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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那些事儿吃饭奢侈税风景税加利福尼亚州中部一个人口只有二万多人的滨海小镇——外尼密,因市政府岁入不敷支出,所谓的民意代表不顾居民的反对,竟巧立一个新的税目——“风景税”,规定凡是住在海边,住宅面向海岸,可眺望沙滩和海水的居民,每年每户须缴纳“风景税”66美元至184美元,征收风景税后,外尼密市政府每年可增加税收40万美元,但60%以上的居民都要为此而掏腰包。胡须税在俄国蓄胡须者要纳税,如果拒交,检查人员一定会把他的胡须剪掉。吃饭奢侈税在日本餐馆吃饭,超过一定标准后必须交“奢侈税”,以避免人们大吃大喝,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肥尸税英国伯明翰市规定死者使用棺材宽度为23英寸(58厘米),超过1英寸得付税7.5英镑。工党议员为工人说话,便弄出这条奇特的肥尸税。所谓“月饼税”,只是一种民间说法。从本质上说,它属于个税征收范围中的工薪所得。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照此规定中秋节单位发的月饼属于等实物福利都应计入工资内计征个税。什么是税?《辞海》中,“税”的释义是“国家对有纳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征收的货币或实物”;牛津大学出版的《现代高级英语词典》中,对Tax(税)的英文释义是“公民交给政府用于公共目的的资金”。这两种解释是有明显差异的。一个是国家、政府要征税了,征收的是货币或者是实物,实际上只是说了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而牛津讲的是公民交税给政府,只能用于公共目的,我交税给你,是在购买一种东西,就是公共产品或者是公共服务,不做这件事我是不会给你交税的,目的非常明确。一个不能说的秘密案例分析:•角色定义:A先生可能是我,可能是你,也可能是任何人,他是中国最普通的一个三口之家中的丈夫和父亲。•故事情节:最近他一直忙于布置自己的婚房,从电器商场购回的一台29寸的液晶电视,花费5900元。按规定,我国家电产品按17%的税率收取增值税,也就是说,他购买这台彩电花的5900元中,有857元是增值税税款。•为犒劳妻子几个月来的装修之苦,特意去商场为妻子选购了一款瑞士进口的月亮女神天梭女表,售价2700元。这个价格也包含了17%的增值税392元,由于这款手表属于奢侈品,2700元的价格其实还包含了消费税(税率30%)623元,以及在增值税和消费税基础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71元,另外还有关税,如果按照瑞士进口手表最低关税税率11%来算就是267元。•也就是说买这款女表的同时,已经无形中缴纳了1353元的税,税的比例已经超过了商品价格的一半。•就算不买奢侈品,我们的日常每一次消费行为都免不了缴税:•比如沃尔玛超市一袋5公斤的大米,售价50元,消费者需要埋单的增值税就是5.8元。一袋标价2元的盐,这个价格里其实也包含有约0.23元的增值税。我们购买的服装类产品,价格则包含了17%的增值税。出门在外,除去走路,只要我们开车或者打车,都要缴交一定数额的燃油税。•得注意的是,个人出售不动产也要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A先生在去年曾以150万的价格卖出一套当初以100万元买入的房产,他先要缴纳7.5万元营业税,还要缴纳4.5万元的个人所得税•2001年,王府井书店曾经为消费者搞了一个十分贴心的小创举,其在购物小票上,分列了价款金额和税款金额。比如标价100元的图书,小票清楚地标示:价款87元,税款金额13元。•其实在国外,每单消费支出的税打在小票上,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在欧美和日本,每一种商品上都有两个数字,一个是商品本身价格,一个是完税后的价格。•本该由企业承担的产品税和营业税等税项,出厂前就被列为产品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由于我们的购物小票上通常只有价格,而没有税的踪迹,这些“隐蔽”税种通常轻易就被消费者们忽视掉了。•A先生这时候就想去了解下我们国家的具体税种,可是A先生发现事情有些蹊跷。•在税收立法权、税种开征权等权限高度集中于国家层面的中国税制下,对于“我们现在究竟有多少个税种”的问题,竟然找不到一个统一的答案:•财政部网站是这样表述的:“目前,我国共有19个税种,其中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税由海关征收……”之后,并一一列举这19个税种的名目•而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在“税收宣传”栏目里是这样介绍的:“目前,中国共有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20个税种,其中,17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也就是说,我国共有多少个税种,财政部说是19个,而税务总局说是20个。而在包括北京地税局在内的更多的网站上还介绍称:“中国的税收制度共设有25种税,按照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八类……”尚未立法开征的遗产税和已经取消的农业税也囊括在内我们算不清楚自己交了多少税,也不知道自己花了多少钱购买了政府的公共福利和服务,权利意识只能一直沉睡……建国以来最大一宗偷逃税案破案经过:查扣3万台手机牵出的巨案施争辉偷税案起因于1998年4月,广州市工商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广州市普耀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简称普耀公司)销售3万台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手机,遂对其进行查处,3万台手机被拍卖。普耀公司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并从不法渠道搞到一些手机的销售发票,企图证明手机来源合法。经查证,手机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号码与手机机身号码并不一致,3万台手机被依法查扣。普耀公司随后停止经营。广东省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察觉到普耀公司的经营中存有不少“猫腻”,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便将线索移交给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要求深入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网络遍及全国18个省市2002年1月11日,经侦总队与省国税稽查局分别在广州、佛山当地组织公安、税务机关采取联合行动,趁施争辉入境之机,将其抓获,并抓捕了该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8人,查获其设在广州市锦城花园的地下财务部,冻结银行存款900多万元,查扣小汽车7辆及电脑、财务资料等一大批。省公安厅及佛山市经侦部门乘胜追击,深入侦查施争辉操纵的佛山新领域、天赋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发现施争辉利用该两间公司,作为其在国内销售三星手机的进口发货商,以账外经营等方法进行偷税。经对新领域、天赋两公司进行查处,发现这两间公司的销售网络非常健全,国内18个省、市、自治区均有其销售网络,近百家企业与其有经济来往。办案人员查扣了大量账本、凭证资料。据查,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新领域公司、天赋公司共获得不含税销售收入近13亿元,偷逃应缴增值税、城建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国税、地税近2亿元,占应纳税额的93%以上。普耀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2805多万元,远远超出原来有关方面的预想。暗度陈仓,重新构建逃税“网络”普耀公司被查处后,施争辉等人并没有停止偷逃国家税款的行为,而是变换手法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1998年底,施争辉在香港包装上市了香港耀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由施本人任董事会主席兼总经理,该公司主要业务是代理销售韩国三星手机。为在国内销售手机,1999年8月,施争辉与廖兴华、伦德强经多次协商,施争达成由施争辉收购佛山市新领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内部协议,即新领域公司的工商、税务注册登记不变更,公司原有财产作价300万元作为廖兴华、伦德强的共同投资继续经营,辉采取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投入,公司无论盈亏,施争辉每年均按投资额的30%即90万元作为廖兴华、伦德强的投资回报。施争辉还先后控制了广州、北京、上海、杭州、重庆、沈阳等地数家通讯器材公司,这些公司在施争辉的授意、操纵下,采用设立内外两套账、销售手机不开具发票等方式,大量偷逃国家税款。•地下财务办公室电话传真电子邮件1、不对外公开2、实际控制财务决策、货物供应、资金划拨3、向施争辉负责4、创建多个私人账户以转移销售收入为销售无合法来源的手机与不法分子商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开票手续费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8份,作为税款抵扣凭证,价税合计达1.9元,共抵扣税款达2805多万元长期账外经营实际库存数量远远少于会计账记录的库存数量伪造了“待处理库存商品盘点表”虚列两公司移动电话的次品和报废品共58932台,企图冲减会计账记录的库存数量作案手法:1、无中生有:疯狂虚开增值税发票2、狡兔三窟:“地下”总部遥控指挥3、掩耳盗铃:少报收入大肆偷税介绍:1、本案中涉及到的税种2、本案中涉及到的税收逃避方式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城建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开征的一个税种。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账外经营账外经营从其偷税行为上看,具体外循环,将企业从原材料购进、生产到销售整个生产经营置账外反映,使得税务部门调账检查难以发现问题以收据代替发票这种手法经常用来偷逃税款,一些个体私营业主,当面对消费者为个人时,只开具收据来证明此项经济业务的发生,而不开发票,以避免税务机关的检查而偷逃税款。设立内外两套账有的单位私设两套账簿,一本对外,用于审计、检查、交税;一本记录公司的实际经济业务,属于对内账簿。隐瞒销售收入售价高于规定的价格,发票只开国家规定的价格的发票,另一部分钱就作为自己的金库。拓展阅读:近日江苏省部分私企老板“摇身一变”成了下岗工人。可他们并非真的“下岗”,不过是借下岗的幌子申请“再就业优惠证”,以便从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减免税手续。“再就业优惠证”本是国家为了照顾下岗职工生活困难而制定的优惠制度,但由于发放、管理与审核等环节的脱节,使得持证者的真实背景很难被掌握。于是,“下岗证”被心术不正的老板们利用变成了“逃税证”。谁来制定税收制度?税之正义我国近20个税种,真正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立法,只有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他的税种都是由政府自己下文件就征收的,也就是说,决定中国税收的不是人大,而是政府。这是一种行之既久的非法治化的政治运作,缺少的正是税收的正义性。税之公平没有税收,就不存在再分配和公共支出。纳税人养活了国家。财政税收理论中,税收的公平具体解释:第一,横向公平。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该承担相同的税负;第二,纵向公平。纳税能力不同的人他们的税负也应该有所不同。对福利条件不同的人必须区别对待,交不同数额的税。个人收入、性别、职业等条件相近的人,其所拥有的权利和所承担额义务应当是相近的;有时候需要适当增加高收入者得税负,通过转移支付来支援低收入者。但是成熟的政策不能只是积极地消减高收入者得所得。
本文标题:税收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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