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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救助业务用房建设等级和面积指标第一条近年来,为了加强水上安全和救助系统建设,解决经济增长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用海活动与水上安全和救助能力不足的矛盾,着力提高交通安全管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了有效履行国际公约,我国有责任通过加强水上安全和救助系统的建设,提高水上安全和救助能力,树立起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这也是我国由海运大国向海运强国发展的必由之路。救助专业技术业务用房指日常办公用房以外的其它救助应急业务管理和放置专业设备所需用房。主要包括应急救助指挥区、SSB电台、VHF电台、潜水器材室、救助医疗处置区、减压舱、获救人员处置区、船员保障业务用房、图像资料编辑用房、内部专业通信管理业务用房、专业档案用房等。第二条应急救助指挥区的功能区包括救助船舶指挥区,飞行协调区,海图室,DSC、警告接收仪、船舶报告终端、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区,救助方案决策室、救助案例室、值班人员休息室、配餐室等。救助指挥区使用面积为80~100㎡;飞行协调区使用面积为直属局为50㎡,救助基地为30~50㎡;海图室使用面积直属局为15~20㎡计算,救助基地为10~15㎡;设备区使用面积按照每台设备8㎡计算;救助方案决策室使用面积直属局为40~50㎡,救助基地为20~30㎡;2救助案例室使用面积直属局为30~40㎡,救助基地为20~30㎡;值班人员休息室使用面积按照每人10㎡计算;配餐室使用使用面积按照每人1.5㎡计算。第三条SSB电台、VHF电台参照本规定第二十九条执行。SSB电台与VHF电台位于同一地点应合建,各功能区使用面积根据设备的增加作相应调整。第四条潜水器材室包括潜水装具器材存放室、潜水器材检测维修室、特种潜水服装清洗室等三个部分。潜水装具器材存放室使用面积直属局为50~60㎡,救助基地为20~30㎡;潜水器材检测维修室使用面积直属局为20~30㎡,救助基地为10~15㎡;特种潜水服装清洗室使用面积为20㎡。第五条救助医疗处置区用房包括诊疗室、药房、医疗室、消毒间、医疗污物暂存室等五部分。诊疗室使用面积为20~30㎡;药房使用面积为20~30㎡;医疗室使用面积为40~50㎡;消毒间使用面积为5~8㎡;医疗污物暂存室使用面积为2~4㎡。第六条减压舱用房包括诊断室、治疗室、监控室、设备存放室、气体存放间、高压氧舱空气机房、高压氧空压机房等。3诊断室使用面积直属局为15㎡,救助基地为10㎡;治疗室使用面积直属局为15㎡,救助基地为10㎡;监控室使用面积直属局为30㎡,救助基地为20㎡;设备存放室使用面积直属局为80㎡,救助基地为50㎡;气体存放室使用面积按照每台设备8㎡计算;高压氧舱空气机房使用面积应按设备设计规范及安全要求确定具体数值;高压氧空压机房使用面积按照每组设备20㎡计算。第七条获救人员处置区包括获救人员安置区、获救人员消耗品库(食物)、获救人员消耗品库(物品)等三部分。获救人员安置区使用面积为30~60㎡;获救人员消耗品库(食物)使用面积为15~20㎡;获救人员消耗品库(物品)使用面积为20~30㎡;第八条船员保障业务用房包括工作区、接待大厅、船艺技术讲解教室、心理辅导站、备品备件库、资料室、文印室等七部分。工作区使用面积按照每台设备8㎡计算;接待大厅使用面积为60~80㎡;船艺技术讲解教室使用面积按照每设计座位数3㎡计算;心理辅导站使用面积为80~100㎡;备品备件库使用面积为50~100㎡;资料室使用面积为15~20㎡;文印室使用面积为15㎡。4第九条图像资料编辑用房包括图像编辑间、摄像器材间、资料室等三部分。图像编辑间使用面积按每台设备8㎡计算;摄像器材间使用面积为15~20㎡;资料室使用面积为10~15㎡。第十条专业档案用房包括船员专业档案室、船舶专业档案室等两部分。船员专业档案室使用面积为20~50㎡;船舶专业档案室使用面积为20~50㎡。第十一条内部专业通信管理业务用房参照本规定第三十二条执行。第五章打捞业务用房建设等级和面积指标第十二条打捞工作是交通运输部坚持四个服务的具体体现,即为人服务,把坚持以人为本作为水上安全和救捞系统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经济服务,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大局;为安全服务,包括人命安全、环境安全、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为环境服务,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清洁。打捞业务用房是为了保障打捞抢险业务顺利开展,进行指挥管理并安装专用设备的场所。主要包括抢险打捞指挥中心、SSB电台、VHF电台、潜水器材室、技术支持服务中心、潜水员生命保障系统、船员保障业务用房、潜水员考试发证中心、图像资料编辑用房、内部专业通信管理业务用房、专业档案用房等。5第十三条抢险救捞指挥中心包括抢险救捞指挥区、海图室、设备区、方案决策室、打捞案例资料室、值班人员休息室、配餐室等七部分。抢险救捞指挥区的使用面积直属局为80~100㎡,下设单位为40~50㎡;海图室使用面积直属局为15~20㎡;设备区使用面积按照每台设备8㎡计算;方案决策室使用面积直属局为40~50㎡,下设单位为20~30㎡;救助案例室使用面积直属局为30~40㎡,下设单位为20~30㎡;值班人员休息室使用面积按照设计执勤人数10㎡计算;配餐室使用使用面积按照设计执勤人数1.5㎡计算。第十四条SSB电台、VHF电台参照本规定第三十五条执行。第十五条潜水器材室参照本规定第三十六条执行。第十六条技术支持服务中心包括技术情报收集室、技术情报编辑室、技术方案模拟分析室、潜水装具技术研发室等四部分。技术情报收集室使用面积为15~20㎡;技术情报编辑室使用面积为15~20㎡;技术方案模拟分析室使用面积按照每台设备8㎡计算;潜水装具技术研发室使用面积按照每台设备8㎡计算。第十七条潜水员生命保障系统包括休息等候区、诊断室、医疗设6备间、治疗室、药品室、消毒间、医疗污物暂存室、观察室、高压氧舱室、监控室、储气罐室、特种气储存室、高压氧值班人员休息室、高压氧管道机房、高压氧空压机房和潜水员健康档案存放室等。休息等候区使用面积按照每设计座位数3㎡计算;诊断室使用面积为15㎡;医疗设备间使用面积为10~30㎡;治疗室使用面积为40~50㎡;药品室使用面积为20~30㎡;消毒间使用面积为5~8㎡;医疗污物暂存室使用面积为2~4㎡;观察室使用面积按照每设计床位数5㎡计算;高压氧舱室使用面积按照每台设备100~300㎡计算;监控室使用面积为20~30㎡;储气罐室使用面积按照每台设备25㎡计算;特种气储存室使用面积按照每台设备3㎡计算;高压氧值班人员休息室使用面积按照每人10㎡计算;高压氧舱空气机房使用面积应按设备设计规范及安全要求确定;高压氧空压机房使用面积按照每组设备20㎡计算;潜水员健康档案存放室使用面积为15~20㎡。第十八条船员保障业务用房参照本规定第四十条执行。第十九条潜水员考试发证中心用房包括理论考场(兼多媒体教7室)、实操潜水池考场(兼潜水实操训练池)、保密室、资料室、证件制作室、证件发放室等六部分。理论考场(兼多媒体教室)使用面积按照每设计座位数3㎡计算;实操潜水池考场(兼潜水实操训练池)使用面积为80~100㎡;保密室使用面积为15~20㎡;资料室使用面积为20~50㎡;证件制作室使用面积按照每台设备8㎡计算;证件发放室使用面积为15~20㎡。第二十条图像资料编辑用房参照本规定第四十一条执行。第二十一条专业档案用房参照本规定第四十二条执行。第二十二条内部专业通信管理业务用房参照本规定第三十二条执行。第六章飞行业务用房建设等级和面积指标第二十三条我国海上通航和作业量大增,海上大型集装箱船、石油液化气船等专业船舶运输日益频繁,海上事故不断上升,执行海上搜寻人命、救生、救助、环境监控等任务越来越重。尤其在海上事故发生时,气候条件相当恶劣,仅靠救助船单一手段进行施救,会延误救助时间。因此配备海上救助直升机,对进行快速有效的海空立体救助,保障海上运输安全,履行国际海事公约,是非常必要的。与此同时救助直升飞机还参加驻地政府下达的各项应急救援工作,积极发挥国家专业救助力量的作用。飞行专业技术业务用房是8指除日常办公以外的救助飞行值班管理指挥用房和专业设备放置工作所需用房。按照目前救助飞行队的运行模式,专业技术业务用房分为救助直升机机场(简称机场)、飞行队队部直升机起降点(简称直升机基地)及飞行队派驻起降点(简称起降点)三类不同情况。除国家已经规划批准建设的救助直升机机场外,建设直升机起降配套设施时,应原则和当地民用机场合建,根据是队部所在地还是派出机构,尽量利用原有设施,根据需要补充建设的功能要求,明确需建设的专业技术业务用房种类。各类业务用房主要包括机库,机务保障系统、航材保障系统,飞行管理系统,飞行指挥中心(塔台),航务保障系统、航空安全保障系统,安检工作区,搜救事务处置区,航医保障,消防保障系统,场务保障系统,救生员、绞车手考试发证中心等。第二十四条机库有停放机库,维护机库,维修机库三类,并附设维修设备存放仓库。停放机库的使用面积根据存放飞机的大小和数量确定,单架飞机存放面积为1.5倍飞机全长×1.5倍飞机主旋翼(或直翼展);维护机库的使用面积根据维护最大飞机的大小确定,单架飞机维修面积为飞机全长1.5倍平方与飞机主旋翼(或直翼展)1.5倍平方中的大值;维修机库使用面积与维护机库相同,并可兼顾维护机库使用。维修机库一般设置在直升机机场;维护机库与维修机库在同一场地不重复设置;起降点设置停放机库。维修、维护设备存放仓库的使用面积为100~200㎡。9第二十五条机务保障系统因为机务人员的工作区和办公区按照规范需要分开,需要设机务生产计划室、机务维修手册保存室、机务质量控制室、飞机健康使用监测系统存放室、飞机记录保存室、机务人员工作技术情况记录保存室、机务人员装具室、机务人员更衣室、维修工具间、机械工作室和车间、电子工作室和车间、电气车间、碱性充电站、酸性充电站、高压气瓶存放间、作业后冲洗室、配餐室等。机务生产计划室的使用面积为40~50㎡;机务质量控制室的使用面积为30~50㎡;飞机健康使用监测系统存放室的使用面积为20~30㎡;机务维修手册保存室的使用面积为30~50㎡;飞机记录存放室的使用面积机场为30~50㎡;机务人员工作技术情况记录存放室的使用面积为40~50㎡;机务人员装具室的使用面积按每人2㎡计算;机务人员更衣室的使用面积按每人2㎡计算;维修工具间的使用面积为30~50㎡;机械工作室的使用面积为30~50㎡;机械车间的使用面积为80~100㎡;电子工作室的使用面积为15~20㎡;电子车间的使用面积为80~100㎡;电气车间的使用面积为50~60㎡;碱性电池充电站的使用面积按照每台设备12㎡计算;酸性电池充电站的使用面积按照每台设备20㎡计算;10高压气瓶存放间使用面积按每个气瓶3㎡计算;作业后冲洗室的使用面积为20㎡;配餐室的使用面积按每人1.5㎡计算。第二十六条航材管理系统包括航材周转件库、航材消耗件库、航材疑问件和待报废件库、航材待处理库、航材报废库、航材油脂库、航材危险品库、航材说明书保存室、工具库、航材教具存放室、配餐室等。航材周转件库的使用面积机场为1000㎡,直升机基为500㎡,起降点为200㎡;航材消耗件库的使用面积机场为200㎡,基地为150㎡,起降点为80㎡;航材疑问件和待报废件库的使用面积为40~60㎡;航材待处理库的使用面积为40~60㎡;航材报废库的使用面积为40~60㎡;航材油脂库的使用面积为40~60㎡;航材危险品库的使用面积为20㎡;航材说明书存放室的使用面积为20㎡;工具库的使用面积为20㎡;航材教具存放室的使用面积为机场30~50㎡;配餐室的使用面积按照每人1.5㎡。第二十七条飞行管理系统包括飞行准备、技术讲评室、飞行员装备室、空勤人员更衣室、飞行履历、救生资料保存室、救生装具器11材存放室、救生器材检测维修室、救生员卫浴间、特种救生服装清洗室、特种救生服装烘干室、绞车手装具室、配餐室等。飞行准备、技术讲评室使用面积50㎡计算;飞行履历、救生资料保存室使用面积为30㎡;飞行员装备室使用面积按照每人1.5㎡计算;空勤人员更衣室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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