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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制度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制度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一)试制工作分两个阶段:新产品试制是在产品按科学程序完成三段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非标设备)或数十件(火花塞、电热塞、管壳等类产品)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借以考验产品结构、性能和设计图的工艺性,考核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此阶段以完全在研究所内进行。小批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工艺性,验证全部工艺文件和工艺装备,并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研究所为主,由工艺科负责工艺文件和工装设计,试制工作部分扩散到生产车间进行。在样品试制小批试制结束后,应分别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按zh0001-83标准要求编制下列文件:1.试制总结;2.型式试验报告;3.试用(运行)报告(二)试制工作程序1.进行新产品概略工艺设计:根据新产品任务书,安排利用厂房、面积、设备、测试条件等设想和简略工艺路线;2.进行工艺分析:根据产品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作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装,选配复杂自制件加工等项工艺分析;3.产品工作图的工艺性审查;4.编制试制用工艺卡片:(1)工艺过程卡片(路线卡);(2)关键工序卡片(工序卡);(3)装配工艺过程卡(装配卡);(4)特殊工艺、专业工艺守则。5.根据产品试验的需要,设计必不可少的工装,参照样品试制工装系数为0.1~0.2,小批试帛工装系数为0.3~0.4的要求。本着经济可靠,保证产品质量要求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工装、通用工装、组合工装、简易工装、过渡工装(如低熔点合金模具)等。6.制定试制用材料消耗工艺定额和加工工时定额。7.零部件制造、总装配中应按质量保证计划,加强质量管理和信息反馈,并作好试制记录,编制新产品质量保证要求和文件。此项工作在批试阶段由全质办牵头组织工艺科、检验科进行。8.编写试制总结:着重总结图样和设计文件验证情况,以及在装配和调试中所反映出的有关产品结构、工艺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该文件的内容及要求按zh0001-83进行编写。样品试制总结由设计部门负责编制,供样品鉴定用,小批试制总结由工艺部门编写,供批试鉴定用。9.编写型式试验报告:是产品经全面性能试验后所编的文件,型式试验所进行的试验项目和方法按产品技术条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参照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并由检验科负责按zh0001-83编制型式试验报告;10.编写试用(运行)报告:是产品在实际工作条件下进行试用试验后所编制的文件,试用(运行)试验项目和方法由技术条件规定,试验通常委托用户进行,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按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由研究所设计室负责编制。11.编制特种材料及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报告,由研究所负责。(三)新产品鉴定原则与要求鉴定是对新产品从技术上、经济上作全面的评价,以确定是否可进入下阶段试制或正式投产,它是对社会、对用户和对国家负责,要求严肃认真和公正地进行。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项目管理级别申请鉴定。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超越阶段进行。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产品的系列,规格、开发产品,经过批准,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具备两种鉴定所应有的技术文件,资料和条件不得草率马虎。1.按zh0001-83鉴定大纲完成样品或小批试制产品的各项测试;2.按zh0001-83鉴定大纲备齐完整成套的图样及设计文件要求;(1)鉴定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供鉴定委员会用成套资料;(2)正常生产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供产品定型后,正常投产时,制造、验收和管理用成套资料(产品应备晒40套,发设计、工艺、全质办、检验科、生产科、工具、装配、零件加工车间、总师办、存档)。(3)随产品出厂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随产品提交给用户的必备文件。3.组织技术鉴定,履行技术鉴定书签字手续,其技术鉴定的结论内容是:(1)样品鉴定结论内容:a.审查样品试制结果,设计结构和图样的合理性、工艺性,以及特种材料解决的可能性等,确定能否投入小批试制;b.明确样品应改进的事项,搞好试制评价(b评价)。(2)小批试制鉴定结论内容:a.审查产品的可靠性,审查生产工艺、工装与产品测试设备,各种技术资料的完备与可靠程度,以及资源供应、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情况等,确定产品能否投入批量生产;b.明确产品制造应改进的事项,搞好产品生产工程评价(c评价)。各阶段应具备的技术文件及审批程序按产品图样、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的完整性及审批程序办理。(四)新产品试制经费:1.属于国家下达的新产品(科研)项目,由上级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拨给经费;2.属于工厂的新产品(科研)计划项目,由工厂自筹资金按规定拨给经费;3.工厂对外的技术转让费用可作为开发新产品(科研)费用。4.新产品试制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帐户,实行专款专用。费用经总工程师审查,厂长批准后,由研究所掌握,财务科监督,不准挪作他用。(五)新产品证书办理:1.新产品证书归口由总师办负责办理。2.研究所负责提供办理证书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3.在新产品鉴定后一个月内,总师办负责办理完新产品证书的报批手续。
本文标题: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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