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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广播电视体制与经营管理第一节广播电视体制的内涵内涵:也称为广播电视制度,是一国广播电视事业所赖以建立和组成的所有制形式和结构方法。广播电视制度包括制度和体系两个部分,它既包含理念和法规的基础,又包含组织和经营的内容,主要取决于电视事业的所有权。一、历史情况:在世界广播电视史上,曾出现过几种以国家为单位大致区分类型的广播电视制度:1.以私营商业占主导地位的制度,以美国为典型;2.公共服务与商业经营大体平衡的制度,英国是标本;3.公营媒介垄断的制度,其中又可分为德国式的地方公营制度和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公营制度;二、现实情况:广播电视体制决定广播电视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同广播电视体制最根本的区别是所有制,依据广播电视事业所有制的不同,在世界范围内,大致存在三种不同模式的广播电视体制:私营商业电视体制公、私并营电视体制公营体制(一)私营商业广播电视体制私有商业型广播电视体制是按市场原则组建的。这类广播电视媒体由财团或个人所有和经营,以广播电视节目和播出时间为商品,以受众为市场,以广告为主要收入(其财政收入来源于商业广告、节目销售和其他经营性收入),以赢利为重要经营目的。国家只是通过法律和法规来进行管理。这一模式最早在美国建立,之后,葡萄牙、卢森堡、巴西、智利、阿根廷等国都采用这一模式。(二)商业台节目内容的基本特点:(1)娱乐性节目的比例高于新闻、教育节目,品位不同的娱乐性节目的比例高于趣味高雅的娱乐性节目;(2)广告达到法规所容许的最高限度,无孔不入地插到各档节目当中(商业台对市场价值的追求压倒对社会影响的考虑);(3)新闻节目力争报道迅速,消息来源多样,报道面开阔。由于立场、观点不受政府控制,有些新闻评论有独到见解,有一定深度。但受利益和竞争的驱使,质量低劣、违背新闻道德的报道也不少见。(4)对政府的方针政策持独立态度,在新闻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或赞成、或反对,甚至进行激烈的抨击;(5)极为重视收视(听)率的调查。(二)国营电视体制思想根基——集体主义,集权主义。两种思想都认为,集体价值高于个人价值。社会的稳定比个人的自由更重要。社会是应该协调一致的,不仅在行动方面应该一致,在思想方面也应该统一。国有国经营型的特点:1.所有广播电台和电视台都为国家所拥有。国家经营广播电视事业,领导机构是国家政府部门。具体而言,广播电视属全民所有,由政府规定其工作任务,任命领导人,经费全部或部分由国家拨款,或兼营广告等筹措经费。2.国家经营的电台、电视台是党和政府的宣传机构,是宣传党、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喉舌,也是人民获得信息、知识娱乐和表达意愿的工具。除执政党、政府之外,任何人、任何团体均无权插手广播电视事业。3.电台以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己任,强调宣传和教育的作用,以争取社会效益为唯一的或主要的目标。国家经营型广播电视节目的基本特点是:新闻节目、教育节目占有主要地位,强调新闻节目和教育节目的政治性、思想性,娱乐性节目强调节目的品位,以健康为前提,没有广告或广告比例较小。缺陷——严肃庄重有余,生动活泼不够;有些节目说教味浓,节目的知识性、娱乐性不足;信息来源单一,节目更新慢。(三)公、私并营电视体制起源——公、私并营电视体制是以英国为代表的一种电视制度类型。–这种制度的根由是1925年英国的克罗弗德委员会在希可斯委员会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不要成立国家经营的广播系统,而由国会立法成立一家公共公司,为全民利益制作广播节目;这一公共广播公司对新闻、实事节目的内容应有独立自主权。私营型运作规律和节目特色见美国公共机构经营型(包括国有公营型以及社会公营型、公私合营)国有公营体制——国家所有但由公司在社会各界参与下自主经营的电台、电视台体制。主要特点是:1、资产为国家所有,但电台、电视台保持相对独立性,作为“特殊法人”存在,实行企业化管理和运作;2、根据法律规定,组成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进行领导管理,其成员有较广泛的社会代表性;3、政府依法加以规范和监督,但具体业务由电台电视台自主进行;4、经费来自受众缴纳的视听费和国家拨款,有的辅以广告收入。社会公营1、联合型的,由社会各界联合经办;2、团体型的,由某个公众团体经办。特点——它们一般都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以服务社会为宗旨,在法制范围内独立地进行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经费有的靠视听费,有的靠各界资助和政府补助,有的还辅以广告收入。国家依法在宏观上进行调控管理。实行这一体制的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某些公共台。公营广播电视媒介的特点及其现实状况:在名义上,公共广播电视强调其既非国家控制亦非商业媒介。他们是独立自主的,不代表任何政治集团的利益,不谋求商业利润,也不对政府负责。如ARD、NHK等,其制定的一系列政策使其独立性与公共性得到保证。1998年1月1日公布的《德国广播电视法》规定:广播电视台必须保证在节目产品整体范围内最大可能表现各种现存观点和意识形态、政治、科学以及艺术见解;在报道特定领域中的重要社会势力时,就节目整体而言,不能片面地支持某个政党、某个团体、某个派别或某种意识形态等。事实上,大多数公共广播电视机构和政府关系密切,常常反映政府的立场,可以称为半官方机构。公共广播电视的节目特点是:新闻节目强调真实、全面、客观、公正,以公众代言人自居,对政府的方针政策表面上强调独立立场,往往采取“小骂帮大忙”的方法。娱乐节目比较健康干净,严格控制广告数量(如BBC、NHK均不播广告),重视受众调查,重视传播的社会效益。公私合营型——国家和私人合资或合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定义:所谓合资,是指共同出资组成股份公司经营管理;所谓合办,通常是由国家兴建并经营广播电视设备,私方租赁这些设备制作并播送节目。不论合资或合办,国家通常处于主导地位,其基本特点是既实行商业经营,又保持国家在机构内部的调控制约。中国广播电视体制改革的新进程:我国发展广播影视产业的思路和重点是:强化优势产业、振兴弱势产业、发展新兴产业、改造传统产业、重视高新产业;发展广播影视产业的主要措施1、产业化探索区别广播影视公益性事业与经营性产业,面向市场,按照现代产权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经营性产业体制机制改革;扩大投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人,吸引、鼓励国内外各类资本广泛参与广播影视产业发展,不断提高广播影视产业的社会化程度;以数字化、网络化为重点,全面推进广播影视产业由模拟转到数字的升级换代;积极实施“走出去”工程,谋求国际化发展;加强政府监管。具体包括:整合广电资源、建立广电集团以及进行制播分离的运作;2、法制化探索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以规范和完善我国广电事业。我国广播电视事业的管理体制——依法管理一、广播电视事业宏观管理体制1、内容(1)党委政治领导;(2)政府依法管理;(3)行业规范协调;(4)单位自我约束;2、特点(1)宏观性和权威性;(2)规范性和强制性;(3)时代性与稳定性;(4)原则性与灵活性;二、我国广播电视的法规体系与法规内容我国广播电视的法规体系:总论——广播电视事业所处的法制环境除媒介管理的法规之外,还牵涉到宪法及民法、行政法等各个部门法的内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法律法规构成我国完整的广播电视事业法规体系;迄今为止,我国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尚未专门针对广播电视活动制定法律。但是,有颁布部门法例。我国广播电视事业所存在问题1.事业系统非整合化的问题阻碍了广播电视技术网络的发展,重复机构设置、重复硬件建设,还以传输手段特征来区分和设立电台和电视台。如今传输节目,无线台要进有线,上星的也要落地入线,广播节目也提倡和推进共缆传输。2.事业资源配置的非经济化阻碍了充分开掘广播电视传媒的各种社会功能。频率频道资源是广播电视的核心资源,仍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无偿使用,导致频率频道资源和人、财、物资源的不优化甚至倒挂,还出现了“电视富、广播穷”的局面。第八章广播电视技术上的新发展第一节数字广播数字电视一、数字广播数字广播:指将数字化了的音频信号、视频信号,以及各种数据信号,在数字状态下进行各种编码、调制、传递等处理。它通过地面发射站,以发射数字信号来达到广播以及数据资讯传输目的。数字广播的优势:1.音质纯净,可与CD媲美;2.抗干扰能力强,收听效果好;3.适合于固定、便携和移动收听,快速移动时接收效果好;4.除了音频节目,还可以提供数字多媒体广播和数据服务。5.有发射功率低、发射带宽使用充分等优点现有的AM、FM广播,在收听过程中会遇到以下的问题:1.声音品质差;2.易受信号干扰;3.快速移动时接收效果差;4.无法提供多媒体广播和数字资讯服务。第二节数字电视数字电视——指电视信号的处理、传输、发射和接收过程中使用数字信号的电视系统或电视设备。其具体传输过程是:由电视台送出的图像及声音信号,经数字压缩和数字调制后,形成数字电视信号,经过卫星、地面无线广播或有线电缆等方式传送,由数字电视接收后,通过数字解调和数字视音频解码处理还原出原来的图像及伴音。优点——(1)可避免系统的非线性失真的影响。而在模拟系统中,非线性失真会造成图像的明显损伤。(2)数字设备输出信号稳定可靠。因数字信号只有“0”、“l”两个电平,“l”电平的幅度大小只要满足处理电路中可能识别出是“l”电平就可,大一点、小一点无关紧要。(3)易于实现信号的存储,而且存储时间与信号的特性无关。(4)由于采用数字技术,与计算机配合可以实现设备的自动控制和调整。(5)很容易实现加密/解密和加扰/解扰技术,便于专业应用(包括军用)以及广播应用(特别是开展各类收费业务)。(6)可以与计算机融合而构成一类多媒体计算机系统,成为未来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II)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节新媒体电视一、IPTV(InteractivePersonalityTV)IPTV——又叫交互电视,它采用高效的视频压缩技术,使视频流传输带宽在800Kb/s时可以有接近DVD的收视效果,对今后开展视频类业务如因特网上视频直播,远距离真视频点播、节目源制作等来讲,有很强的优势,是一个全新的技术概念其实现方式有三种1、利用PC2、利用机顶盒+电视3、手机移动网络完成接收视频点播节目、视频广播及网上冲浪等功能。网络电视(IPTV),由于是完全开放的资源空间,因此成为推进新兴媒体发展的主要力量。网络电视目前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模式:以土豆网、优酷网为代表的分享型视频网站;以PPS、PPLIVE为代表的B2C网络视频网站;以新浪、搜狐为代表的大型门户网站;中央电视台打造的囊括目前央视和大部分省级卫视节目的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IPTV的特点1)用户可以得到高质量(接近DVD水平的)数字媒体服务。2)用户可有极为广泛的自由度选择宽带IP网上各网站提供的视频节目。3)实现媒体提供者和媒体消费者的实质性互动。4)为网络发展商和节目提供商提供了广阔的新兴市场。第三节卫星电视一、定义卫星电视广播是由设置在赤道上空的地球同步卫星,先接收地面电视台通过卫星地面站发射的电视信号,然后再把它转发到地球上指定的区域,由地面上的设备接收供电视机收看。采用这种方式实现的电视广播就叫卫星电视广播。中国卫星时代的开启者——中星九号“中星九号”直播卫星是中国卫通于2005年4月从法国泰雷兹阿莱尼亚宇航公司(TAS)引进的新一代广播电视直播卫星,价值1亿欧元。它采用法国SB4000系列成熟商用卫星平台,设计寿命15年。第九章台湾香港澳门的广电事业第一节台湾篇一、发展历史——1949年国民党退到台湾,中央广播电台迁往台湾。同年成立中国广播公司。当时还有公营的军中台、空军台,民营的仅有民本台。中国广播公司初期隶属于官方,后改为企业化运营。它拥有对台广播和对外广播两大系统。对外广播有“自由中国之声”和“亚洲之声”。1949年-1987年民进党建了一批民营电台处于非法播音,1993年转入公开并合法化。二、重点介绍:1.台视台湾电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62年4月28日,是台湾地区第一家电视台,简称“台视”、“TTV”。首任董事长为林柏寿,总经理为周天翔;1962年10月10日,由蒋介石夫人宋美
本文标题:第六章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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