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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二十四】各企业组织相似考点的横向比较(暨第2~4章主要考点详细导图)总思路:设立————————————运营——————————变更————————终止投资人竞业禁止、关联交易投资人原因实质要件合伙企业的决议规则资本通知、公告出资“三会”组织形式申报财务会计变更登记清算人形式要件:登记/批准持续偿债一、设立(一)实质要件1.投资人人数资格个人独资企业1(1)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2)不得是法律禁止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普通合伙企业2(1)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3)有限合伙企业中,至少应当有一名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2~5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方投资者可以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中方投资者可以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1~50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自然人或者法人股份有限公司2~200(发起人)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出资方式期限数额联想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家庭财产出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可以分期,期限由合伙协议约定×企业财产VS合伙人财产份额企业债务VS合伙人债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可以以现金、实物、场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及(1)外资比≥25%①新设期限②并购期限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关系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外资企业其他财产权利出资(2)外方现金出资只能以外币缴付,经批准“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也可以以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2)外资比<25%①现金出资②非现金出资有限责任公司(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3)货币出资:30%20%且不得低于3万元,2年、5年3万元/10万元法人财产权及限制(投资、担保)法人人格否认股东权利的滥用股份有限公司(1)发起设立:20%,2年(2)募集设立:不得分期出资500万元/3000万元(二)形式要件登记批准个人独资企业(1)可以取得营业执照(2)可以设立分支机构×普通/有限合伙企业(1)可以取得营业执照(2)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登记√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1)住所×(2)法定代表人(3)名称预先核准(4)申请人:①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②董事会(5)公司的成立日期二、运营(一)竞业禁止和关联交易限制关联交易限制竞业禁止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人未经投资人同意,个人独资企业的受托人不得与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未经投资人同意,个人独资企业的受托人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普通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绝对不得)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董事、高管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不得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二)合伙企业的决议规则议决规则事项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处理的事项①普通合伙人不能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②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③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④将合伙人除名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⑤普通合伙人死亡,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⑥合伙企业解散时如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的,应当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⑦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⑧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⑨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①合伙企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的,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A)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B)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C)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D)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E)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F)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③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④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⑤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⑦普通合伙人死亡,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其他事项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三)“三会”1.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全体股东职权(1)制定方针和计划(2)选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3)审议各种报告、草案(4)特别议决事项(4项)(5)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司:(1)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2)规定的担保事项形式定:章定临:1/101/3监事会/监事定:1次/年临:5人,2/31/310%董事会监事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监事会——1/10(90日、10%)通知15日,另有约定的除外定:20日临:15日上市公司:30日表决权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出资比例一股一权决议规则(1)一般:章定(2)特殊(4项):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一般: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特殊(4+1项):出席会议的股(3)对内担保: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对内担保: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累积投票制记录签字出席会议的股东(1)主持人(2)出席会议的董事决议效力(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2)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可撤销(3)召集程序、表决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可撤销2.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组成(1)3~13人(小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2)任期≤3年(3)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章程规定(4)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职工代表(1)5~19人(2)任期≤3年(3)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可以有职工代表(1)3人以上(2)任期4年(3)董事长协商或选举产生,一方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1)3人以上(2)任期≤3年(3)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章程规定,一方任董事长的,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职权“四个决定”最高权力机构形式章定定:2次/年临:1/101/3监定:1次/年临:1/3以上董事提议定:1次/年临:1/3以上董事提议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推举1名董事董事长——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通知章定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章定会议召开10天前通知召开条件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3以上董事出席2/3以上董事出席表决权一人一票议决规则章定(1)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上市公司董事会实行关联表特殊: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特殊: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多两项,少一决权排除(3)上市公司应经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出席会议的董事2/3以上通过项)3.监事会组成职权形式议决规则有限公司(1)不得少于3人(规模较小、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1~2名监事)(2)监事任期3年(3)应当包括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4)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督职权定:1次/年临: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半数以上监事通过股份公司定:1次/6个月临: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国有独资公司(1)不得少于5人(2)监事会成员除职工代表外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3)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四)财务会计1.审计(1)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2.分红权(1)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2)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3.公积金(1)法定公积金①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②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2)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没有限制,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时,不受25%的限制。(3)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三、变更(一)投资人的变更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变更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的,应当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的,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入伙程序(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2)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财产份额为限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退伙情形(1)协议退伙(约定有合伙期限)(2)通知退伙(未约定期限,提前30天通知)(3)当然退伙(客观事由,丧失行为能力不当然退伙)(4)除名(主观恶意)当然退伙事由中不包括“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丧失行为能力”责任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以退伙时从企业分回的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身份转变程序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责任(1)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公司股东的变更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没有限制(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书面征求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1)以自由为原则,限制为例外(2)发起人:1年(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25%,1年,离职后6个月内,30日、10日、两个交易日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回购(异议回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1)公司连续5
本文标题:第四章公司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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