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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盐津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一)办理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部门盐津县动产登记中心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l.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l)单位: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或加盖公章);(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l)划拨:批准用地文件、划拨用地决定书(原件)、规划红线图(原件)土地款拨款凭证(原件);(2)出让: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成交确认书(原件)土地出让合同(原件)、规划红线图(原件)、土地款发票(复印件)、土地款付款凭证(原件)、契税发票等材料(复印件);(3)租赁:土地租赁合同(原件)、土地租金缴纳凭证,契税发票等材料;(4)作价出资(入股):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5)授权经营: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权籍调查表(原件);5.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提供80坐标系电子档);6.其他必要材料。注: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纸质和电子扫描件一套。办理程序申请(预审)一受理一审核一登簿一缮证一收费一发证办理期限2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收费标准、依据(一)登记费l、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l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二)工本费每证20元。收费依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土[籍]字第93号)。3盐津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二)办理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办理部门盐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l、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个人(或申请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房屋验收合格证明(备案表,收原件)4、土地权属证明;5、开发单位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7、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明(原件);8、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9、立项批文(原件):I0、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1l、总平面图: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3、测绘报告及确权面积表:注: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纸质和电子扫描件一套。办理程序申请一受理一审核一登簿一发证办理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收费标准、依据(一)登记费住房: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收费标准。4盐津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三)办理事项名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办理部门盐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1)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1.户籍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2)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户籍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3)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户籍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l)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原件);(2)其他证明材料。4.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5.权籍调查表(原件);6.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提供80坐标系电子档);7.其他必要资料。注: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纸质和电子扫描件一套。办理程序申请(预审)一受理一审核(实地查看)一公告一登簿一缮证一收费一发证办理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收费标准、依据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宅登记,不收取登记费,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费10元/件。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5盐津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四)办理事项名称变更登记办理部门盐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或加盖公章):(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婚姻状况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不动产发生变更的相关文件(原件);(1)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个人须提交公安机关证明:单位须提交工商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名称变更的证明;(2)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名称变更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3)不动产面积增加、减少的,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4)不动产用途变更的,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5)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的,须提交权利状况变化的证明文件或依据。(6)同一权利人分割、合并不动产的,须提交发生分割、合并事实的证明文件以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7)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种类或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问、抵押权顺位等发生变化的,须提交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如果变更将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须提交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材料与身份证明;(8)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须提交原地役权合同及变更后的地役权合同;(9)因共有关系由等额按份共有转为共同共有的,或者由共同共有转为等额按份共有的,须提交相关协议;5.测绘报告、宗地图、分户图(原件,提供80坐标系电子档);6.其他必要资料。注: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纸质和电子扫描件一套。办理程序申请(预审)一受理一审核一登簿一缮证一收费一发证办理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收费标准、依据收费标准住房: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收费依椐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收费标准。6盐津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五)办理事项名称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办理部门盐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l、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身份证明材料;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不动产登记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个人提供:申请人结婚证,申请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检查原件;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5、预售人提供一次性付清证明;注: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纸质和电子扫描件一套。办理程序申请(预审)一受理一审核一登簿一缮证一收费一发证办理期限白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收费标准、依据收费标准住房: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收费标准。7盐津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六)办理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办理部门盐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1)单位: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或加盖公章);(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3.不动产权证(原件);4.证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原件):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5.完税凭证;6.其他必要材料。注: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纸质和电子扫描件一套。办理程序申请(预审)一受理一审核一登簿一缮证一收费一发证办理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收费标准、依据(一)登记费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二)工本费每证20元。收费依据收费依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土[籍】字第93号)。8盐津县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七)办理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部门盐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需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l)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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