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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消毒隔离制度1、医务人员工作时应衣帽整洁、必要时戴口罩。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诊疗患者前后洗手或手消毒,防止交叉感染。3、保持各诊疗室及侯诊室清洁整齐,空气流通,减少不必要人员流动,防止交叉感染。4、遮眼板、眼压计底板等检查器械用75%酒精擦试消毒。5、眼科治疗室消毒隔离措施:⑴医护人员进行治疗操作时,应衣帽整洁、戴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范。⑵手术器具等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能高压蒸汽灭菌的物品应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备用刀片、剪刀等器具可采用小包装灭菌备用。⑶抽出的药液,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开启的无菌冲洗液须经注明时间,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⑷碘伏、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常用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贮槽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⑸治疗车上的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治疗车应备有速干手消毒剂。⑹非治疗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治疗室。⑺治疗室每天紫外线灯照射﹥60min/次并登记。6、地面及物体表面每日湿式打扫,如有血液、脓液污染时用含有效氯2000mg/l消毒处理。7、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并有记录。泾干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职业防护一、防护目的1、有效预防医院感染,保障病人和医务人员健康。2、既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3、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护人员,也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和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在传至病人。二、防护原则实施标准预防: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其是否具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三、防护措施1、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应当立即洗手,手消毒。2、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戴手套。3、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4、医务人员的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5、处理所有的锐器十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6、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7、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分类投入医疗垃圾袋封口、登记,送医疗垃圾站存点。职业暴露处理程序及登记制度一、发生职业暴露伤害后应立即报告控制感染科,以确定是否需要HIV、HBV、HCV等血源性转播疾病的检查、随访。确保伤后跟踪监测。二、接到职业暴露伤害报告后,控制感染科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判断性质,采取必要的措施,并以文件的形式对暴露伤害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分析职业暴露伤害的原因。三、控制感染科应对职业暴露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登记内容包括:被伤害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的方式;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处理方式及处理经过。四、意外被HBV感染者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后的处理:如果已知受染者HBSAG阳性后抗-HBS阳性,则可不予处理。如果不知原来是否阳性,应在24小时内进行血液检测,结果出来后按要求给予相关治疗。五、若病原不明确或已确诊为HIV或HCV,均应依据卫生部制度的相关条例和预防措施执行。六、对登记资料进行流行病学分析。其目的是为了确定职业暴露伤害的发生在时间、地点、人群上的分析特点,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提供依据。七、对被伤害者进行定期检测及随访和咨询。八、职业暴露紧急处理流程:立即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伤口至不出血,同时在流动水下冲洗伤口75%酒精或0.5%碘伏消毒伤口如有需要,包扎伤口。粘膜暴露时,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暴露部位。青海省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置一览表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姓名性别男□女□年龄岁1、患者:HBsAg(+)□时间检验项目/结果□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谷丙转氨酶暴露后即刻暴露后1个月暴露后3个月暴露后6个月治疗方案:医务人员抗体水平治疗方案无抗体或抗体水平不详立即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200~400U);按暴露后第0,1,6个月接种乙肝疫苗抗体水平>10mU/ml无需特殊处理2、患者:抗-HCV(+)□时间检验项目/结果□丙肝抗体谷丙转氨酶暴露后即刻暴露后1个月暴露后3个月暴露后6个月治疗方案:暂时没有推荐职业暴露后的预防用药,可根据复查结果进行相应治疗。3、患者:TP-AB(+)□时间检验项目/结果□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暴露后即刻暴露后1个月暴露后3个月暴露后6个月治疗方案:推荐使用苄星青霉素预防治疗,240万/U,左右臀部各肌注120万/U,每周一次,使用2-3周。4、患者:抗-HIV(+)□时间检验项目/结果□艾滋病病毒抗体暴露后1个月暴露后2个月暴露后3个月暴露后6个月治疗方案:应立即向主管院长报告,由医院专家组进行评估,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于病毒载量水平决定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注:暴露后应立即上报控感科。暴露源级别轻度HIV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细胞计数高者重度HIV感染且有症状、进展的AIDS、CD4细胞计数低者暴露源级别不明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HIV感染者医务人员暴露级别1级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沾染了可能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2级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沾染了可能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3级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被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处有明显可见的血液。职业暴露后预防性用药的处理方案暴露级别暴露源级别预防性用药推荐处理方案1级1不一定使用预防性用药,可由职业暴露者本人根据利害比较作出决定2使用基本用药程序(1)2级1使用基本用药程序2使用强化用药程序(2)3级1或2使用强化用药程序不明暴露源级别不明使用基本用药程序注:详细用药方案由疾控中心和传染病院制定。5、患者:情况不详□时间检验项目/结果□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丙肝抗体谷丙转氨酶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暴露后即刻暴露后1个月暴露后3个月暴露后2个月暴露后6个月备注:控感科调查人:年月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一、各级医生要熟悉掌握医院感染分类诊断标准,不断提高医院感染控制水平;二、当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主管医生应于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染登记表,经网络系统上报院感科;三、如有流行趋势医院感染病例时,应由临床监控小组与院感科的相配合,查找原因,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感染控制措施的实施,并及时通报主管院长及有关部门;四、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报告和控制;五、发现在同一病区三例以上相同细菌感染的病例即刻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以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暴发流行发生,对不及时报告的个人及科室发生严重后果将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六、为防止医院感染漏报、瞒报的现象发生,根据医院制定的奖惩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一、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二、报告的方式:本院的传染病疫情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三、报告程序: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管理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四、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一)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应由专家会诊,确诊后,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自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也应同时报告。同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二)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副伤寒、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等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三)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五、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同后方能上报;(一)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二)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三)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六、每月29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进行订正报告;七、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医院感染监测、质量检查反馈制度一、凡经院感科查出医院感染病例、传染病报告卡漏报、迟报、漏检,及时反馈至科室主任及主管医生,进行补报,并与经管挂钩。二、对全院各科室进行环境卫生学检测、消毒灭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结果及时反馈至科主任及护士长,并提出整改措施。复检仍不合格者与经管挂钩。三、每半年监测紫外线灯管强度一次,将监测结果反馈到科。凡强度低于70uw/cm2灯管,一律进行更换。更换后新灯管由院感科进行复检,复检后及时反馈到科。四、每月进行医院感染质控检查,查出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对未认真进行整改的科室与经管挂钩。五、每季度对全院临床科室进行医院感染、传染病管理、消毒灭菌质量考核,进行传染病上报、迟报、漏报情况考核核对,对查出迟报、漏报者及时反馈至科主任及主管医生,进行补报,并与经管挂钩。手卫生制度一、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应遵循以下原则:1、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2、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在下列情况下,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1、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2、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4、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二、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先洗手,然后进行手卫生消毒: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2、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三、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循洗手步骤及方法进行洗手。医务人员洗手方法1、在流动水下,使双手充分淋湿。2、取适量肥皂(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包括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4、掌手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5、手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6、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7、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8、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9、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10、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和容器内。二、放入包装袋和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得取出。三、医疗废物不得与生活废物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四、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封口紧实、严密。五、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有可见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外加一层包装袋。六、医疗废物中含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场所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剂浸泡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置。七、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说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八、盛装的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贴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九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与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建立交接登
本文标题:眼科消毒隔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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