈余分配或亏损弥补。(五)对外重要合同。(六)公司组织及重要章程。(七)重要人员任免。(八)其他依法令规定由董事会核定事项。第五条本公司置总经理一人,其人选由董事长聘任,任期一年并可以连任。总经理依据经营方针及计划全面管理全公司业务。第六条本公司置副总经理三至五人,其中一人为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辅助总经理办理所指定业务,其人选由总经理呈报董事长核定。总经理因故未能视事时由执行副总经理代理。第七条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定期召开经营会议,商讨公司经营策略及各项重要工作,董事长可以列席指导。经营会议由总经理担任主席,总经理因故未能出席时,由执行副总经理代理。第八条本公司视业务需要,经总经理呈报董事长核定后,可以在国内外适当地点设立分公司、营业部、服务中心、营业处及联络处等直线单位。第九条本公司所属分公司、营业部及服务中心各置经理一人,秉承总公司意旨,并受执行副总经理督导,全面管理该单位业务,并负责指挥该单位内全体员工,其人选由总经理呈报董事长核定。前项各直线单位如因组织扩大,必须分设若干营业或服务单位时,可以经董事长核准后,设置协理一人、经理若干人。协理秉承总公司意旨,并受执行副总经理督导,全面管理该单位业务,并负责指挥所属经理及该单位内全体员工,其人选由总经理呈报董事长核定。第十条本公司设下列各幕僚单位:业务部、仓库部、服务部、国外部、财务部、人事部、总务部。第十一条本公司幕僚单位各置经理一人,秉承总公司意旨,并受直属副总经理督导,全面管理各单位业务,并负责指挥该单位全体员工。其人选由总经理呈报董事长核定。第十二条本公司除各直线及幕僚单位外,另设经理一人,秉承总公司意旨,并受总经理督导,负责办理以下事务,其人选由总经理呈报董事长核定。(一)经营会议秘书性工作办理。(二)长期计划拟订、检查及修订。(三)经营政策、年度目标及经营计划拟订、检查及修订。(四)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办法与作业程序研究、会核及修订。(五)表报简化研究及新增表报审订与控制。(六)员工建议案件可行性研究。(七)人员编制增减审核。(八)其他董事长、总经理及执行副总经理交办事项。第十三条业务部职责如下:(一)销售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二)销售管理办法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三)本单位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四)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五)行销途径的研究与设计。(六)商品订价的研究与拟订。(七)销售促进活动的设计与执行。(八)广告计划的拟订与执行。(九)新商品进口行销前准备工作的筹划或办理。(十)商品市场潜力调查及市场情况分析。(十一)奖励商品、滞销品资料整理与检查。(十二)营业人员待遇的研究及改进建议的提出。(十三)营业人员教育训练计划的拟订、教材的编辑及实施协办。(十四)营业单位内部照会处理。(十五)有关分公司营业事项的支援与协助。(十六)公司知名度的建立。(十七)销售成绩统计及奖金核算。(十八)销售资料统计与分析。(十九)业务报导与经营成果资料的整理及提供。(二十)商品型录与厂商资料的保管及提供。(二十一)各项书刊与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及管理。(二十二)各项执照与证件的提供及免税催办。(二十三)公司月刊与其他对外刊物的编辑及发行。(二十四)展示中心的管理。(二十五)本单位财物的经管。(二十六)其他有关业务事项办理。第十四条仓库部职责如下:(一)仓储管理办法与作业程序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二)本单位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三)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四)商品存量标准的拟订、检查及修订。(五)国内采购商品请购。(六)商品与附件的验收、存储、整理及保管。(七)商品进出登记与控制。(八)库存商品质量管理。(九)商品分配数量拟订。(十)商品发运及调拨事项办理。(十一)商品国内运输短损索赔。(十二)库存待料、待修与呆废商品的整理及处置。(十三)总公司营业用车辆的调派、维护及管理。(十四)本单位财务的经管。(十五)其他有关仓储事项办理。第十五条服务部职责如下:(一)服务计划拟订、检查及修订。(二)服务制度与作业程序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三)本单位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四)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五)服务收费标准的研订。(六)服务人员教育训练计划的拟订、教材的编辑及实施的协办。(七)修护技术的研究、改进及支援。(八)服务人员待遇的研究及改进建议的提出。(九)服务成绩的统计、奖金的核算。(十)服务资料的统计与分析。(十一)各分公司及服务中心有关服务事项的支援。(十二)零件订购计划的拟订及订单的发出。(十三)零件进口的验收、存储及管理。(十四)零件的调配与控制。(十五)服务设备工具的请购与供应。(十六)技术手册、机器操作说明书、服务书刊等的搜集、保管及提供。(十七)有关服务方面客户意见的调查、处理及客户建议可行性的研究。(十八)本单位财物的经营。(十九)其他有关服务管理事项的办理。第十六条国外部的职责如下:(一)年度国外采购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二)国外采购作业程序的拟订、检查及修订。(三)本单位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四)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五)商品进出口价格与付款条件的议订。(六)厂商销售推广资料、广告补助费及技术协助等的争取。(七)商品进出口事项的办理。(八)进货进度的追踪与控制。(九)进货动态的提供。(十)厂商来往函电的处理、商务的联系及来访的接待。(十一)厂商的产品型录、服务手册及其他有关资料的提供。(十二)国内外新产品、新技术及厂商产销资料的搜集与提供。(十三)商品进出口冲退税的办理。(十四)商品进口价格的分析与比较。(十五)进货短损的索赔。(十六)本单位财物的经营。(十六)其他有关国外进出口事项的办理。第十七条财务部的职责如下:(一)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二)预算制度的研究、设计及推行。(三)财务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四)本单位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五)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六)年度预算的汇编、控制及执行结果的分析与报告。(七)总分公司资金的筹划与调度。(八)现金、证券、票据、契据等的出纳、保管及移转。(九)对外投资的处理。(十)各单位收支款项的审核。(十一)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与保管。(十二)会计帐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十三)税务会计事项的处理。(十四)成本的计算及分析。(十五)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分析。(十六)结算与决算报告的编制。(十七)总分公司帐项的查核。(十八)总分公司存货的盘查。(十九)本单位财物的经管。(二十)其他有关财务、会计事项的办理。第十八条人事部的职责如下:(一)组织结构、单位职责与权责划分的研究、分析及改进建议的提出。(二)人力资源发展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三)人事制度与其作业程序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四)本单位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五)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六)员额编制的研订、控制及调整。(七)人员的任免、考勤、考绩、奖惩、差假、迁调、退休等事项的办理。(八)员工待遇的分析、研订及办理。(九)员工教育与培养计划的拟订及实施。(十)员工工作安全、福利、保险、退休等办法的拟订、实施及改进建议的提出。(十一)人事资料的调查、统计、分析、整理及保管。(十二)员工建议制度的建立与推行。(十三)员工关系的维系及促进。(十四)有关法律事务的接洽与办理。(十五)员工违犯公司规章与失职的调查及处理。(十六)本单位财物的经管。(十七)其他有关人事事项的办理。第十九条总务部的职责如下:(一)文书、庶务管理办法与其作业流程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二)本单位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三)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四)生财器具、办公用品的登记、整理、维护、调拨及保管。(五)办公环境与设施的改善、整理、维护、安全等事项的处理。(六)土地、房屋及设备的购置、维护、保险、租赁、移转、出售等事项的处理。(七)文书的收发、登记、编号、归档及保管。(八)生财器具、办公用品的采购及零用金的支用与保管。(九)其他国内采购事项的办理。(十)表格、书刊、讲义、章则的印制、登记及整理。(十一)通讯设备及电话总机的管理。(十二)询问台的管理。(十三)员工出国的办理。(十四)本单位财物的经管。(十五)其他有关总务事项的办理。第二十条分公司的职责如下:(一)分公司销售与服务目标的拟订、检查及修订。(二)分公司销售与服务计划的拟订及目标进度的追踪与达成。(三)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四)分公司帐项的登录与控制。(五)分公司与总公司往来事项的处理。(六)销售与服务收入的收取。(七)营业奖金的初步计算。(八)有关业务推广及客户查询事项的办理。(九)分公司商品的保管与控制。(十)分公司人员日常性工作教育与训练的实施。(十一)所属营业处或联络处的管理。(十二)本单位财物的经管。(十三)其他有关分公司经营的事项。第二十一条营业部的职责如下:(一)本单位销售目标的拟订、检查、修订。(二)本单位年度销售计划的拟订及目标进度的追踪与达成。(三)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四)应收帐款的登录与控制。(五)销货收入的收取。(六)营业奖金的初步计算。(七)领用商品的保管与控制。(八)有关业务推广及客户查询事项的办理。(九)营业人员日常性工作教育与训练的实施。(十)所属营业处或联络处的管理。(十一)本单位财物的经管。(十二)其他有关营业的事项。第二十二条服务中心的职责如下:(一)本单位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二)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三)售后服务工作的执行。(四)售后服务收费的估价。(五)服务收入的收取。(六)仓库部待料、待修商品的修护。(七)各营业部售前服务的配合。(八)客户长期保养合同的争取与签订。(九)在修商品的保管。(十)服务设备及工具的保管与维护。(十一)客户与公司间良好关系的建立与维系。(十二)有关售后服务客户询问与抱怨事项的处理。(十三)本单位财物的经管。(十四)其他有关售后服务执行性工作的办理。第二十三条本公司视业务需要须由总经理呈请董事长核准后设置各种委员会或顾问,其人选由总经理呈报董事长核定后聘任。第二十五条本规程经呈请董事长核准并公布后施行,修订时同。(二)权责划分办法第一条本公司为明确划分各层人员的权责,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按本公司组织系统分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经(副)理、科长、主任、承办员等六阶层,将所有应由各层人员负责的事项,分列于权责划分表(以下简称本表)中。第三条各层人员的权责,分为下列三项,以三种符号代表:(一)○代表经办、主办或提出——指该事项应由该层人员负责办理或其发动提出。(二)△代表复核或核转——指该事项应由该层人员负责复核或核转上一阶层。(三)※代表核准——指该事项可由该层人员作最后决定,而付诸实施。第四条将所有事项分为共同及个别两部分,再将共同事项划分为幕僚单位及直线单位两部分,以资简化。第五条表中所列的权责,各层人员均应切实负责办理,不可借词推诿,实施时,如遇困难或特殊事件发生需向上一层人员请示后处理。第六条各层人员依本表的规定办理后,如须向其上层人员报告时,仍需以书面或口头报告。第七条本办法采用列举方式,其未列举的事项,如已在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办法或其他规定中有所规定者,照其中规定办理,无规定者,可由一级单位主管(即幕僚及
本文标题:组织管理制度典范(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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